(圖說:由左至右為唐士哲、葉大華、陳依玫)
11月7日晚上七點,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在台大後門咖啡舉辦「關鍵時刻的龍捲風:近期時事類談話性節目的表現評估」講座,邀請到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唐士哲、公民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以及衛星電視公會主委陳依玫共同與談。
台灣談話性節目收視人口眾多,然節目本質有諸多問題,講座關注談話性節目的內容與自律問題,三位與談人來自學界、公民角度、業界共同分享與交流。學界代表唐士哲老師研究台灣研究談話性節目並分析節目定位、長期用公民角度觀察且參與媒體改造的公民媒改盟召集人葉大華秘書長提出媒體自律脈絡的重要性,同時長年服務於媒體實務中、站在第一線的陳依玫主委,一同分享談話性節目改造的可能性。
談話性節品質有待提升
談話性節目早期與政治聯結密切,常被有心人士拿來當成煽動人心、選舉的工具之一。唐士哲舉先前洪仲丘事件的例子,中天《新聞龍捲風》在之後人民起身抗議活動催化的成分不容小覷。
唐士哲與研究團隊於2012年8月1日~8月31日期間,共計觀察六個頻道,六個談話性節目,研究結果他發現,早期傳統的談話性節目帶有濃厚政治色彩,相較於十幾年前傳播學者彭芸所做的相關研究,政治比例已下降許多。後期新興的談話性節目如《有話好說》、《關鍵時刻》、《新聞面對面》,加入許多民生消費、軟性題材當做節目內容討論。由於節目所討論的題材都與時事有一定程度的連結,「時事議題討論性節目」更能貼切解釋台灣談話性節目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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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內容面向中,可分為節目議題定位、節目製作運用的資源、主持人的專業表現、特定參與者的專業以及個別節目對於延續性議題討論的表現。從各項議題分佈百分比可得知「時事議題討論性節目」內容百花齊放,包含政治、社會、民生消費、經濟、弱勢權益、教育、媒體、科技與科普知識、奇聞軼事、環保生態與其他。其中,政治仍佔有46%的比例,其次是奇聞軼事16%、社會10%等。特別一提的是,由於節目長度與邀請來賓的分配資源之故,同一議題討論速度轉換之快,無法使用單一議題性進行垂直檢視。例如弊案的連續性爆發,《2100全民開講》在當時確實掌握時事討論的原則,然而討論重點多半注重於「偵辦過程」。對於談話性節目的「論辯」或「對話」精神,更缺乏議題提升、轉化至公共政策層面的評估。此外,在觀察邀請來賓的集數而言,固定來賓的名單所發表的立場或言論,帶有的鮮明立場,「餵養」出的觀眾對其支持的來賓已有固定的論點。甚至成為該節目的特色之一。唐士哲認為,可參考國外「資深評論員」的做法,由名嘴自行承擔處理訴訟過程,節目一概不負責。
公民意識的自覺
葉大華認為,提出站在公民角度,需對媒體素質作出把關,以不侵犯人民隱私、傷害人權的原則下,對談話性節目進行評估。
葉大華呼應唐士哲副教授研究團隊所作出的「時事議題討論性節目觀察與評鑑表」發展出的五項指標,與公民團體提出的意見彙整有不謀而合之處。包含公共議題的認定(如名人八卦);針對與談者(來賓)背景是否多元、適任與否、正反論辯完整;主持人是否煽動閱聽人的情緒、刻意討好閱聽眾等。
葉大華也提醒,即便節目設定議題、對話框架完整,煽動性易激起民眾的對立問題。此外,節目是否呈現內容過於花俏,如重建、還原、再現新聞現場的適切性,尤其當涉及到司法案件,案件細節重現容易忽略最根本的源頭,即事件背後的制度反思。
最後她也提出兩點看法,主持人與來賓對於查證義務,內容與資訊來源正確性咎責制度;對當事人隱私的保護特別是媒體問責制度中最需要落實之處。透過未來幾場與談話性節目進行對話,期盼著談話性節目勿變為撕裂台灣民眾意識的場域,而是能夠成為理性溝通的管道。
新聞媒體製播須符合比例原則
陳依玫呼應前兩位與談人的內容下,提出「新聞自律執行綱要」的緣起與演變脈絡。這份綱要當初成立目的以新聞工作者自律的前提下,每人讀過並簽名,非由上交辦的政治性質。
「載具混搭、平行多工」是現今媒體的使用行為,另一現象,新媒體時代的到來,鄉民文化似乎主宰了所有閱聽人的品味與需求。許多例子顯示新媒體的影響力,如《新快報》斗大標題「請放人」引起人權團體關注;HUFF POST今年獲得新聞界最高榮譽普利茲獎肯定。由以上事件得知,意見領袖、品牌保證的營運模式已不像過去壁壘分明。
至於什麼才能算是時事評論呢?陳依玫提出新聞人必須以公共利益至上,來衡量是否符合新聞製播比例原則。新聞媒體有第四權(監督權),因此更加需要自律。同時每天也要應付許多「華麗的挑戰」,包含政治、老闆、收視率、公關行銷、人情、廣告主等,新聞人隨時都必須作出正確的動態判斷。
以吳憶樺新聞案件為例,當他回國後,同業競相報導他的回國心情。十二年前的拉扯畫面以及由他為主的切入點,兒少法起初設立也許多根據來自於吳憶樺條款,每則新聞製播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第一階段研究成果:建立電視時事議題討論(政論)節目觀察評鑑指標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