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紀元到來,使用者(消費者)角色與行為逐漸改變,在通傳會即將推出的匯流大法中,使用者的心聲與權益是否有被考慮到?匯流政策研究室二月份論壇即以「匯流政策中的『消費者』(『使用者』)」為主題,探究通訊傳播匯流大法中,使用者的位置以及如何將使用者需求與立法旨意結合。邀請NCC 法律事務處處長何吉森、iWIN 網路單e 窗口黃葳威執行長、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谷玲玲教授、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陳清河院長、政治大學廣電系許瓊文主任,交通大學傳科系張玉佩主任等,針對匯流時代中使用者的真正需求與消費者保護等相關層面,共同進行討論。

主持人彭芸在開場時即表示,在制定法規時,應嚴肅正視使用者的角色,因為法律是否考慮使用者的觀點以及保障其權益,就成為這法律是否能順利通過,並發揮其功效的最基本條件。對於消費者/使用者的宏觀面向,世新大學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認為,過去只要談到匯流就會談到技術層面,但在多元化服務中,消費者保護衍生的問題少被討論,例如言論自由與私密,以及產生社會不良觀感的媒體效應等等,因此陳院長將焦點置於「多元化服務」與「消費者保護」這兩部份。陳清河強調,匯流時代所要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在於有些人會濫用言論自由與私密性,來掩飾他們從事的非法行為;同時陳院長特別提出4G 釋照後的頻寬政策規劃中「便宜才是最貴」的想法,認為業者要賺錢之後才會守法,相反地,業者不賺錢的時候,非法的行為可能就會無所不用其極,社會成本會因此提高。在行動裝置的部分,陳清河認為行動通訊衍生的問題相當繁雜,不只私密性、個人化行為高,交易方式也很特殊。他建議,匯流政策裡如何保護消費者、以及該採取的方式,都是相當重要的部份,除此之外,數位落差、數位人權等問題,更是後續所要關注的面向。

雖然在影音媒體提供隨選視訊的新時代中,使用者位置有別於傳統觀眾處於被動的地位,但NCC 法律事務處處長何吉森認為,消費者個人力量不如預期的強大,同時因著使用者位置改變,就會引發不同的管制考慮,例如搜尋進行選擇、信任問題,以及如何在一個公平又可負擔的條件下近用媒體,都是媒體規範的重要挑戰。何吉森表示,不論涉及哪種科技,都應確保媒體規範中對於公民權益的保護,且公共政策和管制當權者的角色應該重新定義,最
後,釐清競爭和多元主義是兩個不同的公共政策目標,用不同的工具與法規範圍進行保護,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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