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運動群眾,還是群眾運動,大眾媒體是社會運動者的宣傳工具、戰鬥伙伴、活動場地、消息來源。運動與媒體之密切不需多解釋。在澳門,保守的社會環境使兩者的存亡息息相關。

 

  公民社會的想像裡,大眾傳媒是公眾就議題獲取資訊,並形成共識的重要場所。人們是否能得到充足的資訊,從而促進討論的質與量,視乎議題的持分者與媒體的共同作用。

 

「主流」
  在澳門,雖然各式民間社團林立,號稱「社團社會」;第三部門並不熱衷於利用媒體的論壇功能。長年的協商文化下,持分者傾向把問題訴諸會議桌、餐廳包廂,而非報章版面。不意外的,政府及統治集團樂於鼓勵不把問題表面化。「不哭的小孩」不一定有糖吃,但在我接觸的各種社會矛盾中,「鬧大對自己沒有好處」的想法潛伏在大眾的思想裡。政府及親政府的勢力善於利用這種想法,壓制民眾利用媒體將問題訴諸社會。而政府受管治水平所限,公關觀念薄弱。沒有尊重傳媒監督的角色,把盡責的前線記者當成麻煩製造者去處理。

 

  另一方面,統治集團對媒體也是軟硬兼施。主流的傳統媒體與傳統社團「愛國愛澳」力量高度整合。由於歷史原因,親共的工會與街坊會系統並沒有完全地進入特區政府建制分享權力,而採取把持議會間接選舉席位,及獲得政府長年大額資助(含購買社服服務)來維持社會控制的能量。在適當的題目上不與商人治澳的政府絕對服從,是其議價的板斧之一。於是,傳統媒體的影響力不單體現在對反對派消音的能力上,也體現在與愛國社團合作壟斷了「哭鬧」的話語權上。它們在市佔率上享有絕對優勢,小規模的報章即使能發揮更大的自由去批評政府,卻遠遠未能與大報的勢力相比。

 

  這種生態的「優點」是在有限度裡允許批評政府政策。缺點是這種開放取決於傳統社團的政治計算。見好就收的戰術往往導致對議題缺乏深入持續的調查,取得所謂「小罵大幫忙」的效果,卻無助於鼓勵公眾參與長期監督。黨派門戶之見使一些媒體長期壓制反對派的活動及政見,同時配合個別派系的「成功爭取」宣傳,不利於社會發展的「充權」。

 

「逆流」
  對於上述的情況,澳門社會並非全無反抗。在2011年的51遊行,青年團體的路線特別經過「澳廣視」總部,抗議該電視台新聞自我審查的手法。而新澳門學社旗下的新媒體《愛瞞日報》,除了與自我審查的傳統媒體「河蟹」針鋒相對,其名稱便是來自對澳門最大報:《澳門日報》的戲謔(澳門/愛瞞音近,源自政治諷刺專欄)。

  
  新媒體/網路媒體的興起是另一個挑戰傳統社會控制的浪潮。無論是由記者獨立發起的,還是由社會運動者經營的媒體,都在衝擊原有的生態。參與者/觀察者/讀者之間的距離不單縮短,三者的身分開始有交集。記者面對政府公權打壓而成為抗爭者、參與者在新聞現場同時攝影上傳成為報導者、而所有人無論是否在場都是讀者。

  
  對社會運動者來說,這種交疊的利益顯而易見。它鼓勵人們參與,最少去關注各種社會事件。大家都可以是獨當一面,說得酷一點就是社運的「去中心化」。在網路上參與運動、轉發社會議題的人仍然佔社會的極少數,這些人發揮的影響力卻相當大。

 

  前述媒體的資訊平台、討論空間角色,在傳統媒體裡被弱化被閹割,在這裡得到補充,甚至是超越。界限的模糊會不會影響媒體的專業?市民乃至參政社團也涉足傳媒是否有損者其中立?我把問題留給傳媒人去回答。

 

感想
  身為參與社會運動的人,個人對於澳門媒體一向是愛恨參半。恨第四權不能壯大,恨那些自甘為當權者驅馳的業者;然而在一片昏暗中仍見有幾點燈火,你我在不同面上各自努力,在某種意義上卻也是並肩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