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聞工作者,總希望自己的心血結晶在廣受流傳的同時,不會被他人隨意剽竊盜用。不過,現實的情況則是,網上抄襲之風盛行,而且今後恐怕更會變本加厲。

 

  英國本月初在版權法方面作出了一些新增訂,但業內反應麻麻,認為此舉反而助長網站內容剽竊風氣。

 

  新的增訂是於《版權、設計及專利法》(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下添加一項新的豁免條款,訂明「引述」可未經同意之下進行複製/複述,而版權所有者不得拒絕。

 

  目前,英國媒體網站的報導內容經常被其他網站複製或改頭換面登出,蔚然成風,而事實上,這種現象也正是版權法一直奉行的「公平處理」(fair dealing)基本原則之下的一個必然結果。

 

  「公平處理」基本原則的原意是使版權法不致於過度膨脹,妨礙資訊流通。在「公平處理」原則下,關於時事的內文,他人可再使用;而新聞、事實、資訊之類的內容均不屬版權保護之列。

 

  在新增訂下,除新聞、事實、資訊三者之外,現再加上引述也屬豁免之列。有關引述,在既公諸於世後,他人可以再予使用;引述次數不限多寡,只要在用途上不多於所須;同時,使用者只須在實際可行情況下註明出處便可。

 

  引述的使用也適用於「公平處理」原則。所以,在理論上,某人若再使用引述而作商業用途時,就屬於違反版權法。不過,在現實情況下,就絕少有媒體出版機構會花上人力物力去追究,或訴諸版權審裁處或法庭追究這類事情的。

 

  表面上,新增訂看來不太起眼。不過,對於版權擁有者而言,若想防止他人利用自己報導的內容來賺錢,恐怕這又屬一次大幫倒忙之類而已。

 

可參閱報導:

Change in copyright law may make it even harder for journalists to protect their news content — press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content/change-copyright-law-may-make-it-even-harder-journalists-protect-their-news-content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