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自殺報導處理粗糙或忽視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已不是新聞,但至今媒體卻依然三不五時當成一般或重大社會或犯罪新聞處理,致病象叢生,必須正視。媒體不能一面肆無忌憚的編寫自殺報導,卻又刊登「珍惜生命 希望無窮」或「自殺求助」專線之類的警訊文字,此無異是「掩耳盜鈴」,實不可取。事實上,做好平實的編採處理,就是一種功德!

 

自殺新聞處理多不及格

 

就以2012年主要報紙的自殺報導處理為例,幾乎通通不及格;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規範和相關新聞自律者的總則數,全年還累計高達627則,可說是2009年全年140則的4倍多;而2013年1月至5月,累計竟高達151則,比2009年全年為多,實是莫大警訊!

 

加上近幾年來更發生多起的滅門自殺、攜子燒炭、臥軌、自焚等慘絕人寰事件,震驚社會!所以媒體無論編採的處理均應自制、自律,以減少負面的擴散、感染效應。無怪連國內外知名的自殺研究專家鄭泰安,在某次與我晤面時便搖頭,亦痛陳,如果媒體再不能節制、自律,就等於間接殺人!反而失去媒體的形象和尊嚴,害人害己(他的著作「媒體與自殺」,堪稱歷久彌新,受到國內外學界的推崇,實值得媒體主管和線上編輯、記者,作為編採實務的重要參考書)!

 

由於自殺新聞報導,非僅攸關媒體的社會責任,亦攸關台灣的國際形象!像世界衛生組織(WHO)每年就收集全世界自殺的數據和相關資料,每年定期將各種統計數字公布,並彙整做學術研究及評比。另英國的媒體研究機構「Media Wise Trust」,還會針對新聞記者和編輯進行訪問,以瞭解有關記者報導自殺新聞的倫理規範議題。1968年創立的「美國自殺學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uicidology, AAS),更在自殺防治與研究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並且彙整保留許多關於自殺的學術研究資料。同樣的,台灣的媒體專業、自主、自律亦受到國際傳播界的注視。此外,美國的「自由之家」、法國「無國界記者組織」復無時無刻監督「新聞自由」等等,吾人豈能妄自菲薄,不愛惜羽毛!

 

然則,今年農曆年前( 二月十三日 ),台灣史上爆發首次監獄囚犯挾持獄官案,,把新聞當成電影般的報導,使14小時的挾持過程,淪為「戲劇化」情節,引發閱聽人的諸多批評,包括現場的空拍機,還有中天新聞台《新聞龍捲風》和受挾持的典獄長連線,主持人戴立綱戲劇性的訪問,均遭檢舉和NCC調查處分,及至囚犯釋放人質,並舉槍自盡身亡,益發聳人聽聞!而主要媒體的編採處理,亦是問題多多,例如媒體應以維護人質安全和協助公共任務為優先,卻使用空拍機,不僅會暴露警方部署狀況,也可能刺激歹徒情緒,部分媒體的表現幾乎過了頭,忘了守門人職責和社會公器的角色。

 

再者,挾持現場亦無封鎖線,或管制空拍機,造成媒體干擾警方的任務執行。諸此,也違反「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播原則」、「電視新聞使用資料畫面及模擬畫面規勸事項」,以及新聞自律規範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創建的知識網站中所提供的新聞工作手冊(The News Manual: A Professional for Journalists and the Media),甚至連法務部何以第一、二次的調查的報告結果,先後不同,並無適切詮釋,讓人霧煞煞?像先前的報告,是肯定典獄長勇於任事,處置得宜;但第二次的調查報告,卻大逆轉!變成:「貽誤處置的先機,釀成重大戒護事故,顯然不適任矯正機關首長職務,調整為矯正署組長職務(反升調至中央)」云云,均未見有深入調查和追究真相的報導。

 

最令人遺憾的是,主要媒體在報導「6囚舉槍自盡,屍體梅花狀排列」的巨細靡遺,極盡煽情、渲染之能事,讓人怵目驚心!而類此的報導,也通通違反世界衛生組織與國際新聞自殺自律規範。像主持英國牛津大學自殺研究中心的凱尼斯教授(Keith Hawton)就曾一再強調媒體有“暗示、模倣、傳染”作用,必須審慎,對自殺事件的報導“越淡化越好”,最好只做中性的陳述和用語、不在標題寫出自殺方式、把自殺事件特殊化,避免一般化,更須注重平衡和社會效應。因為越是報導詳細或全面,所造成的傳染、倣效的可能性亦更大,這種“情緒傳染”,媒體實難辭其咎。

 

自殺新聞處理原則

基於自殺新聞涉及影響青少年和兒童身心健康,美國新聞專業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猶在1996年修訂「職業倫理規範」,作出保護兒少的適切規範。台灣更在2011年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訂定與新聞傳播相關的重要條文),就有「不得過度描述(繪)自殺」的罰則;而日本則由媒體組成自律委員會,規範報導自殺新聞時,只做中性的陳述和用字、不在標題寫出自殺方式、把自殺事件特殊化,並在照片、鏡頭的處理上,竭力避免血腥、刺激性,和不尊重死者及家屬的情形,更應避免二度傷害,讓家屬出現創傷後障礙症。同時,強調自殺行為的嚴重性,頗值得台灣借鏡。也就是說,媒體應出於善意、同理心報導自殺新聞,提供民眾資訊,影響社會大眾的態度、信念與行為,扮演一個守望、教育的角色。

 

儘管自殺因素不能全然歸咎媒體,但若缺乏同理心,或人文關懷,或渲染誇大(合理化或英雄化),忘了公共責任,或未遵守遵守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處理規範,在在可能成為推波助瀾的肇因,反使媒體成為自殺的「推手」,不可不慎!

 

近年網路發達、資訊傳達及第四權的膨脹,仿效型自殺再度成為國際關注的議題,像瑞士學者魯德(Thomas D. Ruder)就在他的研究中,十分擔心臉書(Facebook)的風行,會造成仿效型自殺增加。而台灣近三年來便曾發生臉書直播燒炭自殺現場悲劇。因此,仿效型自殺的臉書預防及探討,也是未來的防治重點方向,更是未來的一大挑戰。

 

防治自殺是一項相當複雜,又十分重要的嚴肅課題,台灣亟須建立全方位自殺防治體系(鄭泰安教授早年對此曾有詳盡規劃,亦曾應衛生署邀請規劃與推動台灣國家自殺防治策略,惜遭政府輪換中斷,未見實施,希望未來有機會實現),且須採標本兼治、多管齊下,始克有濟。而包括改善經濟、社會、教育、文化、家庭環境及政府社會福利服務,加上學界的知識引導,民間團體的各種防救協助【包括生命線(電話:1995)、張老師專線(電話:1980)、警消或醫院】等等,乃至媒體等配合,才能克竟事功。

 

在此,筆者對鄭泰安的「大愛」情懷和鍥而不捨的研究精神,表示敬佩;更希望台灣媒體能展現「尊重生命」的終極關懷,共同努力做一個「自殺防治守門員」,是所至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