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登錄在案的誹謗案件過去一年減少約27%。在截至六月底的一年內,登錄在案的誹謗案件共63宗,而上一年則為86宗。這是2008/9年以來最低者。
據湯森路透社報導,年內由商業機構提出的誹謗案件宗數更大跌45%,由31宗減至17宗。
據研究指出,英國新的誹謗法於2014年1月實施之後可能促成了此類案件的整體下跌,由於新法規定,申訴人必須展示因誹謗而招致的實質的或可能由此而起的「嚴重損害」,同時商業機構必須提供財務損失之證明。新法另一宗旨也在打擊所謂「誹謗旅遊」(即於異地利用法律差異而提出誹謗訴訟)繼續發生。
一名專長媒體法律的律師 Harry Kinmonth 指出,「嚴重損害」的門檻令致申訴人,尤以商業公司,必須審慎考慮能否真正展示商譽已經蒙受的損失。因此之故,現在已少了瑣細的誹謗案告上法庭,而申訴人往往都另覓蹊徑尋求解決。
另一方面,研究亦發現,涉及社交媒體的案件則繼續增多,年內由8宗增至11宗。
Harry Kinmonth 指出,社交媒體此類案件愈來愈多,並不意外。對於某些人,線上關於他們的帖子,比起傳統媒體上關於他們的報導,確是愈來愈多,而帖子也往往散播得更廣更快。申訴人於是會覺得這便更易帶來損害。
目前一般的情形是,大多數申訴案件都是針對帖上有關材料的個人,而非針對平台載體。
可參閱報導: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