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警方自從五年前針對報界竊聽醜聞而展開三大專案調查以來,至今已有至少67名新聞工作者被捕或遭檢控。

 
初時,警方往往在拂曉時分上門突擊搜查,對新聞記者採取此種高壓手段自然惹來重大非議,其後警方才改用在警誡下作供手法。若連同警誡下作供計,涉案新聞工作者的總數則為超過一百人。

 

此批人士包括私家偵探Glenn Mulcaire,因他實際上也是《世界新聞報》編採部屬下的一名全職人員。在被檢控的新聞工作者中,有些從未被捕;而很多被捕的新聞工作者,也從未被正式提出檢控。

 

在整體上,警方有些調查亦令人感到啼笑皆非。例如,曾有屬於政界人物的手提電話經查出已落入《太陽報》手上,該報有幾名新聞工作者便因涉嫌處理已報失的手提電話而被逮捕,而在這些人當中,有二人卻從未見過該部手提電話。

 

全部67人可說都已付出了沉重代價。在初期的拂曉搜查行動中,往往一批多至十人的警方人員會突然在凌晨六時蜂擁而至,全家人都夢中驚醒,惶恐失措,眼白白看著警方人員在全屋翻箱倒籠突擊搜查,而當事人也被帶返警署囚室內盤問多個小時,隨後幾年下來還不時要到警署簽保候訊,歷盡煎熬。

 

對於《太陽報》來說,整批的資深新聞工作者在經歷逮捕、檢控、撤銷或最終洗脫嫌疑之後,都已相繼離職。一些經已洗脫罪嫌的新聞工作者,無論身心健康、個人關係及職場生涯各方面都已遭到重大打擊。

 

這五年來,英國可說是西方國家中最多新聞工作者遭到逮捕的國家。而在全球而言,在這方面可以跟英國相比的僅有非洲東北部小國厄立特里亞(Eritrea)及伊朗。

 

英國警方的專案調查分為三大部份,在竊聽電話留言的調查中,29名被捕者中,有8人經認罪後定罪,另一人(前《世界新聞報》總編輯Andy Coulson)則經審訊後裁定有罪。

 

所有竊聽定罪案件都發生於《世界新聞報》。由案情顯示,竊聽歪風可能也遍及鏡報集團旗下各報,不過,英國檢察總署上星期已表明目前的證據並不足以再構成實際定罪。前後共有5名《鏡報》新聞工作者遭到逮捕,而該報業集團另有15人也因涉嫌竊聽而在警誡下作供。

 
此外,在調查以非法付款手段來換取消息的專案方面,共有34名新聞工作者遭到逮捕或檢控,結果至今僅有2人定罪,其中一人Dan Evans為自行認罪,另一人《太陽報》的Anthony France目前仍在上訴中。

 

在關於駭入電腦的專案調查方面,至今無人定罪。一名《泰晤士報》記者承認曾駭入某人之雅虎電郵戶口而遭到警誡處分。

 

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畢竟新聞之採集必須秉持正道,為求消息而不擇手段甚至非法竊聽電話留言、駭入電腦,又或行賄公職人員以換取消息,自非正途。對此不良歪風,英國同業已汲取重大教訓。

 

涉案的新聞工作者名單,詳見以下《新聞公報》的報導。

 

可參閱報導:

http://www.pressgazette.co.uk/content/67-british-journalists-arrested-andor-charged-course-their-jobs-2011?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2015-12-14&utm_source=Press+Gazette+-+Daily+2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