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司法透明度,有助公眾認識法治真諦,信任司法公正。在英國的各級法庭中,專為保障心智失能人士權利而設的「保護法庭」(Court of Protection),由於當事人本身的弱勢,法庭方面一向採取極之嚴格的保密設定以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利,同時由於審訊甚少公開而予人諱莫如深的神秘感覺。不過,由新的一年開始,在提高司法透明度大旗底下,「保護法庭」也改以較為開放的態度,試行對新聞界和公眾局部公開該法庭所審理的案件。

 

  英國的「保護法庭」乃依據《2005年精神能力法》(the Mental Capacity Act 2005)規定下設立,專門審理關於缺乏身心能力而難以自行決定醫療及財務問題的人士或攸關他們福祉的各類案件。

 

  以往,經「保護法庭」所審理的案件,法庭方面即使准許新聞界作出報導時也都施加重重嚴格限制,例如嚴禁報導當事人所住的地區、所在的地方當局,甚或當地保健衛生部門的名稱;在種種限制下,也總讓人無法識別實際上跟全國某處地方扯上關係。正因這樣,儘管特別聳動的消息,都只見全國性媒體大做,反而地方性媒體少做。

 

  人性普遍悲天憫人,關於心智失能人士的有關消息,一經公開,往往更能引起社會人士的同情和迴響。而「保護法庭」出於保護之心,一向的做法是,所有案件不設公眾旁聽,亦只有為數甚少經認證的記者可以在庭聽審,但他們如何作出報導事先必須獲得法庭批准。

 

  現在,在提高司法透明度的大原則下,司法當局在去年十一月公佈將在新年起推出一套試行辦法,包括部份案件將會接受公眾旁聽,有關案件將發出匿名令以保護案中各方的身份名稱,同時,最受新聞界歡迎的新措施將是,定期以告示方式公佈該法庭行將審理案件的列表及簡述,這對媒體作出採訪安排上將大有幫助。

 

  「保護法庭」庭長Sir James Munby 一向主張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增強公眾認識和信任司法公正。他表示,在提高「保護法庭」透明度方面,要做到與保障心智失能人士的隱私權兩者之間達致恰當平衡。

 

  新辦法將試行六個月,期滿經檢討後將決定是否繼續或擴大開放。

 

  英國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在英國各級法庭中,「保護法庭」歷來是最為嚴格保密的一環,如今也開始走上開放之路。

 

可參閱報導:

 

http://www.holdthefrontpage.co.uk/2016/news/law-column-new-year-new-transparency-in-court-of-protection/?utm_source=emailhosts&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Jan05Mailout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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