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0206」南台6.4級規模強震發生在春節前的小年夜凌晨3:57am左右,幾使報紙和電視報導措手不及,反使網路瘋傳未經查證的即時訊息,造成諸多的混亂和缺失,易使罹難者及其家屬造成二次傷害(特別是兒童部分),在在有違社會公器的角色和療傷止痛功能;所幸有的主流媒體尚能及時跟上相關的新聞查證及自律規範,加上中央和地方、軍方的通力合作,不眠不休地救人、救災,展現的效率和作為,十分感人,方使傷害降低最低,值得慶幸和稱道。在歷經救援人員的連續180小時搜救,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罹難者高達114人(創下震災單一大樓傷亡最高紀錄),連同六日歸仁區的兩人罹難,總計死亡人數116人,令人痛悼。但為求全責備,精益求精,此番不論傳統或電視、網路媒體的表現種切,只能算「差強人意」,顯然有許多需要檢討和改進的空間。
重大災難新聞應謹守專業原則
事實上,重大災難新聞不是在作悲情報導競賽,而是須客觀公正,正確傳達資訊,撫慰人心,亦非以情緒性字眼造成民眾恐慌,引起不必要的負面效應;新聞人尤須發揮同理心和人文關懷及觀照,維護報導對象的尊嚴,尊重報導對象的權利,規避報導對象的隱私,這是媒體應當具備的職業道德。再者,對受難者的經歷和苦痛要能「感同身受」,更須以文明的態度尊重罹難者,及撫慰傷者及家屬的悲痛,避免造成二度傷害(特別是女性和兒童),哀矜勿喜。不要為了滿足閱聽大眾的好奇心,巨細靡遺,淪為茶餘飯後的話題(類如網路流出疑似「中天電視台」臉書粉絲團,轉貼寫道「台灣出了武則天,不只下雪還地震,現在只能祈求上天保佑台灣」,後經中天嚴正否認,指該臉書專業是假的,不排除會對假冒的人士提告。)諸此誤失,不一而足。
例如此次主要媒體不只是悲情標題充斥,像「搜救煎熬第六天!等到的 卻都是悲傷」、「母肉身護女身體被重壓對折 」等等,甚或有違相關新聞自律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新聞傳播相關的重要條文)」等規範。像6日下午4點時有一名3歲女童被救出,網路上就傳出其於現場被截肢,對此警消澄清女童「意識清楚、沒有外傷」;還有,電視記者跑到醫院訪問受傷的婦人及兒童,這一家四口驚魂甫定,內心仍有餘悸,卻要傷者面對鏡頭,回憶當時情況,未免太殘忍。
資訊報導與隱私守護需兼具
儘管重大災難新聞報導,有其應遵循的規範(譬諸「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災難或意外事件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播原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乃至國際有關機構類如著名的荷蘭新聞自律組織」(Raad voor de journalistiek)等。然則,在台灣,一旦重大災難突發時刻,媒體似是「知易行難」,忽視應有的自律和查證,淪為「有聞必錄」,造成諸多困擾,勢須記取相關教訓檢討改進。
像獲救住醫院診治的11歲和與9歲的兩名女童,因與獲救的大學生黃洸偉三人受困時曾隔牆待救,大家劫後相見歡,然媒體仍一樣「見獵心喜」,蜂湧而至,忘了自律大肆報導。
類此已然涉及「記者對於個人隱私的侵犯不可逾越報導所需的程度」,若對於個人隱私的侵犯與社會公益無關,便是逾越了新聞專業應嚴格把守的防線;如果媒體並未取得許可即刊載照片,也無法證明刊登與公益的合理有關,則已是跨越新聞專業及社會觀感的標準;至於部分媒體在醫務人員疏失下訪談兒童,亦是一種觸犯兒童「選擇不被打擾的權利」(right to be left alone)。
災難消息的查證與澄清
至於這次震災查證部分,大致多能及時「更正」,是好的現象,否則以訛傳訛,後果堪虞。例如網路瘋傳「國道8號快速道路已經塌陷,新聞還沒報導,不要行駛」,經查證為誤傳;還有, 台南大內高爾夫球場地面出現一條大裂縫,有人懷疑是斷層線,經氣象局長辛在勤澄清說,這應是地質不平衡造成,不是斷層線。再如,中時電子報報導「維冠在921已列危樓 民眾:市府為何沒處理」,台南市府工務局即時澄清,說明在地震倒塌的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非921判定之危樓;又如,台南市長賴清德夜以繼日地指揮救災,連馬英九總統都表達不捨,卻有網路指賴市長在除夕夜偷溜回家吃年夜飯,還痛批「丟下大批的搜救人員自己回家吃飯,這樣的行為實在不可取」,立委王定宇10日特別在臉書貼出他與市長的「年夜飯」,證明他們各吃1碗滷麵,並反批「不幫忙救災就算了,還在想辦法抹黑」。
此外,有一篇署名「消防署特搜陳德皓教官」的訊息在網路傳播,內容是向台南地區師傅借調「洗孔或切割」機器,協助救災。但消防局指揮中心澄清,目前機具充足,且已經進入大面積開挖,用不到類似器材,也呼籲別再轉傳,以免因熱心過度反而影響救災。後據消防局了解,該名教官已經從消防署離職,依照電話回撥,則進入語音信箱,也無法得知是否確由陳姓教官發出。
新聞查證 確認真實為專業首要
台南的維冠大樓倒塌最嚴重,傷亡最多,經媒體不斷追蹤發現,與九二一多數大樓倒塌的情形不大一樣,維冠不只牆壁出現粉碎狀,連樑柱也到處斷裂,明顯是鋼筋扎綁不實,抗震壓力差一大截,混凝土黏著及堅硬度亦不足,顯見其結構設計和營造品質不良所致,現已由檢調及法院,查扣公司相關人員的財產,並予羈押。足見「人禍」因素,更是不容忽視的重要環節之一。
在今天新媒體方興未艾的時代,利用Twitter和Facebook、Line等社交平台發布信息,使得「人人都是記者」。但此並不能減弱專業記者的重要性,反更有利主流媒體的查證工作進行。像過去的美國波士頓爆炸案中,國外的社交媒體也曾出現了謠言和假新聞,經主流媒體即分析過濾訊息,並進行核實,逐一澄清,維護了新聞專業的水準和公信力。
是以今天的主流媒體在結合網路的快速優勢之外,不能由網路越俎代庖主導,應強化查證和自律的功能,本諸全方位反映事實全貌的原則,秉持審慎的態度與專業,避免以偏概全,俾符合理性而專業的需求。同時,鑑於媒體的報導易引發受害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 PTSD)」,新聞人須抱持同理心和人性關懷,尊重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感受,積極探究真相及防患未然。媒體更應加強在職教育,進行災難新聞採訪、拍攝、製播之專業教育訓練,協助媒體工作者了解受害人心理,減少傷害、誤解和衝突;亦須提供採訪記者事前以及事後之心理諮商或協助。
英國哲學家狄波頓(Alain de Botton)說得好︰「人們特別喜歡看車禍、飛機失事、很多人喪生的新聞,是人們變態、有病嗎?」當然不是。他認為,「人們是想要藉由見證死亡,珍惜所擁有,更加看重生命價值和意義」。如果喚起大家心生「憐憫與恐懼」,我們所有人都有可能走上災難的邊緣,應該對那些悲劇人物感到憐憫,對自己則要戒慎恐懼,希望因此能避免下一個浩劫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