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消費者組織呼籲當局加強監管寬頻網路服務供應商的行銷廣告,目前幾大供應商如天空、BT和其它公司所宣傳的高速寬頻,其實只有10%用戶能享用到超高速的服務,全國有一千五百多萬家庭用戶根本不能享用到超高速的服務。

 

  據英國廣告標準管理局(ASA)現行規定,供應商所宣傳的高速寬頻,只要達到10%客戶可以享用便不屬違反廣告規定。不過,消費者組織「Which」則認為此一10%界線過於寬大,並提議改訂為50%,即所宣傳的超高速或高速寬頻必須達到50%用戶能實際接收才可以此招徠。

 

  目前,各大供應商包括天空、BT、維珍傳媒、TalkTalk、EE、3和 O2都有各類寬頻服務套餐以廣招徠。消費者組織「Which」表示,研究顯示,速度是絕大多數用戶選取服務套餐的重要考慮因素,但事實上,很多付了錢選用超高速寬頻服務的用戶,根本因為網絡裝配及覆蓋範圍的技術限制而不能得到所宣稱的高速寬頻服務。

 

  早前,文化部長埃德澤亦同意有關的廣告"誤導"和"可笑"。他說,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在廣告宣傳中突出的寬頻速度,其實只有極少數用戶收得到,在廣告宣傳上卻以此招徠顧客是不當的。

 

  10%的界線是廣告標準管理局於2011年訂下的。該管理局表示現已展開研究此一問題,預期未來幾個月內或將對有關廣告規則作出修訂。

 

可參閱報導:

 

http://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6/jun/03/which-calls-for-curbs-on-super-fast-broadband-ads-as-15m-homes-miss-out?utm_source=esp&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Media+Briefing+new+v2&utm_term=175444&subid=1250192&CMP=ema_546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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