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詞者為社團法人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馮建三教授

 

  2016年6月24日,媒體改造學社與臺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合辦「小英政府滿月:未來的文化與媒體政策,媒改團體有話要說」論壇,內容有兩大主題:《未來的文化與媒體政策》、《匯流五法的缺與補》。論壇特別邀請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詹婷怡與會對談。

 

 

 

 左為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賴鼎銘

 

  論壇開頭,由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董事長賴鼎銘致詞,他對媒體政策的觀察,首先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出的《匯流五法》,雖然加入自律委員會的規定,但卻撤除「他律」的獎勵辦法。賴鼎銘認為監督媒體最有效的是讓民眾來主動觀察,但新法卻將過往檢舉不當內容的獎勵全數刪除。第二,通傳會與民間媒體監督單位的合作不夠密切,例如媒觀、媒改社每年都在監督與提供政策建議上做許多努力,但通傳會一年只補助媒觀5萬元,未來應該提供更多支持。

 


未來的文化與媒體政策

 


論壇第一場次,首先由社團法人媒體改造學社(簡稱媒改社)進行討論,針對未來的文化與媒體政策,媒改社提出〈公共媒體政策〉、〈媒體多元發展基金〉、〈頻道監理政策〉及〈傳媒勞動政策〉等四大倡議,四策環環相扣。

 

 

 自左起詹婷怡、丁曉菁、林麗雲

 


  第一次首先由媒改社常務理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麗雲開始,她認為我國投注在公共廣電事業的經費極為不足,例如英國BBC、日本NHK,是我國公廣集團規模的180倍至200倍。因此他督促新政府提出公廣集團在國家的地位與願景,並確立其作為領航的角色。具體的辦法是擴大公廣財源(至少需34億)、將華視的民股收回並轉型為公益基金會、公廣董事人數降低至12到15位。更進一步,公廣媒體集團應轉型為「公共福利媒體集團」,扮演建立影音平台角色,讓不同階級享受到平等的資源。

 

 

  有關媒體多元發展基金會議題,媒改社理事長、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馮建三指出,面對臺灣媒體內容生產的疲乏,重要的是建立「機制」,使私人企業在商言商,而非僅僅訴求於相對消極的社會責任。因此,政府可經由扶植公廣集團作為市場主導者,進而與民間媒體公司競爭,刺激私人產業投資。以往媒體業常把生產疲乏歸咎於臺灣市場狹小,但香港卻有長達四、五十年自製內容的經驗,成功抵擋住好萊塢的攻勢;就算是現在也將近有20%的自製內容,臺灣卻只有12%。再者,若有足夠的經費後,在通路方面,則可以將自製內容和公廣集團合作,由公廣首播內容,帶動自製內容的競爭風氣。

 

 

 

 

 

 


  媒改社理事、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周宇修,針對頻道監理政策的制定,首先,他認為仍須先回到對制定「目標」的探究,實際執行則是其次。例如通傳會推分組付費制度,雖然是要讓消費者增加多元的選擇,但成效如何?是否符合原來的目標?又如嚴格限制自製內容的比例,但企業可能以粗糙的內容虛以委蛇,或者拿重播的內容搪塞。也因此,並非一定要行使法律干涉行政的手段,誘導行政、給付行政的方式也具有可行性,只要能夠實踐原先目標。

 

  有關傳媒勞動當前議題,媒改社常務理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劉昌德,開頭談及華航罷工的訴求,其中提到:「這場罷工是對休息時間的鬥爭」,劉昌德認為華航空服員的過勞處境,反映的是整體臺灣的現況,包括媒體工作者。媒體的工作量不斷增加,卻生產出更多的垃圾新聞。但他指出,媒體勞動問題的獨特性,在於它含括了對媒體品質、民主社會及臺灣文化高度的戰爭,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因為記者沒有合理的時間、金錢發揮創意,連帶的也沒有專業自主權,如此臺灣的媒體品質只會繼續降低。在政策建議,劉昌德舉例,如要求媒體換照時,要將媒體勞動情況列為必要條件;以及從傳媒法規落實於新聞與意見的自主。他也特別點出,多元發展基金必須直接回饋到記者與導演等第一線工作人員,而非進到資本家口袋。

 

 

 

 

 

左起詹婷怡、丁曉菁

 

  針對媒改社的建議,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贊同公廣集團扮演商業創意與領航的角色。但她指出文化部每年分配到的經費不足政府整體經費的1%。也因此公廣集團資源有限,目前自製內容針對戲劇突破,一年也只能投資兩部戲。而《麻醉風暴》則是最佳的例子,該短劇扣緊台灣的社會議題,在海外的口碑與市場反應也相當突出。所以在《麻醉風暴》要拍第二季時,就有私人企業主動洽談投資,這等於公廣集團扮演了降低商業風險的角色,刺激企業投資意願。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詹婷怡,認為政府若獨優公廣集團,則在執行細節應該考慮到其他媒體組織的平等與多元競爭。例如多元基金成立的必要性,涉及到反媒體壟斷、預算法的定位,以及支持多元基金投注公廣集團的論述是否站得住腳。因此詹怡婷指出,在討論公廣集團、多元基金及自製內容比例等議題時,必須要有更細緻化的研究。

 

匯流五法的缺與補

 

   在論壇的第二大主題《匯流五法的缺與補》,首先媒改社召集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發言,首先他肯定新的匯流五法,相對於廣電三法政院版,納入對自製內容的限制,如節目自製內容不得低於70%、黃金時段不得低於50%。其次,規定有線電視營業額的千分之三需作為公視營運基金等。隨後發言的媒觀執行長、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也稱讚匯流五法,除了前述兩項,還包括平台跟頻道各自立法、訂定自律法、置入性行銷規範等。

 

 

 社團法人媒體改造學社常務理事羅世宏教授

 

 

  但羅世宏亦指出,就算匯流五法沒有通過,其實現有的廣電三法,再加上通傳會與文化部機動性的行政命令,已經足夠應付現今傳媒生態。而陳炳宏則點出新法的若干缺失,例如公用頻道缺乏積極獎勵法條、無線沒有列入必載、自律組織外部委員數未過半,以及基金主管機關仍是通傳會,而無法直接由公廣集團管理與運用。

 

 

  現場觀眾提問,如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元輝發言,認為本次文化部官員與談,仍沒有提出具體的政策與說明,例如公視法的研修具體進程為何?對內部預算的具體作為是什麼?這並非號稱準備好的政府所能夠推辭。中央社記者則發問,現在媒體內容生產者(平面媒體),都被科技業的平台整合利用,反而使科技業蓬勃發展,然而知識界卻成為奴工,因此是否能夠就智財權去限制。而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副教授郭力昕,則點明媒改社批評的對象應該往更高一層,即行政院。若行政院預算不放在文化部,其亦難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