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流傳,防不勝防/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假新聞,從來都有,只是於今尤甚。要遏阻它,可不容易。英國一名著名傳媒律師Carolyn Pepper指出,在英國現今的法律框架下,要壓制假消息流傳散播,存在一定困難。
Carolyn Pepper撰文指出,難處在三個方面。第一是如何界定假新聞;第二是關於控制錯誤信息和言論自由原則之間的平衡問題;第三是如果要監控,該由誰做和如何進行?
要定義什麼是假新聞看來很簡單,一般認為凡包含錯誤或不準確的事實的新聞,就是假新聞。但是,在很多實際事例中,新聞被指「虛假」,通常都是關於某件事的一些意見或說法並不符合指控者自己的觀點而已。任何誹謗律師都知道,事實和意見之間往往只是一線之差。對於何謂虛假消息,要堅實地作出一個可行的定義,絕不容易。
在法律地位方面,從法律角度來說,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並非絕對的權利。例如當涉及藐視、種族主義(和宗教性)的仇恨言論、騷擾、與恐怖主義有關的信息、具機密性資料,以及淫穢等,言論自由就會受到有限的管制。
提出誹謗申訴可能是最多人採用的禁制方法。如果出版物對某人或某公司的聲譽已導致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之時,該人或該公司就可作出誹謗申訴,予以禁制。然而,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很多「假新聞」的指控,往往都是涉及經濟論點或具體事件,而不是針對某人或某公司的聲譽受到損害而提出的。在這種情況下,誹謗法律便派不上用場。
對於不實報導,英國報業自律組織「獨立報業標準組織」(the Independent Press Standards Organisation, IPSO)訂有編輯業務守則,作出有關管制,而IPSO也曾幾次對一些出版物的不實報導作出了批評,起著一定的勸阻作用。同樣地,英國電信主管機關Ofcom頒佈的廣播守則亦都要求廣播電視報導必須公正準確。
然而,總的來說,英國現行有關法律並未能有效阻止散播誤導性或不正確的信息。
許多論者都將矛頭指向社交媒體,歸咎它們造成今時今日假新聞的充斥氾濫。事實上,自社交媒體興起後,新聞來源範圍迅速擴大,令致各類信息,不管真假,傳播比以前更為快捷方便。現在,對社交媒體來說,如何控制假新聞散播已成為一個巨大的挑戰。
但說到底,社交媒體,如推特和臉書,本身畢竟只是載體,並不對內容進行發掘篩選。
臉書已經表示,它會重新排列那些看起來不真實的帖子,使這些帖子盡量排於用戶接收信息的後部。然而,要求社交媒體防止假消息的傳播,就牽涉到要他們作出判斷的問題。無論如何,社交媒體本身不想這樣做,而人們也是不想讓社交媒體負上網管角色的工作。
Carolyn Pepper表示,另一難處是現今信息的傳播是跨國界的,正是無遠弗屆,假新聞亦然,這對進行實際監控帶來困難。雖說在特定司法管轄區內,可以採取某些步驟阻止信息傳播,但對別有用心者,他們總有辦法將信息跨境外洩出去的。在西方國家,若要推行一套重大限制信息(不管真假)跨境流傳的監管制度,恐怕將會面臨各方的重大阻力,不易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