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駐美特派范琪斐在部落格上對中天電視同業臧國華開砲,讓記者採訪越線的新聞倫理問題又搬上檯面,除了在同業競爭壓力下的擦槍走火,以及記者個人專業修為高下之外,各家電視台內部新聞控管寬嚴不一,相關主管對新聞專業倫理認定標準不同的問題再次浮出檯面。各台究竟應該如何採訪扁案關係人陳幸妤,一直是讓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之新聞自律委員會頭大的問題,委員會主委陳依玫建議,未來同業可透過同業協商管道來處理類似紛爭,逐步建立同業自律的遊戲規則。
在NCC大張旗鼓打算修訂衛星廣播電法,試圖整頓國內新聞亂象,引發政府管制恰當性討論的同時,新聞從業人員是否能夠有效自律也是思考重點之一,范琪斐與臧國華的對衝事件,自然成為觀察的重點指標。在國人普遍均感覺新聞媒體向上提升空間很大的情形下,媒體自律如果難上軌道,主張法律應有強勢作為的思考,自然容易獲得較大支持。
STBA自從成立由各頻道代表參與組成的新聞自律委員會,一直希望透過同業協調自律來維護專業的新聞採訪空間。之前清大情殺案受刑人洪曉慧假釋出獄,自律委員會即成巨騣捰U台撤回SNG車,讓當事人重返正常生活。針對陳幸妤的採訪分際,自律委員會前後共開過開過三次會。
去年(97)五月二十九日陳水扁卸任後,自律委員會開會取得共識:認為陳幸妤已非第一家庭成員,並且未因案纏訟,各台在新聞製播上,應該謹守比例原則。根據頻道簽署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凡無涉公共利益者,應維護當事人隱私。 因此各新聞頻道應撤離陳幸妤住家或私人營業場所,不再進行守候式採訪。
後來扁案升高,陳幸妤任職的牙醫診所又成為媒體守候地點,自律委員會去年十月再次開會決定:各台SNG車由SNG聯誼會視現場情況協調在場同業規劃採訪動線,一切拍攝與採訪,均應在黃線之外進行。若有SNG聯誼會不在場的情況,由到場攝影同業循前述模式協商採訪黃線。陳幸妤工作之診所,屬私人營業場所,媒體不應該拍攝診所內部,以及其他非新聞相關人士。
陳幸妤赴美之後,自律委員還特別開過一次會,綜合各台意見發文同業:「前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所涉洗錢弊案進入司法程序,陳幸妤目前雖非法律上之被告或者關係人,然其一舉一動確實引發社會關注,基於本案涉及公共利益以及合理的懷疑,媒體確實有進行新聞採訪與報導的天職,然而,我們並不願意造成對陳幸妤日常生活之過度干擾,特此協議,即時起,陳幸妤在美期間之活動,考量是否與案情相關,由各台自行斟酌是否報導播出,至於媒體之採訪拍攝,則循往例,維持在一定距離之外進行,給與人身的尊重。」
雖然自律委員會事前已經盡力協調,但後來仍然發生採訪越線爭議,陳依玫認為,在已經有自律協議的前提下,若有同業認為其他同業的行為違反協議,可以第一時間向自律委員會申訴,要求協調,協調結果未必能盡如人意,若當事人(或頻道)不能接受,再衡量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
不過她也指出,這次事件爆發,影響未必都是負面,這次事件反映出各頻道對於新聞專業的重視,至少雙方所爭辯的,都在於自己或對方的表現是否夠「專業」,而不是認為媒體可以任意侵入私領域,或者有權過度干擾受訪者的日常生活。
陳依玫肯定自律機制的運作弁遄A她認為,在媒體的採訪職責不容限縮的前提下,同業們基於善意與自律的比例原則,願意進行協商的態度值得肯定。在自律機制啟動的一年半以來,陳依玫與自律委員(由各新聞頻道決策主管擔任)互動的經驗都相當正面,她說:「新聞採訪的分際,必須在每次不同的具體採訪情境中,進行細膩的拿捏與考量。經過這段時間累積的案例與辯論,我認為有線電視新聞頻道的同業們,有足夠的智慧與理性面對這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