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負債累累,個人債務高達7億、破產債務高達224億,光是欠稅就超過三億元,並淨花費可憐小股東的錢,花天酒地,九月間又帶著新婚妻子到處逛街買名牌,住豪宅、吃香喝辣、出入還有名車代步,日子過得逍遙快活,奢華程度毫不遜于「高級通緝犯」的王又曾。
遺憾的是,媒體未能善盡職責,發揮專業的深入報導,多只編寫一連串孫道存的妻妾花邊情史,反突顯箇中的荒謬情節,像他歌照唱、舞照跳、妹照把,出手依舊豪奢如故,其何敢致之?實乃媒體的怠惰所致,因對他的破產應如何向小股東交代之事,未作追蹤調查報導,自然乏人聞問,無形中卻助長了孫道存為所欲為的囂張行徑,亦易產生誤導作用及負面教育。
像孫道存梅開三度,以六十高齡娶僅廿八歲少妻,各媒體卻偏重孫道存的浪漫情史,遍數孫道存與歷任妻妾、女友的愛恨情仇,連孫道存為新婚嬌妻大手筆治裝、採購名牌禮服都追查得一清二楚,然已經聲請宣告破產的孫道存何來如此的闊綽,還能贈股票、送豪宅給歷來女友、替新娘子豪氣埋單?到底是誰,讓他可享這般豪奢生活?卻鮮有報導。
政府縱容 不良企業仍存在
自從7月21日蘋果日報刊出「英國里茲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江雅綺專文「孫道存讓『破產法』成為笑話」後,引起社會共鳴重視,才陸續見到媒體的追蹤報導,譬如發現孫道存居然仍擔任太電副董事長,年領230萬元以上的薪酬。不僅如此,他至少還掛名太平洋光電、太設投資、友吉投資、大鑫投資、今鑫行投資五家公司董事長,外加至少掛名五家太電轉投資公司董事,每年各家薪水、董監酬勞加上盈餘分配等各式各樣名目,平均每月至少有20萬元以上可花,無怪能縱情聲色,根本不能與港星鍾鎮濤宣布破產後,只能過著坐公車、薪水繳庫還債的苦日子相比。
根據媒體的後續報導,才逐漸有了孫道存財務的輪廓,原來自太電打入全額交割股後,掏空案即進入司法審查,昔日的五大家族先後被檢察官起訴。碩果僅存的苑竣唐因此擔任太電董事長,孫道存自任副董事長,弟弟孫道亨擔任總經理,但五大家族迄今仍盤據太電董事會,彼此成了利益共同體,而減資後資本額剩下67億元的太電,每年營收仍可維持兩百多億元的水準,只要盤據董事會,牢牢掌控太電,人人有薪水領、紅利分,獨獨可憐小股東只能抱著變壁紙的太電股票無奈泣血,足見政府對犯錯企業主的寬容,像經掏空下市的太電依然故我,仍以2%掌握67億資本額,即為例證。
媒體輿論壓力 破產法才有影
直到最近媒體追蹤,才又發現孫道存竟然積欠三億多元稅款未繳,致引發社會公憤;若非媒體回神,緊迫釘人,國稅局台北及士林行政執行處未必會有積極行動,或要求孫道存儘速提出清償計畫,否則不排除拘提,甚至祭出「管收」手段等等。換言之,這些行動為何之前不做?非要等到媒體報導才有執法行動?顯有怠忽職責之處;像台北處9月10日在孫的住處查扣珠寶、紅酒等動產,並要求他在十天內先償還9848萬元、並在半年內償完三億多元稅款,只要查出孫道存沒有納稅誠意,將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其中像國稅局臨時安排孫道存到附近的「密商」躲媒體,被等待多時的媒體質疑是配合孫道存搞特權,國稅局執行處才為此公開道歉。然為何不能光明正大處理此事?其中就不無蹊蹺,亦令社會質疑。
類此執法單位對於欠債不還、欠稅不繳者,未能貫徹執法決心,如何能讓民眾守法?再者,法令不足常成執法機關藉口,像司法院四年前就研擬在破產法中增訂防止豪奢生活條款,兩年前定稿,當年信誓旦旦會儘速送行政院會銜後送立法院修法,卻無消息。
如今立法院遭到媒體及輿論壓力,乃狗尾續貂宣布要加快修訂「破產法」的腳步,將新增禁奢條款,譬如今後孫道存的單筆消費便不能超過300元,還得搬出現住的信義區豪宅,連他搬到外面去住的坪數,都要受到限制,出入禁搭計程車,二手車限50萬內,禁止涉足消費超過500元場所,4年內電器用品不得超過10萬元,也禁止出國,謂之「破產監」。新法令將參考香港藝人鍾鎮濤的阿B條款和卡奴條款,及美國《聯邦破產法》,避免有人鑽法律漏洞,逍遙奢華(即除了詐欺破產會取消免責保護,凡破產人在破產程序中,對法官或管理人說明不誠實、移交的財產清冊不誠實,都會受到「取消免責」的懲罰),在在比台灣現有的「詐欺破產罪」要嚴格多了。是以媒體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善盡職責作深入調查報導,而非只作八卦式的負面報導,始能端正類如孫道存事件的縱容,以免敗壞社會風氣,不然欠稅的大戶過得如此縱慾奢華,納稅人怎會甘心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