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此新聞事件,阿珠的表現,與過往媒體所呈現的外籍配偶形象大相逕庭,阿珠敢講、敢秀、敢表示意見。張錦華教授指出,主角特殊之處在於,原為主流權力(社會)覺得應該要感到羞愧、在角落飲泣的「他者」與「弱者」,卻顛覆刻版印象,勇於承擔所行,信守承諾不多言,遂行一種「權力反轉」與「反殖民」。此外,更反過來利用媒體,達到自己的目標(姑且不論目標意義為何)。

  在此,主角似乎由弱勢轉為「強勢」,是能負責、有目標、有行動力的主體,不以其「外籍新娘」身分屈從於主流社會的壓制。這是以往主流社會不了解的「弱勢」。張錦華教授認為,由於資訊的發達,人們更懂得資訊的使用,往後這樣的主體必會增加。

消費小人物隱私 媒體降格

  媒體報導部分,張錦華教授觀察到,媒體非但未能擔負公共領域的角色,反而以炒作「私領域」方式的八卦進行報導,而這些八卦,其實到處皆存在,並不限於某個案。「只要不侵犯公領域,就不應該被『公審』。」但媒體依舊「降格」地消費小人物的隱私。

  張錦華教授認為,公共領域應報導事件揭櫫的價值議題。雖然洗門風看似一「協商」的結果,但協商過程權力卻是不對等的,以法治時代看來,是一種私刑。延伸之,這是一個「人權」議題。除了洗門風是否是法治社會解決紛爭的辦法,值得商討;面對此現象日漸增多之勢,而當事人通常是弱勢,忽視其意願遂行主流社會的壓制,是傷害了身與心的人權。雖然在此案例中權力被有所翻轉,但卻多少掩蓋了透視人權議題的機會。

  「新聞需要有人要能夠『發聲』,才能成為新聞事件。事件中的『發言權』、『解釋權』、『命名權』等,必須要有人抗爭。」張錦華教授說。類似重大事件如鄧如雯一案,都能有累積了對抗媒體的一定經驗的NGO(非政府組織,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為之發聲。法治本身是保守的,換言之,是屈從主流意見的,所以必須要有其他聲音,為正義發言。但洗門風事件,並未有相關團體出來發言,雖然可能與洗門風事件內涵或線索清楚豐富與否有關,但最終只淪為被媒體炒作的八卦話題,實為缺憾。

媒體集體標籤化 多元文化待尊重

  媒體「集體標籤化」問題,如強調當事者的國籍或族群,張錦華教授指出,個人行為不應全盤連結至族群,產生偏差,主流者定義他者,但從未強調主流自身族群。傳統新聞學的公正、客觀、事實,但「事實」也是選擇後的結果,當選擇陳述國籍或族群時,卻成為污名化再複製,優勢族群權力再運作。尤其語言本身便充滿價值意涵,如「強姦」、「悍婦」等,新聞工作者也必須思索,所謂「客觀」報導,應如何由多元文化角度進行定義。

  張錦華教授指出,必須理解新聞的核心目標,社會正義在何處。這並不是企圖僵化新聞學模式,而是如果新聞理念與核心得以澄清,那集體標籤之類的抉擇使用與否,端看新聞目標與內涵,使用得宜,或許也能引領他人理解不同族群內涵,發揮正面效果。  

  談到專業新聞從業人員教育,張錦華教授認為,多元文化、人權議題的新聞角度,是長期缺乏的。對於弱勢族群的偏見、刻版印象的檢討,西方已發展多年。目前市面上新聞採訪教科書,也有加入此元素,但應該要能有專章討論,進而融入整體新聞採訪教學結構。

  多元文化已納入相關廣電法規宗旨,NCC近來也開辦了多元文化工作坊,邀請媒體工作者參加,由NGO團體等分享資訊與提出意見。已舉行兩梯次,每梯次參加者都能有六七十位。今年七月並發行《認識廣電多元文化》一書,以案例與問題方式探討新聞報導之可為與不可為(詳見書摘)

融入式教育 翻轉偏差與刻板經驗

  對於如何教導中小學生認識媒體呈現的性別或族群等議題,張錦華教授強調可以「融入式」方法來翻轉觀念,如教科書中常有「媽媽」去買菜,可將主體形象進行變換。這並非是某門課程涵蓋,而要能融入整體教育。

  「性別或族群等,是社會生活中的價值觀,是人際相處的基本。就像人權,洗門風這樣的私刑算什麼呢?是要透過法治來處理的。人權、法治與性別之類的觀念,應該要落實在整體教育的內涵中。」張錦華教授談到。所以,不應該只是少數人單打獨鬥,必須大面積的推廣。教育部近來也提撥經費,作為推動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專用。

  任何改變社會觀念的運動,初期都是相當困難的,能仁之士為之先驅,拓深拓廣。張錦華教授指出,所謂社會趨勢存於20%都能認同時,便沛然莫之了,衡量基準可以是國會議員或政府內閣人數。媒體素養教育推廣行之有年,稍見成效;而目前新聞從業人員,大抵也能認同人權及多元文化等觀念,並非學者在象牙塔頂登高一呼,卻無人回應。

  媒體服務於社會,透過媒體素養教育,媒體能以立足點上的平等對待所有群體;對於閱聽大眾,懂得選擇媒體、並透過媒體認知社會不同價值與觀點,進而對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與關懷。「遠古文明關注多數人的權利,現代社會關注少數人權利,而更弱勢的少數人,必然也隨文明進步能夠逐漸受到重視。」張錦華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