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聚焦在政治人物貪瀆事件報導,引發了所謂媒體審判、媒體指導撿調辦案進度等等爭議。媒體如何在不妨礙司法調查的原則下,體現新聞自由價值,共同維護社會系統運作以實踐社會責任?其實可以從辦案人員的角度、媒體角度與NCC的反應等面向,來解讀最近相關的司法新聞報導。

  偵查不公開為根據『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約束的是辦案人員,除非偵辦的案件「有助於維護治安、安定人心、澄清視聽」、「防止危害繼續擴大」、「認有必要時」等情節,可由權責人員適度發布新聞,否則不宜透漏關於犯罪行為的資訊。

  此一原則是基於保護涉案相關人員,避免在定罪前因為未證實的資訊,而引起輿論或影響當事人權益,干擾辦案進度,因此要求檢調人員在非特殊情形下,不得對外公開案情。然而,新聞媒體主動調查偵查中案件,並不受到法令約束,因此容易被犯罪者利用作為動員民粹的工具。因此媒體在案件當事人、司法檢調單位、以及事件本身之間,應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尋找客觀的報導位置。

  站在新聞媒體的立場,他們秉持新聞自由與閱聽人知的權利,認為媒體對於重大司法案件,有義務主動探知事件真相。日本媒體的作法,是在三審定讞之前,不對案件本身做主觀判斷,一切讓司法與最終證據說話,以避免干擾司法調查。但台灣媒體競爭激烈,為了爭取獨家,進行各種刺探行為,名嘴甚或利用政論節目透漏與案情有關的資訊,引發法務部對名嘴與媒體進行調查是否恰當的爭議。

  NCC對這次媒體處理司法案件的處理也做了些回應,強調其在保障言論自由前提下,依法監理廣電媒體,除籲請業者應審慎處理偵查中案件,要求媒體訂定司法案件報導處理原則,並納入其營運計畫,以作為未來NCC導入公民團體參與評鑑、換照機制的參考依據。

  偵查中案件的新聞報導,除了外部制約規範,媒體應減少在新聞報導中加入主觀判斷,並加強記者求證的能力。尤其涉及高度政治敏感性的事件,媒體應站在社會正義的立場,客觀的呈現事件真相,以免淪為各利益關係人角力競爭的平台,不但模糊事件焦點,甚或激發群眾情緒而影響司法偵辦的程序。

資料來源:

查不出洗錢真相 找媒體碴

NCC籲請廣電媒體 審慎報導偵查中案件

政風宣導-偵辦中案件之新聞處理

何謂偵查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