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直維持著正體漢字命脉,大陸則于1964年「文化大革命」(文革)前夕,漠視漢字造字原則和字體演變條件,硬是匆匆忙忙推出思慮欠周的亂碼式簡體(化)字;四十多年來,因為一直在用,故已「造成時勢」,港澳地區于97、99年回歸後,由于地緣和政治情勢,已儼然「正簡由之」局面。兩岸四地交往頻繁之後,「同義異形字」問題逐漸凸顯,識者憂之。在香港,遂有人提出「識簡用繁(正)」之議。人口達十三億之眾大陸,則屢有「以簡代繁」架勢。六月上旬,馬英九總統在接見僑社負責人時,提出對簡體字的看法,認為慣用簡體字的,可採「識正書簡」原則,但印刷體則盡量用正體漢字,這樣才能與我國古籍接軌。
其實,不論那種講法,都道盡了在政治形格勢禁之下,近代漢字存續的無限滄桑。溯自清末積弱,受盡列強欺凌,尤其甲午戰敗之後,有識之士思唯維新方能啟迪民智,國力方得提昇,而減少文盲使識字者眾,最基礎紮實的一步一腳印作法,則咸信是透過教育以達成目標的正當途徑,而提高民眾識字素養,則似乎非從正體漢字革新去「想象」不可。不過,知識份子論事,似乎一向慣于有建議即有爭議,其時,以王照為首,比較保守、主張漸變的一派,力倡發展「官話字母」;以勞乃宣為首,比較激進、主張急變的一派,則力倡使用「簡字」;餘如譚嗣同等維新之士,則甚至偏激到主張盡改象形文字。
至民國六年,國民政府教育部通過以「ㄅㄆㄇㄈ」來拼音的「注音字母(符號)」(後稱「國音字母」)。民國八年,白話語體文運動正熾之時,北京《新青年》雜誌,亦有不少「文字改革」和「廢除漢字」的內容,撰文者彼此放言高論,歷時有兩年之久,後因時局動盪而休兵。民國十一年,錢玄同等北京大學精通文字學的教授,率先正式向「國語統一籌備會」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主張使用諸如「灯」(燈)字之類「手頭字」(亦稱簡俗字,後易名為簡體字,中共推出簡化字時,台灣再以此指稱之。灯字原收錄於《正字通》。)其時,國民政府教育部為了因應學者呼聲和時勢需求,仍組成「漢字省體委員會」去研究此一問題,以息眾議。
民國十五年,教育部頒行「國音字母」第二式(初稱「國語羅馬字」),採用英人威德(Sir Thomas Francis Wade,1818-1895)所開發出來的「威妥瑪拼音法」(Wade and Giles System of Transliteration)—-嗣後近百年,一般將我人名字或地名,以羅馬字譯成英文者,多採用此法。民國二十一年,教育部又再公佈「國音常用字彙」,吾人所慣用之簡體字(或曰簡筆字、簡寫字、減筆字、省筆字、減省字),幾燦然大備。不過,翌年,亦即二十二年,因為政治參雜,又再掀起「羅馬拼音字母」新文字(Romanization)與「拉丁化新文字」(Latinization)路綫之爭(「羅馬拼音字母」是明神宗萬曆年間,義大利傳教士利瑪竇(Matteo Ricci)到中國傳教時,為了方便拼寫漢字而開發出來的)。民國二十四年底,教育部正式頒布三百二十四個簡體字,例如,台、臺相同,裏轉作裡;後因抗日之戰起,為免文字先國土分裂而明令取消。
國民政府遷台之後,民國四十三年,雖然仍有有識見之士如羅家倫諸人,再提出簡化文字之議,但在恐共形勢之下,終而又再作罷。大陸方面,1956年元月底,中共國務院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第一批簡化字,將一般手頭字、俗體字取代正體漢字(繁體字),目的在廢除漢字,走拼音文字的國際主義路綫,開發「拉丁拼音文字」(漢語拼音方案),用「b p m f d t n l」諸字母,取代「ㄅㄆㄇㄈ」。1958年,大陸公布〈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推行文字拉丁化主要依據(不過,多年來,大陸只是主要將人名、地名讀音拉丁化,其餘皆未「達標」)。1964年,大陸文字改革委員會出版《簡化字總表》,共二千二百三十六字,即今日大陸簡體字主體。
面對大陸文革如火如荼形勢,民國五十八年,何應欽將軍主張由教育部會同中央研究院,整理簡筆字(如点、鉄),以落實其適用性,並因應返回大陸後的文教問題,不過,此議又遭擱置。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國立師範大學(北師大)國文研究所,完成「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以「一字多體時,取一字一體,以通用及筆畫少者定為標準字體」為原則;例如,取才不取纔(才為異體,但通行)取腳不取脚(但脚較合六書造字原理),取為不取為(為常用而且筆畫最簡),但亂字不取乱,繡不取綉,以正字體,得字共四千七百零九字。此表于民國六十七年,再度修正,名為《標準行書典範》,與大陸之《簡化字總表》比較,兩者相近或相同的約七百字,大約是30%左右—-此之所以我們有時寫起字來,「象正又象簡」的主要原因;這也正好說明了「大陸字」和「台灣字」,基本上其實有著同卵雙胞胎般血緣,硬是將一字歸類為繁(正)為簡,意義不大。
大陸于文革後,1977年,又公布〈第二批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但這批簡化字「無厘頭」得令人無所適從,終而在1986年時,不得不廢止「二簡方案」,同年十月,調整了一些個別字後,重新公布兩千兩百三十五字的《簡化總表》,並指出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應當保持穩定以利應用—-至是大陸簡體字「動異」,暫時「停格」。但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于1978年元月,推行人名、地名拉丁化;例如,北京,拼譯為"Beijing"(以前用Peiking),但長城仍稱"the Great Wall",從此,中文拼譯音,除了威瑪式,語言學大師趙元任的「國語羅馬字」,以及耶魯式(Yale)外,又多加了大陸拉丁化拼音,令人有一種花多眼亂,落英繽紛的感覺。
漢字書寫,由竹簡的橫平,到金文、鐘鼎文、篆、隸草行楷書的直豎,的確流失了不少初文,甚至「面目全非」;例如,春字「始祖字」原是「艸、屯、日」疊豎的,後來却成了秦字頭之春,這部份是無解的。故從漢字變遷史是來看,當字型由曲綫定型為方塊之後,其綫條(筆畫)減省空間原來就大,字義亦可靈活因應時代需要。因此,漢字固有由簡變繁的,例如,山崗的崗,原本是岡字,從來岡字成了聲符(如剛、鋼),故山岡的岡就加上山字成崗,以示區別。不過,從整體來看,漢字由繁變簡的情形居多;所以,識簡—-不論是「識簡用繁」,抑或是「識繁用簡」—-一向皆是如此的了,只是時代和政治形勢的解釋不同而已。
例如:在甲骨文中,已有繁體的羊字和簡體羊字;雷在金文裡,原是雨字下面有四個象徵雷聲的「田」字,中間夾著一度電光,十分之傳神,但為了書寫便利,就省減成只有一聲雷響(田)的雷字;漢魏六朝的碑刻,已將「號」字簡化為「号」,「亂」簡化為「乱」;三國時期把「體」簡化為「体」,「尋」簡化為「寻」;「虽」(雖)、「称」(稱)是宋元以來俗字;至清太平天國之時,則將「國」字簡化為「国」,「範」簡化為「范」,「乾」簡化為「干」以及「雲」簡化為「云」等。所以,大陸簡體字其實主要由三大部分組成;其一是復古返祖字,如后(後),尘(塵),叶(葉),礼(禮)和鉄(鐵)諸字,又或者是行之已久的俗寫字,如「双」(雙)、「党」(黨),此類字多見于第一批簡體字中,因為離漢字不遠,較易為一般人採用,但正由于此,筆誤頻繁之下,人皆可為倉頡—-自造看起來相類似之私房字,以致「小道文字」頻頻出現。其次是以個人字跡造字,例如,郭沫若好將「言」字寫成草書之「讠」字,結果因為政治正確考量,簡體字就凡「言」旁必「讠」,如谈(談)、论(論)諸字。第三類則是臨急臨忙,粗製濫作之亂碼式異形簡體字—-既不是通假古字,例如說同悅,女同汝,陳同陣,厭同壓,又不是或(異)體俗字,如恆、恒。這等于再多造了千餘熵字的第「七書」才是最令人頭痛,人人成了「字盲」的大陸簡體字真正問題所在。
傳統漢字有音、形、義特點,例如「羨」字,上邊是羊,下面「欠」字是「張口而呼」,三點水是口涎—-是見到羊肉而垂涎之意,釋意為貪羨欲得。故批評這類簡體字的人,就說:「親不見(亲),愛無心(爱)、廠空空(厂),產不生(产),開關無門(开、关)。」這一批六書之外的第「七書」究竟出了甚麼問題呢?
一、完全「不按字理出牌」,破壞中國文字行之有年的六書造字原則,割斷歷史臍帶。例如廠字成了「厂」,但「厂」原是「崖」字(部首厂字),又如「營」、「菅」不分,「餘」、「余」同字—-一旦文字肌理系統喪失,視覺識別系統音義混雜,以一個筆畫少的字,假借為另一個字音相似、但與字形無關的正體漢字,閱讀時,便可能產生錯覺組合,而「讀入歧途」!此外,又把「鄧」字之「登」改成「又」而成「邓」,而「汉」却是「漢」(非「澄」),「仅」又為「僅」,雞字則成「鳮」、「又」字又成「奚」字,鷄字原可作雞,但「又隹」則是難字,這些個「又」字又該何區別?
正體漢字的造形結構,因為起碼有「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指事、象形、形聲、會意、假借和轉注的六種造字法(六書)為後盾,字形與字義之間,有直接關聯性(先字義而後從聲),用以表徵外界事物,所以萬一寫了錯字,或執筆忘字時,也都容易指出、回憶錯誤所在,各處縱然有歧出的手頭字、簡俗字及方言字,也都容易辨識歸併。例如,將從馬、敬聲之「驚」字(馬駭也),寫成「惊」則字之結構雖然簡化了,筆畫也減少了,但因為字形和字義的聯繫性減弱了,概念解構了,而于義無所取,反而不易推理,只有死記分兒(若兩字筆畫特徵相異之處,多于相似之處時,兩字就可能比較容易辨識,反之,則不然)。此之所以正體漢字,能夠超越方言之故。例如,人字在國語、客家話、閩南話和廣東發音都不同,但還都只是「人」這個字,不過若將「郁」代「鬱」,則廣東音聽起來是兩個不同的字,會產生混淆,無形中破壞了方言字的讀音及意指。
把姓氏字「異首」,則更是無稽之極。如把姓蕭寫成「肖」,把趙寫成「赵」,則同是一家人,在大陸姓肖姓赵,但在海外則成異姓之蕭、趙,後代子孫,如何認祖歸宗?實在霸道,更不必說此後的合音(體)字(如甭、孬),俗文學之對對聯、詩鐘、猜謎和測字等已無法繼續,即漢字傳播研究,亦只能停滯于最基本階段。難怪乎有人曾對此大呼摧殘中華文化!
二、破壞漢字視覺形象之美。傳統漢字由于字體變化,的確存在些問題,部首歸類即其一端;不過,漢字仍是帶圖象的高階抽象文字,是符音並重的「標意字」,故看到「嫵媚」、「窈窕」一類之字,腦海便會泛起一陣女性溫柔風采。須知如果漢字少了形聲和會意作用,則其表意功能便隨而立即崩潰,就只剩下只知其然的書寫功能了。例如,將玉藏入為全,俗字却改入為人,成了人玉全,聲符一改,會意味道全失。在甲骨文裡,「啟」字原是從「戶」、從「夂」(手),戶下加「口」表示開口,是後起之字,但簡體字作「启」、沒有了「夂」就失了文(紋)理了;又如日文漢字,以東為柬,以田為用,以冰為水,根本已與漢字「貌似神離」。
另外,拼音字實在易寫難讀,而且語言會隨時間而改變,很容易就會「隔日即不能自喻,兩人即難期共曉」。例如。"Jirou"到底是雞肉抑肌肉?在大陸版《新華字典》中,"HU"的同音字,就有五十一個,辨識困難;而且,拉丁字根本拼不出平仄四聲特性,比如,若僅有"You You You You You Yen"一句,欠缺上文下理語境,就很難「猜」得出是「又有油又有鹽」!
另起造字爐灶的大陸簡體字,在另一個角度來說,可說踵事增華,不但不「簡」,而且蠻繁的,例如它有:1.保留原正體字大致輪廓的「輪廓字」,如「马」(馬)、「车」(車);2.保留原正體字一部分的「省減字」,如「业」(業)、「习」(習);3.用較簡單符號(文),取代原正體字中較「複雜」部分的「符代字」,如「对」(對)、「汉」(漢),皆是以「又」代替對字的左邊和漢字的右邊;4.用讀音相同、相近似的簡單字,取代筆畫較為複雜的「聲代字」,如「灯」(燈)、「审」(審),即是以「丁」代「登」,以「申」代「番」;以及5.類推簡化字,如「学」(學)、「恋」(戀)之類,此一部分是「亂源」,幾乎「沒法(則)便是法」。例如,原則上言、食一類部首偏旁,不作更改,如信、飧(餐)之類,但論又簡化為「论」,飲簡化為「饮」;易字沒有簡化,但湯則作汤,而太陽之陽又作「阳」;這些令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之字,就只能死記了。
正體漢字演變,通常肇因于政治干擾(正如一般人所說秦始皇的「書同文」),書寫工具演進(例如由簡刻到筆墨),教育普及以及自然變化等因素,亂碼式簡體字最令人擔心之處,是與充滿祖宗智慧的古籍「脫軌」,使古籍研習嚴重階級化,淪為蛋頭「學者」專利,一般大眾識字,僅侷限于ABC水準,誠如黃永武教授所說:「先民智慧便無法傳承,民族共識無法凝聚、文化陶冶無法落實。」從漢家演變來看,其實是字無繁簡,體貫古今的。而「好為倉頡」却是俗病。例如,篡漢的王莽,把原是上面一個晶字的疊字,改成了三個田字的疊字(現時又改為三個又字的叠字);東漢光武帝則拆「高阝」字為「高邑」;唐武則天則把日、月懸在上空(曌),代替「照」字(一說是雙目懸空),又把「山水土」疊豎一起,以代地字;不過,三國時吳景帝孫休和北魏魏武帝拓跋燾所做的千餘「新字」,却一個都沒有留下來。民初,五四時期,劉半農造了一個「教我如何不想她」的「她」新字。民國三十五年,書畫家齊白石則為北京宣武門一家烤肉店寫招牌時,謂「自我作古」–創造了一個「烤」字。
從現階段漢字來看,慣于寫大陸簡體字的,會覺得正體漢字筆畫好「繁」,很不容易寫,也就是說由簡入繁比較不易;而慣于使用正體漢字的,因為漢字文理加上上下文語境,「猜」簡體字為何字,一般都不太困難,而且會在不知不覺中,用上一些有印象簡體字(如觉、报、众),快捷易寫之故也,也就是說由繁入簡比較容易比較自然。兩岸字體差異,估計不到一千五百個,不必談政治,就兩岸目前都揚言保持中華文化的氛圍來說,兩岸專家學者,是時候該坐下來作深化研究,把兩岸文字因應需要辯證優劣,作些教學研究,再次去蕪存菁,先令大家起碼可以「讀同文」,則其餘諸事要談不難。新千禧年年底,中共通過「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漢字為國家通用文字,而繁體字和異體字,則視為文化遺產而加以保護,容許在一定領域和特定地區內,長期存在,另外,大陸教育部正重新編輯1988年以來所使用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打算收納喆、昇、淼等五十一個「異體字」,雖則僅限于人名和地名的使用,但不也透露了鬆動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