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FCT媒體識讀研究所(註一)已走過四分之一個世紀,一直以來,期望能以一般市民觀眾角度切入各類媒體識讀研究,輔以數據為底基進行實證分析,進而提供滿足各面向的多元化意見。曾於1998年發表一項對於媒體研究之自我期許目標─「電視機下的市民權利憲章」,其中以「言論發表自由是每位市民皆可平等受到保障之基本權利」(第一條)為原則,而基於現今媒體的蓬勃發展也陸續發表其他相關條規─「學習媒體識讀之權利」(第五條)。FCT遵循這些條規為基本理念,望能提供理論與實踐皆兩立的統合活動。

  近來,無論是政府單位或媒體界本身,皆對媒體識讀抱有特別關注之趨勢。但如同政府發表的「現今青少年之環境整備計劃」中,一方面強調需對「負面媒體」加以約束,並一方面同時提倡「媒體識讀教育之推展」。

  日前,NHK與民營電視台聯盟共同參與策辦的「青少年與媒體人之會談」,可謂開起推動媒體識讀之濫觴。而會談中也具體表示,「學習媒體識讀的第一步即為理解媒體產製背後之意圖」。由此看來,無論是政府單位甚至是媒體組織,都強調著,市民主動積極參與、理解媒體場域中的行為操作是推動媒體識讀教育裡無法分開討論的重要環結。

  由史稱管束媒體的三大法案中,「影響青少年的負面環境之應對法案」(註二)、「個人資訊保護法案」(註三)、「人權維護法案」(註四),不難看出現今社會對於媒體亂有相當程度的排斥,而此議題的爭論點依舊跳脫不了「制約媒體是否等於遏止言論發表自由」。

媒體識讀環境 政府有義務建構

  而現在必須執行的是,除了再次確認媒體識讀之重要性、強調市民已握有同等的言論發表自由區權利外,並由市民、政府單位、媒體組織層層向上推進,且要求媒體迫切改革危急之處。切身地思考現今兒童、青少年真正需要的節目為何,規劃評比標準,並同時投入充分的資金、人才以製播真正的優良節目。而政府方面,需加強培育一個良好的媒體識讀環境,並建構以市民為考量主體的相關政策,加以實施。

  至於市民,則不該只是被動地接受政府單位或媒體組織的單方面意見,正因身為市民,必須更有身為核心受眾之自覺(或稱為訊息接收者、訊息消費者),進而以積極態度認知何為媒體識讀,其中,此種強調以市民為主體的配套措施下、強調市民也握有同等的溝通能力中,不正也表現了市民有權影響媒體產製之環結、並有權發表言論自由。如今,現在更是不得不開始改變的時刻。(記者劉盈慧摘譯)

備註:

註一:FCT媒體識讀研究所為日本著名的NPO組織,總部位於橫濱,1977年設立起,專門研究日本各類媒體識讀案例,針對不同年齡層、性別、抑或是媒體倫理等皆有獨到見解,並定期舉辦講座、研討會、發行出版刊物等。

註二:「影響青少年的負面環境之應對法案」為自民黨於1999年所提出之法案,針對日本國內近來急速擴張的媒體資訊,其中挾帶了過量商業取向的羶色腥元素,為避免心智尚未發展完備之青少年受到不當影響,進而制定規章加以限制。但對於負面資訊的定義過於曖昧、性與暴力的涉入程度難以化為文字討論、以對創作本身加以局限、負面資訊的判斷該由閱聽眾本身判定而非政府之公權力等因素,受到大眾媒體強烈反彈。

註三:「個人資訊保護法案」已於2005年4月1日全面施行。

註四:「人權維護法案」強調人生而平等、擁有相同權利不受侵犯,因此其中有些許條文明示了大眾傳媒該有的言論發表自由界限,對於新聞界、出版界、電視台而言,卻間接抑制了採訪活動的活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