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氣候會議,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的第十五次會議,召開的目的,是為了擬定2012年京都議定書效力到期後的全球抗暖化策略。

  哥本哈根會議是由兩個國際框架成員的參與而構成,分別為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UNFCCC)的第15次締約國會議(COP15)和《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的第5次締約國會議(CMP5)。

  哥本哈根會議期望達成四項主要課題,分別為溫室氣體減量、建立抗暖化基金、法律約束問題、減少濫砍森林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碳交易等。聯合國氣候會議祕書處主席波爾(Yvo de Boer)希望哥本哈根會議能夠達成四項協議,包括工業國家給予減排承諾、開發中國家提出減排目標、討論出開發中國家在減排和調適行動上需要的資金數目、以及運用與管理這筆資金的辦法。

  這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前,各國已經在德國波昂、泰國曼谷、西班牙班塞隆納等地開了五次會前會,但五次會談的成果並不理想,因此專家預期哥本哈根會議很難產生明確共識。但是,11月底美國、中國大陸、印度紛紛對溫室氣體減排提出具體的減量數字,加上中國總理溫家寶及美國總統歐巴馬都將出席會議,讓各界對哥本哈根會議又重燃希望。

  台灣在國際協議下的參與程度有多少?除了政府已提出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之外,在國際碳交易架構下,包括清潔發展機制、聯合履行、排放交易等制度,因各國對交易內容仍然有極大的爭議,且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因此參與的意義不大,目前政府有意以公司身分參與碳交易市場,並爭取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會議,無論此機制是否成形,台灣的企業必須有所因應。

  哥本哈根會議對經濟的影響甚鉅,對企業的衝擊最大,若哥本哈根會議有具體成效,將來會建立低碳供應鏈,屆時企業必須增加低碳技術的成本,否則會被排除在全球貿易體系之外。此外,各國要落實減排目標,就會開始徵收碳稅,若企業照原來的生產模式運作,即必須為此付出二氧化碳排放的代價。另外,再生能源受到重視後,政府將擴大對再生能源產業的投資獎勵。

  因此,哥本哈根會議對台灣來說,若能在新的氣候協議下進入國際碳交易市場,或是主動協助邦交國對抗暖化,都是我國產業轉型以及擴展國際外交的一個重要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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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的三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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