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propaganda」一詞的組成相當簡單,它原本是一個中立詞語,代表將不同的意念、理想向外界傳達出去之意。針對社會科學字典對宣傳一詞的定義:「運用文字、象徵符號………影響、控制他人態度的方法與技術,並藉由這些技術與方法形成陳述與表達」,顯與原意頗有出入

  「宣傳」一詞原是羅馬天主教廷為了宣揚宗教信仰而使用的技術,在二十世紀早期開始用於政治傳播上。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英德兩國陷入宣傳大戰,兩國不斷藉由發放小冊子、傳單、卡通、海報以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納粹發展了一系列精細的宣傳系統,以在國內外建立納粹政權在德國的正當性。

  宣傳機器經常是國家政府用來強化政權與影響力的手段。喬治‧歐威爾(George Owell)的小說《1984年》,述及宣傳經常是用以控制想法與行動的機制。社會科學家的研究更發現宣傳是可以藉由大眾媒體達到中傷、褒揚、引起大眾注意以、動員群眾行動的「樂隊花車效應」。

  若回到理論層次來探討,宣傳其實背後預設著「傳播大效果論」的立場,但媒體效果論早在1940年即失了根,其中亦產生了學者對宣傳效果研究的質疑。從那時開始宣傳一詞就暫時被傳播學者擱置一旁存而不論,並在傳播理論的解釋上認為宣傳的效力只是在偶然的機會下才會產生的效果。除了幾個共產國家如北韓與中國在當時將宣傳機器與國家綁在一起對人民進行黨國思想的殖民外,其餘國家如美國在1940年代對於宣傳這個字眼皆已認為是過時的思想。

  但宣傳的頹勢到了1990年產生了轉變。當美國的媒體已不再是國家的宣傳機器,蘇聯政權也同時瓦解,許多傳播的學生開始拋棄了傳播無效論的包袱,對於宣傳研究開始有了新的詮釋角度,此時傳播學者開始針對宣傳效果的眾多既得利益者提出人文批判。

  現今我們看待宣傳一詞,似乎不免帶有輕蔑之意,認為它是服膺於商業及政治團體的工具,而忽略了公民的利益。至今傳播學者流行一個觀點,認為媒體應當是獨立個體並應致力與宣傳保持距離以維持媒體公信,但現今媒體卻義無反顧地為特定國家政治團體進行宣傳服務。現今的媒體經常透過宣傳以及公共關係維護特定團體利益等偏頗行徑,引起批判學者的撻伐。

Dennis觀點:媒體應與宣傳維持安全距離

  當今的媒體不願做新聞的心腹,而寧願去做受宣傳操控的機器。例如在中國以及北韓的媒體,被黨國政府視為是宣傳的心腹,認為媒體、宣傳是與政府有著緊密相連的裙帶關係。美國的媒體雖然是獨立運作的機關,但是卻成功且有力地為政府或特定利益團體扮演代言人的角色。若我們能夠鼓吹記者堅持將自我意見與事實報導分離的信念,並同時批評媒體記者同仁長期過於親向特定觀點立場的報導形式,只要能夠維繫美國新聞界客觀性的執業信念,媒體自然能與宣傳脫鉤。

Merrill觀點:媒體已為宣傳機構的一部分

  新聞從業者不但向他人傳播宣傳消息,並試圖讓他人接受這個意見。大約有四分之三的媒體內容(其中若包括廣告的話可能更多)都含有特定政策、理念、機構以及政黨、個人所要宣傳的訊息與理念。尤其是新聞記者更是宣傳的強烈信仰者,他們立場偏移的情形在新聞行業中特別嚴重。至於廣告,理所當然在本質上就是宣傳模式所組成的內容。人們視為當然的媒體中立、內容純淨,其實早就已變成資訊與娛樂結合的資訊娛樂業。話雖如此,幸虧當今的媒體策略講究多元報導,讀者以及觀眾可以從不同的媒體內容中選擇他們自己喜愛的內容,所以媒體的宣傳內容應當不致造成整體社會大規模的傷害。

Dennis, E. E., & Merrill, J. C.(1996). Propaganda and the Media. In E. E. Dennis & J. C. Merrill, Media Debates (pp. 166-175). New York: Long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