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歷代美國總統堅稱他們信仰新聞自由,認為媒體應享有完整的權力,但從華盛頓到柯林頓,我們不乏可找到媒體讓他們為之抓狂的例證。政府領導高層總是希望能藉由媒體得到多數群眾的支持,但媒體對於政府卻總是左批評,右諷刺。事實上,政府與媒體的關係並非如此針鋒相對。

  政府的角色與媒體的關係,確實在職能上是處在衝突、對立的狀態。例如,政府明定了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准以任何法令及其他理由侵害媒體的自由權益。特別明顯的是,媒體已被大眾視為政府的第四部門,而這個部門正是所謂的第四權,是用來牽制政府的重要力量。

  媒體在報導公共事務時扮演了看門狗的角色,讓政府能在媒體的監視之下避免濫用職權的事件發生。民主國家系統下的自由媒體有一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證要公開一切的政府資訊,讓民眾全盤掌握政府的行動。然而媒體在此所扮演的, 是違逆政府的角色,因為政府往往不願意公開一切,於是乎兩者開始在對媒體自由本質的詮釋上產生衝突。

  當媒體開始調查政府作為以及攻詰政府的秘密行動與貪污疑雲時,促成了我們所說的,媒體與政府正處於「敵對關係」。此時政府可以限制媒體所關切的資訊,來箝制媒體行動。有一些評論更說,這樣的敵對關係對媒體造成「牽制的力量」,因為政府可以只透過給表現良好的媒體重要資訊,而不給其他不聽話的媒體消息,使其「獨漏」新聞,藉此以間接方式達到政府箝制媒體的目的。這旋即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那麼到底是誰掌控了媒體,並定義這些媒體的行為何種是適切的、何種是不當的?政府與媒體的敵對關係是否應該存在?

Merrill的觀點:媒體與政府不應該是敵對關係

  媒體與政府並非敵對關係—-至少在某些面向來說,他們不應該是。也許在這樣的情勢下,媒體的角色任務可能會與編輯室的自決政策相衝突。政府與媒體的對立關係時常存在,尤其在自由與開放的媒體系統內,與政府的緊張情勢會特別嚴重。我們所謂的自由媒體為何要像這樣一直與政府對立、唱反調,而永無取得平衡點的一天?部分媒體在特定時間及特定環境下,是會針對特定的公共事務反對政府立場,但有時我們是否要全盤否定政府的作為?這其實是不合理、且與自由自決的媒體基本教義相違逆的。

Dennis的觀點:媒體與政府應為對立關係

  在不停擺動的媒體與政府的關係中,我們可以不同意他們是敵對關係,但我們可以偶爾同意他們彼此是有衝突關係存在。我要強調的是,剛才所說的的衝突關係,其實是我個人比較偏好的說法,唯有如此我們才可以運用媒體來合理性地、以健全的系統表達對政府的不信任,我們也才可以維持媒體牽制政府的功能。美國媒體經歷了民主黨執政時期,在此時期媒體卻變成了某些偏頗言論的「傳聲筒」,反而確立了媒體被運用來做為特定政黨發聲工具的合理性。政府與媒體若不是處在對立關係的話,可能會因為要迎合政府立場而一步步地侵蝕媒體監督政府的權力、功能。當政府與媒體皆共同展現出維護公共利益的立場,且顯現出兩造和平共存的意像,此時媒體更應該要與政府採取對立之姿,來確保媒體對政府的基本不信任。而這點是必須存在的,對於民主社會而言這很重要。(蕭裕民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