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政府最近的網路安全調查報告指出,嚇唬兒童網路的危險性或禁止他們接觸社交網站,是壞處大於好處的手段。該報告結論是,兒童父母親、老師與政府單位,或其他相關組織,應 推動網路公民 及媒體素養教育,並積極鼓勵兒童參與。 這份報告名為「新世代的網路安全」,是由美國國家通訊傳播與資訊局(the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NTIA)的網路安全與科技工作小組所發佈。
這份報告在兒童面對的網路安全方面,提出了一些令大家常困擾或甚至誤解的問題。比方說,關於網路上的性侵害者確實存在,但一般咸認,這現象幾乎不會變得更普遍。他們是引述一份148頁、由美國司法部(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做成的報告。該報告顯示,兒童或青少年,受到從網路結識的成人,加以身體侵害的統計機率,是非常低的。另外,來自新罕布夏大學研究中心發現,使用MySpace和Facebook的青少年,似乎亦不會增加其成為網路侵害之受害者的風險。
然而,這份美國官方的報告指出,如果就其他風險,例如網路霸凌,其實就會比想像的要更加嚴重,從案例中發現,受害者甚至小到就讀國小二年級的學童。 而更令人擔憂的是,霸凌與騷擾者,往往是較弱勢兒童的同學們,不管是線上或線下。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調查報告,9%至35%的年輕人,是「電子暴力」(electric aggression)的受害者。另外,根據愛荷華州立大學研究報告發現,有54%的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者與跨性別年輕人(所謂LGBT性/別族群),在過去的一個月內,已是網路霸凌的受害者。
這份報告亦揭露了最近媒體熱門的網路新議題,例如,「性愛遊戲者」(sexting gamers)。不過,近期的研究對於這個新網路現象,尚還沒有定論。再者,這份研究還提到其他較不明顯的網路風險,比方說,第一,「竊取個人身分」(identity theft,即兒童與青少年被認為是有價值的對象,因為他們個人的信用歷史相對來說更為清白);第二,網路「重度使用」或「科技強迫症」;第三,因為張貼照片或文章,而遭到個人名譽的損害等等。
讓我們回頭再來檢視一些值得重視的建議。這份報告認為,為了促進一個安全的網路環境,教導兒童具公民的、相互尊重的線上/線下行為是非常具關鍵性的。甚至,報告中提到要去敦促政府,推動全國性的數位公民和媒體素養教育;更特別的是,建議政府應該創立一個以網站為主的保護處所(web-based clearinghouse),藉以從事年輕世代網路風險與社交媒體的研究。
報告中更建議,政府應該避免採用「嚇阻策略」,且應相對地去促進一個植基於社會規範來防止網路風險的策略或方法。危險的線上行為,正是反應了不安全的線下行為,所以關於社會上的成規或安全的觀念,也必須涵納其中加以應用。
最後,這份報告提出警告認為,學校雖時常以過濾網站或阻止社交網站手段來嚇阻兒童的網路行為,他們相信這樣的方式對學生最好,但到目前為止,這尚無定論;其實,學生卻仍然可以在防火牆與過濾技術無法擋而感覺也很危險的一些網站中徘徊。報告中提到,甚至有研究證據顯示,社交網站有助於塑造並強化正向社會規範,而在這方面來說,它們反而對兒童是具有保護、防範的作用的。(廖凱弘編譯)
資料來源:
http://news.cnet.com/8301-27080_3-20006868-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