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夜宿凱道」教案大綱
一、教案編寫人:台北市萬芳國小鄭智仁老師
二、教學時數:90分鐘
三、結合領域:社會
四、配合教科書內容:
康軒版國中社會八下,第二單元「人民的權利」,第一課「」
南一版國中社會八下,第三單元「人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第一課「」
翰林版國中社會八上,第四單元「人民的基本權利」,第二課「」
五、對應能力指標:
4-4-2在面對爭議性問題時,能從多元的觀點與他人進行理性辯證,並為自己的選擇與判斷提出好理由。
6-4-4舉例說明各種權利(如兒童權、學習權、隱私權、財產權、生存權、自由權、機會均等權、環境權及公民權等)之間可能發生的衝突。
六、主題:農民夜宿凱道「要土地」 公民記者批政府「吃相難看」
七、新聞來源及本文:(可下載)
更新日期:2010/07/19 20: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要土地、要正義」,近2000位苗栗大埔農民為抗議苗栗縣政府粗暴「怪手」徵收稻田,透過網路號召以及公民記者的力量,在17日集結夜宿在凱達格蘭大道,表達強烈「還我土地」訴求,藉此呼籲政府重新評估是否有徵收良田的「急迫必要性」。
「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經過了一個多月的網路串連、公民記者的發聲,使得此次活動不再像以往不惜流血抗爭那般不理智,自主的發展出一套「文明」新社運模式,不少學生團體以及學者們自發性參加,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將地方性議題直接拉高到中央層級,用明確簡單的訴求標語,告訴政府,「停止濫收土地」。
其實政府強制徵收稻田計畫早已「行之有年」,各地大小抗爭總是不了了之,目前包括後龍灣寶、新竹二重埔等9個社區,共1700公頃的農地,都因面臨和苗栗大埔同樣的情況而組成自救會。而「苗栗大埔」事件會被大眾注意到,據WEnews公民記者沈安柔報導,全因一位公民記者──大暴龍(jerry0729),將「當怪手開進良田」(When the Excavators Came to the Rice Fields)的影片上傳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才得以讓事件真實呈現。
針對苗栗縣政府「出動」20多輛怪手,豪不留情的壓在已經結穗的大埔田地上,大暴龍強調「縣政府實在吃相難看,才會引起公憤」。
為了捍衛「被公權力打壓的生存權」,即使是頭髮斑白、年過半百的老農民們,一樣坐在凱道上表達訴求;公民記者也將「守夜」活動以轉播方式上傳網路,都是希望政府能「同步」聽見農民的心聲,以及重新評估立法院草率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再生不能只是口號,實質上卻能淪為財團炒作的利器。
除此之外,「土地」絕對可說是是人民最珍貴的資源,當政府總是以「繁榮地方」為名,一昧的追求工業發展用地;亦或以「徵地」之名行「圈地」之實(當政府為了發展用地,不顧農民是否願意被徵收農地時,只要以權力將它「圈」起來,土地權狀就會移轉到政府名下),不顧糧食用地的存續,未來的糧食短缺將是可預見的。
八、教學目標:
1.區辨報紙中不同類型的訊息及其差異。
2.理解媒體近用權的意涵。
3.知曉媒體近用權的使用程序與途徑。
4.區分被動的媒體消費者與主動的媒體閱聽人之間的差異。
九、教學重點建議:
0.教學準備:
①蒐集各報紙的報導、社論、專欄、民意論壇或讀者投書。
②準備相關法規條文:憲法第十一條、廣電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條文與大法官釋字第364號解釋。
1.新聞解析:將新聞本文影印給學生,並根據下列問題分析新聞內容——
①農民夜宿凱道的訴求是什麼?(要求政府歸還土地,並檢討徵收良田的政策)
②「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跟以往的社運進行的方式有何不同?(經過了一個多月的網路串連、公民記者的發聲,不少學生團體以及學者們自發性參加,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將地方性議題直接拉高到中央層級)
③「苗栗大埔事件」之所以能受到注意,而不像其他抗爭事件不了了之,最主要是因為什麼原因?(公民記者大暴龍將「當怪手開進良田」的影片上傳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才得以讓事件真實呈現)
2.新聞背景說明:請老師先行閱讀「苗栗大埔事件」的相關報導,向學生說明事件脈絡與至今為止的結果。
3.先給學生看不同報紙的讀者投書,並進行提問:
①請同學說一說這是什麼?
②和一般的報紙報導有何不同?
4.說明:讀者投書的意義與特性,以報紙實例教導學生辨別一般報導、社論、專欄與讀者投書之作者與版面位置的差異。
5.發給學生憲法第十一條、廣電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條文與大法官釋字第364號解釋,並進行分組討論:
①這些法條具有什麼意涵?(分組發言後,由教師解釋法條中較為艱深的字詞,並說明更正權與答覆權的實踐程序與途徑,以及媒體近用權的簡要發展)
②是不是全世界的每個國家都有法律保障人民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力?
③為什麼民眾能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和知道別人的想法是很重要的?(解釋制衡對權力的約束性,與說明失去制衡與表達自由的可能結果)
6.說明其他類型的媒體近用:
讀者投書、打電話給相關單位、在網站上發表意見(本則新聞即屬此類)、參加電視節目錄影等,都是廣義的媒體近用,在選罷法中規定的電視政見發表會也是一種媒體近用的實踐。
7.分組討論:
①以報紙與網路發表為例,請學生討論兩種近用的途徑哪一種比較容易實現?為什麼?
②兩種不同類型的近用其影響力如何?
8.說明近用權的主動概念,並請學生比較被動的媒體消費者與主動的媒體閱聽人之間的差異。
9.總結說明:瞭解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利是民主社會中最寶貴的基石。每個人都有透過媒體發聲的權利,即使是與我們不一致的意見也應該被保護。並且讓學生知道其使用權利的同時也需要承擔責任。
10.作業說明:請學生寫一篇對於目前升學制度(基本能力測驗考試或甄選制度)的看法,並將意見投書到報紙,或在網路上公開發表,並於下週上課時分享近用的過程與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