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之前,人人平等嗎?美國的黑人曾長期抱怨媒體中很少以正面角度報導他們,也很少提供較充分的版面或時間,真正討論他們的議題。同樣的,台灣的少數族群也長期批評主流媒體一再的傳播他們的刻板形象,我們以原住民族為例,原住民朋友常被認為發音不標準、比較沒有文化、甚至懶散、酗酒、還有殺人(出草)的陋俗等等。
但是,其實,這些批評是不是主流族群對少數族群的污名化和偏見呢?例如,大部份原住民朋友並沒有發音上的問題(想想看,國語發音不標準的,不是那一族群都有嗎?);據考古學家研究,原住民族的文化應該至少長達七、八千年,比所謂中華文化五千年還久;原住民族能與大自然和諧共生數千年之久,文化內涵不也是豐富博大嗎?(漢人只是不了解原住民族文化,不是原住民族沒有文化)原住民族保衛獵場有戰爭、出草等習俗,漢人數千年來各種殺戳奪權更是蠻橫、慘烈,不是嗎?原住民傳統的釀酒、喝酒習俗是與其祭典儀式有關,而漢人在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大量釀酒、販賣、拼酒、甚至酒家文化難道不更應該自我檢討?
再舉吳鳳故事為例,即可看出,主流族群中心的偏見如何影響事件的解釋和文化價值觀的塑造。在台灣早期的中小學教科書和許多媒體的報導中,都有所謂《吳鳳》的故事,大意是說吳鳳為了制止原住民獵人頭的野蠻習俗,所以捨身被殺,以喚起族人覺醒。但事件發生地的嘉義鄒族耆老的說法則完全不同,他們指吳鳳是個奸商,所以才會被鄒族人所殺。但是後者的說法卻從來沒有進入中小學的教科書中,也沒有媒體報導過!絕大多數的人根本沒有聽過!而原住民族野蠻、出草殺人、沒有文化、禮教等等的污名化也就隨著教科書、各種媒體報導,從此深入社會。
所以,媒體中的族群報導和再現,長期以來並不能真正平等的反應多元族群的真實和不同觀點,反而經常反映和傳播主流社會的偏見。因此,身處在多元族群和文化共生的時代,我們必須注意觀察媒體是否能平等呈現不同社會群體的真實而多元的聲音,並保持自己開放的心靈,培養反思的習慣,聆聽不同的聲音,警覺自我的偏見。
所謂弱勢族群當然不僅是原住民,也包括女性、新移民(配偶)與他們的子女、不同性傾向者、身心障礙者、少數疾病者(如漢生病、精神病患、愛滋病患和帶原者)等等。他們也都面臨著主流社會的各種偏見,各位讀者可以參考本文提供的參考讀物,了解更多的不同弱勢族群的處境。
我國的反歧視規範
美國因為黑白種族之間的衝突嚴重,早在1968年就提出了「坎納爾委員會報告(Kerner Commission Report)」,其中特別指出媒體中的種族偏見一再重覆,加深族群誤解並引發暴力和社會失序。同時,美國也陸續訂定了反歧視的相關法律,要求美國媒體組織僱用更多的少數民族人士,並不得有差別或歧視待遇。
我國基本上並沒有像美國黑白種族之間那麼嚴重激烈的族群衝突。但我國隨著人權概念的推進,更加重視弱勢族群的權益,自2000年左右陸續的訂定了相關的反歧視法規,舉幾個重要的法規如下:
1997年通過了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這可以說是我國從一個獨尊「中華五千年文化」的價值觀,轉變為重視多元族群文化價值里程碑。
在2007通過了《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第62條,明訂了反對族群歧視的條款: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
而所謂「歧視行為」,包括「以言詞、文書、廣播電視或其他傳播方式或行動,予以侮辱、貶抑、威脅,而造成恐懼或影響正常生活之虞」;或「公然宣傳或主張特定國籍或原始國籍、種族、族裔身分、膚色或出生地之優越或低劣」。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用類似「中國豬」、「越南新娘有毒」等言論,就有可能違法了。
此外,諸如:「精神衛生法」也在 2007年通過修正案,規定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產生歧視之報導。類似瘋漢,定時炸彈等言辭是都有觸法之虞的。
而我國的衛星廣播電視公會也訂出「新聞自律執行綱要」,指出各電視台的新聞報導應避免歧視。包括對種族、族群、宗教、性別、性傾向、婚姻狀況、身心障礙者及所有弱勢者,在文字、聲音、影像、及動畫影片上均不得有歧視表現。
其實,相關法案還有針對性別、愛滋感染者或病患、兒童及少年等各類弱勢族群的相關傳播權益保障。而由以上討論可以看出,台灣已是一個多族群社會,如何在傳播上維護弱勢族群利益,減少刻板形象以及歧視性言辭,已推動了許多法規和制度。但是,真正要提升族群相處的品質,要從我們每個人自己做起,尊重別人的感受,了解刻板形象的意涵,認識法律的規範及其意義,杜絕任何偏見和歧視言辭。同時,如果媒體中報導不實時,我們也可以要求媒體改正,共同形成一個真正愛護多元文化族群,和諧共生的幸福社會。
延伸閱讀:
張錦華 (主編). (2008). 認識廣電多元文化. 台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王甫昌 (2003).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台北:群學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