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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小語:
 
  2011年即將走入尾聲,今年可以說是全世界新型態社會運動的一年,其中最受矚目的兩大社運事件主幹,分別是:其一、在北非與中東帶動阿拉伯世界民主革命的「阿拉伯之春」運動(台灣一般因最早的突尼西亞『茉莉花革命』而將其後的一連串阿拉伯民主示威運動都稱做茉莉花革命);以及其二、在美國發生的「佔領華爾街」運動與在英國發生的反失業遊行(後演變成倫敦暴動),以及在希臘發生歐債危機,希臘民眾因反對歐盟樽節方案的示威遊行等。這些在歐美國家發生的集體行動,主要反對財團肥貓壟斷國家經濟財政的草根民主運動。

  我們之所以把以上這些社會運動稱為新型態的社運,主要是著眼於一項因技術革新而帶來的社會網絡行動串連方式的改變。這項技術的改變,便是由社群網站、部落格所帶來的新媒體訊息傳散模式與社會動員模式。(本圖引用: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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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的興起源自言論自由與資訊真相 
  2004年,在小布希主政時代的美國政府重啟伊拉克戰爭,懂得利用戰爭消息來轉移國內政治危機的美國政府,最擅長以大量資源撲天蓋地向世界宣傳美國是正義之師,以及伊拉克戰爭為反恐第一戰等正當化理由。然而就在此時,一項改變人類書寫與分享模式的新媒介形式──部落格出現了,許多伊拉克人開始透過部落格將美軍轟炸巴格達醫院的慘狀第一時間報導出去,讓被美軍壟斷對外聯繫的伊拉克本地狀況能被世界各地的網友交互傳遞,伊拉克戰爭的真相終於攤在世人面前,美國政府最終逐步撤出美軍。1991年沙漠風暴的美軍風光不再,世人終於了解戰爭殘酷的真相,這一切的差別全因為網路的發展。

  今年的阿拉伯之春,在阿拉伯國家示威群眾的實體動員仍然仰賴傳統的人際溝通與實體社群,這一點與傳統的社運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不同點,在於參與的群眾中不乏知識份子與受高等教育的青年,他們都擅長使用網路,將發生在各地的群眾運動與事實真相傳散到世界各地。

  2010年6月6日,埃及部落客青年Khaled Mohamed Saeed在亞歷山卓城的一家網咖被兩名埃及警察逮捕,未經偵察與訊問,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兩名警察活活打死。這件事若發生在以往的埃及,可能不為人知,然而一名青年部落客Wael Ghonim則在社群網站facebook上成立專頁”We are all Khaled Said”(網址:http://www.facebook.com/elshaheeed.co.uk")披露整起事件,尤其是將Saeed被毆打致死的屍體臉部照片公諸於世,此事震驚了全世界的facebook網友,該專頁目前累積了15萬7千餘個讚,顯示全世界網友矚目的程度。該起事件的披露更是激起了埃及平民百姓挺身反抗政府的決心,終於在隔年成功推翻穆巴拉克強人政府。若沒有facebook,我們並不能確定這一切能夠獲致成功。

公民記者的力量喚醒人們關懷公共議題
  網路傳遞真相的影響力,不只發生在阿拉伯世界,也在台灣的公民運動界注入新的活力,喚起更多人的注意。2011年6月9日,苗栗縣政府因新竹科學區竹南基地徵地問題與大埔當地農民未獲協商的情況下,直接將怪手開進農民只剩一個月就要收成的稻田中,壓毀破壞稻作,當時的主流媒體對此事一無所知亦無人關心,當地農民只好拿起攝影工具自行紀錄,然後由公民記者大暴龍將影片剪輯成新聞帶,在peopo公民新聞網上播出(網址: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57987)。

  這段影片在公布之後,苗栗縣政府粗暴的行徑與大埔農民捍衛農地的決心開始受到各界關注,主流媒體也開始報導此事,土地正義等議題終於浮上枱面,逐漸在各界的輿論壓力下,苗栗縣政府公布停止徵用大埔農地,小農與官衙的抗爭,竟奇蹟似地扭轉結局。公民新聞的角色,為主流媒體「不願意、沒興趣與沒能力」關注的議題,找到了傳遞給一般公民的平臺,甚至能讓主流媒體轉而報導,這是新媒體時代所帶來的變革與機會。
  筆者並不是要強調新科技與網路就一定會帶給我們真相。在這個觀點多元、百家爭鳴的年代,原本就複雜不已的社會互動,在媒體上呈現的樣貌卻是極其單一。當政府與財團以財力收買主流媒體的時候,新媒體卻可以給予草根的力量發聲的管道,提供更多的面向,讓閱聽人聽到來自不同族群與階層的聲音,這是新媒體能夠帶給社會在實踐多元尊重與討論公共事務時最本質上的改變,也會從而改變我們今後的媒體經驗與民主政治。

廣播電視的社會責任
  傳播媒體作為社會瞭望、訊息傳遞、決策、教育等功用,可依服務對象略分為大眾媒體、小眾媒體、分眾媒體,其間的區別不單以受眾的多寡而定,而是參酌媒體提供的訊息,是否以單一內容服務眾多的受眾收看(收聽),歸類為大眾媒體。相較之下,小眾媒體或分眾媒體則是發行數量小,或播放的訴求對象是某特定團體,或內容針對特殊興趣者,如社群專刊、社區報紙或社區性廣播電臺等。而大眾傳播傳播媒體中,廣播與無線電視都是把訊號從基地臺發射出去後,利用空中的無線電波作為載具,將訊號傳送到閱聽眾。這些無線電波的頻率有一定數量,政府核發給每家電臺和電視臺使用的頻率是固定的,當有一家使用了某個頻率,其他家則無法使用,否則會造成兩家訊號互相干擾。由於這些媒體都使用了原本屬於全民所有的無線電波頻譜,所以除了必須付費使用之外,也必須擔負社會責任。有線電視的部分,頻道業者將節目傳送到各地的系統業者(有線電視公司)時,也是透過衛星與無線電波。此外,系統業者將節目訊號傳送到收視戶,雖然不是藉由無線電波傳輸,而是使用線纜,但是架設線纜也會使用到公共空間,所以仍然是使用了公共資源,也應負擔社會責任!

  以上,透過媒體素養教育示範教案《別小看他》(作者:新北市北新國小張嘉倫老師)和《廣播電視的社會責任》(作者:臺北市萬芳國小鄭智仁老師)的課程設計,能讓學生明瞭媒體應負擔社會責任的理由,以及實踐社會責任的具體作法。社會責任有很多面向,但在法律規定的部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5條第2款內容中有提及:「免費提供專用頻道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當地民眾播送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即是期許各地方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必須提供一個頻道作為公益用途,這就是負起社會責任的作法之一。

  教育部的媒體素養教育課程要培養學生對於公共議題的問題意識,並鼓勵接近使用媒體,透過第三頻道(公用頻道)表達對公共事務的觀點。因此,今年由世新大學承辦100年國民中小學學生創意影音競賽,已於媒體素養教學資網公布所有入圍競賽影片與觀摩影片,並將於11月23日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五樓盛大舉辦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歡迎上網瀏覽這些主題為「說一個我(們)的故事」,展現學生掌握媒體、關心生活的影音成果。

  本稿件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提供
為了扭轉日益惡化的新聞商品化趨勢,並減低政治力對新聞獨立的干擾,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除了透過年度頒獎活動建立新聞倫理及專業標竿,並將積極喚起國人對媒體改革的意識,期以具體行動實踐,投入台灣媒體改革大業。

本文原刊自世新大學媒體素養教育網《教育電子報》第35期(2011/11/13),原文連結:http://medialiteracy.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897:100&catid=133:2011newspaper&Itemid=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