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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小語:

  想像你打開電視,在一百多台的頻道表中,有一台專屬兒童的電視台,這樣該有多好?這個構想並不稀奇,一個小五生曾逸凡就如此向馬總統建議,「同學都說,現在暑假轉電視,太多煽情的新聞不能看,轉到電影台又常常播鬼片,不適合小孩看」,希望不只有電影和卡通,還應該有適合兒童觀看的新聞。(新聞來源:今日新聞網)這可以是台灣電視生態共同努力的目標。 (本圖引用:兒童教育部國中小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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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兒童節目的時段與分級制度
  電視媒介本應該為全民發聲,做為這個國家中每個人民的社會教育公器,在台灣的多元族群考量下,政府特別在公廣集團設立了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電視台,以照顧弱勢語言族群的資訊接收與發聲權利。那麼,成立一個以關懷兒童收視權益、增進兒童教育及知識為目標的電視台,豈不是一個符合公平正義又能為台灣整體教育環境紮根的好建議?那麼在將這個想像具體勾勒出輪廓之前,我們最好可以先參考的是國外的作法與經驗。

  一個值得借鏡的例子是對兒童電視節目品質要求甚高的澳洲。澳洲負責管理商業電視的澳洲通訊及媒體局(ACMA)於「1999年廣播電視服務標準」與「兒童電視節目標準」(Children’s television standard)中對於各電視台的兒童節目建立明確的規範標準:第一是明訂兒童節目分級,將節目分級中特定區分出「P級節目」(學齡前兒童為收視目標之節目)與「C級節目」(14歲以下兒童為收視目標之節目);其次則是規範「C時段」(兒童收視之主要時段),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00~8:00、下午4:00~8:30,週末及例假日上午7:30到下午8:30。

  兒童電視節目標準中明確規定電視台每年必須製播至少390小時的兒童節目,其中包含130小時的P級節目與260小時的C級節目;在C時段則必須播放連續30分鐘以上的C級節目,且全年播放時數必須大於130小時。此外,在廣告的規範上,P級節目時段不得播放任何廣告,C級節目播出時雖可播放廣告,但廣告時數每30分鐘不得超過5分鐘,相同廣告每30分鐘不得超過2次,而廣告內容必須與節目之間有清楚的區隔,使兒童瞭解兩者的不同。

兒童節目應杜絕商業廣告
  另一個例子則是商業電視掛帥的美國。美國的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於1990年頒布兒童電視法,並在1996年修正其施行細則,在1996年版的施行細則中,對於各電視網與有線電視台在換照規定中加入兒童節目整體規劃的考量,並評估其兒童節目之施行是否達成增進兒童青少年教育與知識價值之目標。在兒童節目的規範上,電視台一週必須製播至少三小時的核心教育性節目(core educational program),播出時段則必須在上午七點到晚上十點之間。而在廣告規範的方面,電視台於兒童節目播出的廣告時間,週末每小時不得超過10.5分鐘,週間則不超過12分鐘。此外,FCC特別禁止「主持人銷售」(host selling)的廣告,即是指兒童節目登場人物所代言的廣告不能出現在其節目中,以免兒童對於節目與非節目內容產生混淆。

  從澳洲與美國的兒童電視節目規範,我們大致可以掌握其相似的基本精神:第一、電視台有責任製播增進兒童教育與知識價值之優質兒童節目,此一責任應明確規範在換照要求中;第二、在兒童收視的主流時段,設定兒童節目播出時段的基本門檻,保障兒童收視權益;第三、明確設立節目與廣告的界線,不得使兒童對節目與廣告產生混淆,甚至禁止在學齡前兒童節目播放廣告,其目的在於使兒童避免在無防備的自然情境中被洗腦消費甚至成為一生忠誠消費者。

新媒體兒童節目在台首創
  而對比目前台灣的電視生態,雖然我們有四、五個卡通台、兒童台,但是節目內容全是購自日本與美國的卡通,自製節目則限於帶動唱,完全缺乏富教育及知識性的節目;此外,以東森幼幼台為例,30分鐘的節目時間中,廣告時段就長達10分鐘,而且內容不是賣玩具,就是由哥哥、姊姊代言的商品與其他節目的廣告,就這樣,我們的兒童長期暴露在廣告所包圍的媒體環境中,這也難怪所有的品牌現在都在搶兒童市場的大餅。

  因此我們期待一個不受商業力量與財團利益宰制,真正由兒童的立場出發的兒童電視台,由所當然,如此關懷兒童的收視權益、增進兒童的教育與知識成長、啟發兒童的想像力、帶動兒童心智、美學與身體感等多重智能均衡發展,相信對整理的社會發展都是好事;兒童們能夠在學校課本及教室以外,擁有另一個重要的教育環境、知識分享平台,必能成就台灣百年教育大計,種下最紮實的種子,結成未來豐碩的果實,發展出臺灣文化與教育的國家軟實力。

  目前,政府去年與中小學生對談教育政策後,對於小學生期待設立「兒童專屬電視臺」,馬總統回應此構想涉及層面較廣,可先透過網路平臺製播適合學生觀賞的網路節目。而教育部經多次會議研商,特補助國家教育研究院依據國中小學生使用需求,整合目前國內外已建置之相關學習資源,規畫設立專屬學習資源網站,名稱暫定為「教育部國中小學習網」,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生最佳的網路學習平臺。

網站包含六大主題區:(國民中小學學習網網站計畫內容,敬請參閱http://www.stv.moe.edu.tw/vote-frame.html)
1.學習電視館:自製、外購及徵集等富教育性、娛樂性及知識性之影片。
2.學習萬花筒:查詢功能,成為中小學網路資源入口網,提供多媒體影音資源等查詢。
3.益智遊樂場:提供多元益智遊戲。
4.視訊講堂:視訊虛擬教室,可遠距線上學習。
5.交流廣場: 設置學生學習資源交流及心得分享之平台,提供師生家長使用。
6.活動廣場:提供學習活動消息、兒童網路安全、親子成長、家長及教師運用指引等資訊專區。

  未來,全新的兒童典範—-新媒體的兒童節目與多元的網路資源將成為基礎教育的新平台。在平台裡,如果能讓兒童製播屬於自己的節目與多媒體影音資源,將引發全新的媒體革命,也才是真正落實媒體素養教育的精神。 Skills Act能夠把學校圖書館納為提升學生能力的一大利器,成為學校生態系統中的重要部分,與教育者品質和教育體制健全度同等級。

  本稿件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提供
為了扭轉日益惡化的新聞商品化趨勢,並減低政治力對新聞獨立的干擾,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除了透過年度頒獎活動建立新聞倫理及專業標竿,並將積極喚起國人對媒體改革的意識,期以具體行動實踐,投入台灣媒體改革大業。

本文原刊自世新大學媒體素養教育網《教育電子報》第38期(2011/12/05),原文連結:http://192.192.159.186/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903:100&catid=133:2011newspaper&Itemid=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