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年級、科目:適合中年級以上學童。
二、遊戲所需準備的材料:相機、生活環境。
三、活動簡介與目標:
本次主題:好多好多廣告
生活中充斥廣告,以致於經常不自覺之間接受到廣告訊息、漸漸習慣廣告的存在,甚至受到廣告誘惑並影響了消費決定而不自知。廣告以各種媒體載具、各種形式滲透在每日生活中,無論在私人或公共場所都可見到,如果仔細觀察,將會發現其形式之多元、滲透之範圍讓人驚訝不已。
本活動帶孩子在生活中觀察也認識各種不同的廣告媒介與廣告方式,以意會廣告與消費者、媒介與媒體訊息接收者/閱聽人之概念,逐漸能瞭解成為「主動閱聽人」之意義。
藉由廣告觀察的機會,家長也可進一步瞭解孩子們的喜好、型塑孩子們喜好的媒體與生活環境;並因此有了和孩子的共同話題,拉進彼此距離。
四、製作或活動步驟或重點:
1.先跟孩子聊聊生活中在哪些地方可以看到廣告,這些廣告的呈現形式為何。可以找找家中的所有平面與電子媒體,包括報紙、雜誌、各種廣告刊物及DM;還有電視、網路等電子媒體中的廣告,尤其網路上的呈現形式又更為多元,隨手一點可能都有廣告的存在。
2.詢問孩子最近是否有最喜歡的商品。(例如任何食品飲料、喜歡的節目或電影、偶像明星)
3.跟孩子一起利用一週的時間,觀察平日生活中任何眼睛所及之處可看見的相關廣告都用相機拍攝下來。可約定一週後的時間一起看看彼此的成果,也可在每日生活中交流最近的觀察結果。
4.觀察過程中,不需刻意因此而多花時間特別找尋,而以平日任何眼睛所及機會來特別留意即可。
本活動重點在於提高個人對「廣告」訊息的敏銳度,當行走在路上,可和孩子一起四處多看看,可以發現許多戶外媒體廣告,舉凡電視牆、大樓樓面、公車車體、捷運內壁貼、公車候車處之廣告牌,還有路上街旁舉辦的各種試吃試玩活動或記者會。走在都市裡,經常抬頭一看就有廣告。
另外,一般來說,凡食品飲料都經常在報紙、DM、電視等廣告出現,甚至有街頭促銷活動,在賣場中也可看到許多大大小小的陳列文宣,在網路上則以更驚人的互動遊戲或彈跳出現的形式來吸引注意力;而通常和孩子生活相關的物品或流行性商品,也經常會聘用明星偶像來代言,在廣告中通常可見這些名人的身影。若孩子有特別喜歡的明星,還可在各式各樣的綜藝娛樂新聞報導或節目中看見明星的消息,訊息的接收則成為該媒體訊息及該明星的獲利來源。商品廣告-明星-媒體訊息(如綜藝節目),三者之間魚幫水、水幫魚的環環相扣,最終都是伸出手來掏向訊息接收者(閱聽人)及消費者的口袋。
最後,讓孩子知道廣告訊息所帶出的概念就是廣告主(販售商品的企業)-廣告商(製作廣告的公司)-消費者(廣告訊息的接收者,是閱聽人同時也是商品的潛在消費者)三者的概念與之間的關係。許多我們眼睛所及的訊息都經過精密的計算與設計,背後均有其內隱或明顯的意義(為了銷售)。只要多想一想就可以瞭解,也就能回到自身來獨立思考與判斷,不容易被外在訊息所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