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底至今,持續兩年的南非公共電視公司 (SABC) 董事會紛爭,可謂難分難解,截至今年2月的進展來看,國會已經底定計畫,著手解散該董事會,進行重組。有關爭議緣起、政治力的對決、相關法條修正、以及公民團體之討論,都逐一解說如下。
2007年底SABC董事會面臨改組,依照當時廣播電視法規範,由總統直接與國會諮商後,經過透明、公開與公眾參與形式,同時公告候選人名單,如無重大爭議就可通過任命。已卸任總統Thabo Mbeki當時在非洲議會黨內大選時 (Polokwane選舉大會),批定12人的新任董事會,然而此舉埋下了日後衝突的導火線。
一般政治界推斷,Mbeki在政治失勢前 (他在Polokwane大會上輸給了Jacob Zuma爭取黨主席之役),圈定這屆董事會,直接被認定延續其影響力的代言者,隨後支持Zuma的政治黨派,就針對SABC一年來的營運情形開始究責檢討,這其中最大的爭議就是12月黨內大選時,SABC的報導立場是否持平,以及一年以來諸多新聞處理是否公平的質疑。
這種質疑下的政治氛圍,持續影響著一年多以來的SABC董事會正當性議題的討論角度。首先,自2007年那次選定董事會「行政」過程,就如同一向令公民團體不滿的,發生公告推薦訊息不明、候選人沒有足夠資料瞭解、公開審查過程過於草率、結果缺乏新聞專業、勞工、公民團體之代表應選等爭議,於是迫使社會團體結合政治對抗勢力,一齊要求公共電視相關法律的修正。
2008年起,政治對立情勢,型塑了現任董事會為Mbeki的政治勢力集合的姿態,而內部檢討治理聲音反成為支持Zuma政治團體的代言人,第一個暴風圈從集團總裁Dali Mpofu的任免中吹起。Mpofu是Mbeki時代選任的總裁,然而為了維繫公共電視獨立自主治理的精神,Mpofu也順應外界公民團體之要求,進行集團管理的檢討。其中一個關鍵事件,就是他於2006年6月 29日成立Sisulu委員會,應外界公民團體Freedom of Expression Institute (FXI) 控訴,而著手調查SABC新聞部門是否有制訂黑名單排除部分受訪可能的評論者 (因為對政府不為友善態度)。
此一作為,令原本支持政府的董事會不滿Mpofu的公開態度,雖然調查結果對新聞總監 Dr. Zikalala的操守評估極為不利,但在Mbeki政治失勢後,Zikalala反成為Mbeki董事會亟欲保下的政治支持勢力,於是調查結果沒有續辦;然而Mpofu在去年5月以Zikalala另涉及一項不當洩漏公司內部資料行為,開除他的職位;而董事會竟於次日另召開會議,也開除Mpofu的集團執行長職位,此一政治鬥爭之演變十分荒謬與醜陋,引發了社會議論。普遍認為董事會顯明地執行政治力的代言守衛身份,有失身份。(註:Mpofu於該年連續兩次向法院提出控訴,並贏得案件,解除免職令,然而董事會也持續兩次再免職應對,此舉失去社會正義力量的支持;Mpofu第三次提出控訴,法官要求庭外和解,然而董事會於2009年1月23日再此排除提議,進入第四次上訴)
此時國會執政黨ANC的內在局勢,早於前年12月Polokwane 大選後聚集為全力支持Zuma陣容,對於Mbeki遺留下來的SABC董事會,已積怨不滿欲除之而快,於是等到這個有利的時機。ANC內部的傳播事務黨鞭、國會的傳播委員會 (National Assembly Portfolio Committee on Communications) 都支持提出一個廣播電視法的修正案,意圖賦予國會權利解散董事會,這項法案於去年7月4日提出,名為Broadcasting Amendment Bill (B 72-2008),重點如下:
一、修正1999年廣電法,替換任命董事會的政治實體組成意義;確認董事成員免職條件;國會可以提案免除董事職權或解散整個董事會;接續任命一個臨時董事會待再提名組成前接手監管之責;
二、任命政治實體在於總統諮詢國會議長意見之條件下生效
三、而此一政治實體必需在國會建議下,指派董事與副董事長
四、此一政治實體可以在董事會經過正當調查程序提議下,免除某一董事職位
五、依據不能視事的條件,國會可以提出議案,免除某一董事職位,或解散整個董事會
此一修正案,磨刀霍霍,擺明就想盡快除去舊政府時代的董事會 (Mbeki於2008年9月20日辭職)。此時社會團體見此一對峙情勢,以及欲以短暫方案解決眼前困境的政治短視,於是集結起來,要求作更長期與全面的廣電修法方案,以徹底堅固公共廣電的獨立法定地位與規範。2008年6月眼見政治情勢對抗高漲,數個支持公共廣電與言論自由團體,集結起來成立Save our SABC運動聯盟 (SOS Campaign),這其中包含幾個重要社會力代表團體如下:
1.FXI
2.Media Monitoring Project
3.Media Institute of Southern Africa (MISA,國際公認的非洲媒改組織)
4.National Consumer Forum、Broadcasting, Electronic , Media and Allied Workers Union
5.學術界人士
此一運動聯盟,歇後又獲得Congress of South African Trade Unions (COSATU)投入支持,從此與傳統的南非共和國政治改革的勢力接軌。聯盟在支持撤換董事會前提下,另加上數項全觀性修法建議,擴及所有權、結構、憲章、財政、以及董事會組成等規定;同時要求國會傳播委員會當盡力依憲法,執行有效地監督SABC任務;並持續追訴SABC Blacklisting的新聞內容審檢爭議,向Independent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of South Africa (ICASA) 提出法定控訴與再調查要求。
由於SOS聯盟行動的介入,讓國會開始考量較長期方案,並嘗試與社會團體對話,型訴較為良好的互動溝通關係,並於8月7日雙方進行首次非正式的審議會議,達成一些改革共識。共識在於:董事會的任免從總統移轉至國會諮商協議過程下完成;董事會與董事成員免職的法定程序化。
然而八月底時,國會仍先通過主要的免職條款,並交由總統進一步檢視,然而Mbeki絕不會執行,加上反對黨的請願再審議,此一法案必需先交由全國各省諮議會議決。但是11月又發生一件事,促成了解決SABC董事會事件的動力再生。在ANC當中反Zuma 同時支持Mbeki人士,組成了分裂黨派Congress of the People (COPE),此一黨之發起大會,SABC給予了兩日的實況報導,同時一直是由爭議性極強的Zikalala操盤新聞時事部門 (董事會免職Mpofu後就讓其復職),明顯地有違比例原則。ANC氣急敗壞在議會中控訴並質詢董事會,反對黨戲稱ANC史上第一次嚐到了被偏頗報導戲弄的感受,這是小黨每日的境遇,對ANC當有相當啟示。11月國會也正式完成了法定程序,通過了小版本的廣電修法案,正式交由繼任總統Kgalema Motlanthe簽署生效。
然而Motlanthe對於此一修正案實感質疑,交由法律顧問團研商,認為解散董事會茲事體大,應當符合憲政體制的程序,所以遲遲不予簽署。2009年1月在執政勢力持續施壓總統下,社會團體SOS Coalition與COSATU 出來說話了,他們認為解散董事會的確是一個險棋,會使公共廣電獨立性一去不復返。但眼見長久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之間的爭議不休,如Mpofu事件,他們最後達成共識:
一、在相當極端的混亂狀況下,同意應當有解散董事會規定之必要。
二、另外痛斥SABC 董事會居然可以對 2006年Sisulu委員會調查新聞部之缺失報告與建議,不予處理、同時不向社會說明。
三、在法律規範相容下 (如Promotion of Administrative Justice Act),支持此次廣電修法解散董事會,也就是要具備due process前提。
四、寄望此次局部修法,能擴及董事提名資格與程序之未竟事宜;而聯盟將致力作整體SABC Act的重訂工作,並召開公民會議促成決議,督促傳播部盡快擬定全面修法提案。
失去了社會團體的支持,即或政治當權者的圖謀具現,SABC董事會也不得支持,獨自面對自己失職的結局。Motlanthe事實上已經揭示了簽訂廣電修法的前提,就是符合憲法保障程序,於是在2月9日退回法案給國會考量。這時Zuma正式介入此一案件,他要求ANC國會議員考量程序正義,增列條款,讓公正調查程序啟動之後 (due inquiry),有完整結論才能提議解散SABC董事會,此一修正得到納修再行提出。此議一出也獲得反對黨支持,同時宣稱是他們的請願的勝利。2月17日,國會再次正式表決通過最新版本的廣電法案,正式送往總統等待簽署生效,提供公共廣電治理糾紛的解決之道。
同一時間ANC正式放出消息,要對SABC董事會近年來疏失職守展開控訴與調查,包含:
一、5億南非幣的營運虧損。
二、對Dali Mpofu處置事件不公。
三、監事會沒有舉發財政問題。
四、董事介入採購事務。
五、2010年世足賽轉播權,聯合國際跨國公司Sony合製,未予本國企業機會給予輔導與扶持。
輿論都認為,ANC一切就緒,就等總統簽字起跑,展開解散董事會的大鬥法,社會也認為只要有公開與公平調查與聽證程序,這還是在現實政治力下,可以接受的公共解決方案,也能讓公共廣電治理問題找到一個出路,而非歹戲拖棚。另一方面就要看社會團體,從如何時機提出全盤修正案,讓未來永續民主經營可以找到著陸點。Rhodes大學新聞與媒體學院教授Guy Berger (PBI 2006於非洲召開年會中認可的公共問責研究專家),已經提出一些亮眼規劃,包含:
一、董事會以後當執行部分改選之設計 (staggering the term lengths of the board):延續穩定治理與避免贏者全拿。
二、董事席次作社會分享權利之設計:總計十五名,外加員工董事一名共十六名,分配如下:
總統提名 |
1席 |
傳播部 |
1 |
全國省分聯合議會執政黨 |
1 |
國會執政黨 |
4 |
國會反對黨 |
3 |
工會 |
1 |
教會 |
1 |
大學校長聯合會 |
1 |
商業公會 |
1 |
泛南非語言事務委員會 |
1 |
三、管理權責之雙元制:執行長之管理權責依屬,當均分言論、公共事務,以及集團業外開發兩部,避免兩者權責本質衝突;如content與business 是衝突的兩者,如能劃分作好,特別是在沒有收視費制度保障下需要自籌的營運模式中。
南非公共廣電世局,值得台灣爭議一年的公共電視治理問題作深切參考。台灣沒有如此激烈的政治衝突,或者董事會這般的政治立場表態。但是此次衝突,有幾個重點,與台灣目前環境雷同,提供作一省思與考量:
一、在後進民主國家發展路途上,政治衝突與對立並沒有導於常軌的協商,政黨之間對於執政輪替的結局難以適應,以致對於公共電視作為一個國家資源概念,沒有正確理解,無法節制自身的意圖;
二、存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下,無論是公共廣播電視經營者、支持公共廣電之社會組織,在捍衛公共電視制度之同時,都應偕同政治部門與政黨一同溝通與努力,尋求協議來達成目標;而非只顧揭諸獨立自主之大旗,要求政治團體之認同為目標;
三、董事會對於自身相關公共議題,應該要有公開態度,與社會誠心溝通;不當以置之不理態度,或有更高決策視野為由延宕處理時機;以南非Sisulu委員會處理爭議長達兩年未決,以致造成社會團體反目,此事足供台灣參考;
四、董事會無法解決經營團隊引發之爭議,此事嚴重性可危急自身正當性;單單經營績效不能解決治理危機的現象,社會各界不能接受公視是一個內在常掀波瀾的機構,社會形象受損後,即使是經營團隊績效也無安定之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