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府既定於2010年完成類比頻道與數位頻道轉換,並將投入十數億經費建置數位無線電視平台,但在目前有線電視獨大的收視結構下,無線電視數位化對觀眾有何意義?
n 無線電視數位化數位化後,頻道數目與類型將更多樣,應該可以給予觀眾不同於現在有線電視的另一個選擇。在相關網路配套下,無線電視台理當有很好的發展。但現在的情境,似乎不盡理想。這是觀眾的損失,也是產業的損失。政府應當重視、無線電視台更應力圖振作;做為他類平台業者,更希望在相關法律配套下,能與無線電視台共同合作,提高頻道的普及率,創造互動的趣味與新的營運模式,使產業產生正向的循環。
n 無線電視平台是國家文化主體性的展現,過去因有線電視垂直水平壟斷嚴重,導致市場失靈,因此應藉著數位化與公共化併同發展的機會,一舉調整台灣媒體的生態體質,並強化國家文化主體性。
n 參考英國發展數位無線電視的經驗,2002年10月,BBC、BskyB以及Crown Castle三家公司聯手推出數位無線電視平台 Freeview,BBC將原有的2個類比頻道,透過數位技術壓縮為8個數位頻道。再結合其他無線電視及衛星頻道,形成一個包括娛樂、新聞、音樂、兒童青少年、知識、體育、旅遊、購物等數位頻道,構成內容豐富的數位無線電視平台。一般家庭只要花費約60英鎊購買並加裝機上盒,就可以免費收視30個數位無線頻道以及16個數位廣播頻道。
n 未來第二單頻網執照開放招標可參考國外經驗,限制獲得執照者不得是市場上超過市佔比例一定規模的業者,以排除現有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業者獨立進駐數位無線電視平台的可能,或許可促成具影響力業者與其他企業合作的機會。
n 主管機關應透過各種行銷宣傳管道,讓民眾理解數位電視為何是比類比電視更好的選擇,提昇民眾對於電視數位化的意願。如果只是強調數位電視具有互動服務,對民眾來說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
二、 有線電視在長期市場寡佔下,卻遲遲不願進行數位化投資,使得數位化科技成果無法及於全民,管制單位對此有何對策?
n 引入競爭:國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長期寡佔,在產業鏈的垂直整合上掌控了頻道的上架。截至一月底,國內有214家衛星頻道內容業者取得入境執照,有1/3強由MSO代理,與MSO有關的代理關係更超過一半,突顯了內容掌握在有線電視業者手中不公平現象。此外,有線電視廣告蓋台和任意換頻現象長期受人詬病,對於數位化裹足不前,站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及長期產業公平競爭發展的角度上,政府需要引入新興平台進入原有市場並加以扶植,否則很難達到改變市場結構的目的。
n 強化新興平台競爭效率:新平台建設需要很大的成本、新服務的營運模式又充滿著不確定時,管制機關應適時援引通訊傳播基本法,解除不必要的管制措施,或透過解釋給予新興平台更大的營運空間。
只有當新興平台達到規模,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才會積極推動數位化。惟有活絡市場競爭,才能增加消費者多元選擇及兼顧消費者權益,創造更豐富多元之內容產業與服務型態,使人民普遍能享受到數位化帶來之效益及成果,通訊傳播基本法「增進消費者福祉,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的政策目標才得以實現。
三、 公共電視受政府委託,擔負無線電視數位平台建置任務,目前的困難有哪些?如何才可以讓數位無線電視平台此一珍貴公共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n 公共電視有哪些困難?公共電視會說明。而公共電視過去在優質節目與HD的打造上,成績斐然、有目共睹。未來可以在新媒體形塑與搭配新媒體的節目製作上,做出更實際、更前瞻的貢獻;本公司定當協助配合。
n 無線電視頻譜執照及基礎建設的數位訊號發射台擁有權,這些資源都是無線電視台的特質與優勢,其他業者如電信業或有線電視難以複製這些資源。以目前的無線電視製作節目量而言,不可能滿足所有頻寬的需求,必須開放平台,讓其他內容提供者加入競爭,才可以豐富此一平台。
n 在數位化的未來,共同傳輸平台的建置意味著製播分離的實現,公平開放的傳輸平台,讓使用特許頻譜執照的業者專注在內容的產製與經營上,而後者應是目前無線電視業者應該專注的範疇。
n 數位化固然是無線電視台的轉型契機,但是其頻道數量相較於有線電視的百餘個頻道而言,仍然屈居劣勢。因此,如何平衡劣勢,攸關數位無線電視的發展。事實上,彌補頻道數量不足的策略是:「頻道類型要多樣,節目內容須精緻」。亦即,應利用所有珍貴的頻道,提供全方位且類型完備的高品質節目,如此才能吸引足夠的收視群,形成一個具有競爭力的無線電視數位平台。
四、 在廣播電視由類比進入數位化時代後,管制單位與產業界應有何種不同於過去的思維?
(一)管制單位–管制鬆綁
n 政府應以更前瞻性眼光著手修訂現有相關法規,減少不必要的干預,積極建構公平的競爭環境。
n 在不影響消費大眾應有之收視權益下,加速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彈性的付費機制及創新的媒體服務,以創造消費者多元選擇,開創我國數位產業發展的新契機。
(二)產業界–商業模式是關鍵
n 數位化後關鍵不在於技術和資金,而在於能否掌握數位化的本質,進而建立相應的商業模式及營利模式,才是整體產業獲利的致勝關鍵。
n 「Content is the King, but market is the real Queen」,唯有持續強化核心能力,並透過結盟、合作,以相依共榮的策略思維共同耕耘數位匯流市場,將數位內容的創意及產值留在國內,共同建構一個充滿營運機會的「數位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