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中華電信以跨經營的方式,取得有線電視的執照。但到了去年政策轉彎,把IP TV用電信法來管理,增修固網通訊管理規則第六十條之一,同時因為中華電信有黨政軍退出的議題,所以要求中華電信的IP TV成為開放平台。
五年前我們成立IP TV時,台灣是相當先進的,世界各國的IP TV業者絡驛於途地來台灣取經。我當時常接見外賓,他們都敬佩台灣的投入。有一年我到國外與業界互動,自豪地說中華電信在台灣的IP TV是世界第七名。但現在掉到後面已經看不到了,已經是第二十五名。我們有線電視的成長與自由度,在亞洲地區是敬陪末座。
問題出在哪裡?就產業來講,其實產業面臨環境持續變動,可從有線、無線、新媒體這三個角度來看。在無線這部份,NCC剛決議提到「必載」的問題:將來有線電視法第三十七條有可能改為不再「必載」。「必載」對無線電視台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其實很難定論。楊經理剛才也提到,無線是最大的受害者,因為必載所以收不到授權費,我覺得這像是「溫水煮青蛙」的意思一樣,其實很冒險。但如果沒有必載的保障,無線是不是還能存活下去?
理論上數位化對無線電視是絕佳的機會,但我們看到在有線電視的必載,不管在建設與節目上,都使得數位無線的經營不如預期。這與有線電視生態有關,其實國家應該整體思考資源怎麼使用分配。我想新媒體平台的成長是一個趨勢,從國外都可以看到文獻,它的成長速度很快。在這種情況下,IP化最後一哩進到家戶的這件事,除了有線電視能做,另外就是電信業者、電力業者,這三者是提供家戶收視的訊號來源。
有線醬缸理論 壟斷獨大市場
我們產業應該思考,如何善用趨勢與技術成熟,引導整個政策。有線獨大是既成的事實,而且觀眾也enjoy在裡面,因為俗擱大碗,最後的結果就是大家泡在醬缸裡,無法脫離。有線電視透過垂直、水平整合更加牢不可破,我們就永遠停在那裡。但數位化的機會來了,我相信這個政策到2013年還有很長的時間,這段時間就是類比與數位並存的時間。類比有類比的優勢,它是造成大醬缸存在的原因,即使數位化之後,有線業者希望還是繼續複製這樣的醬缸理論。
我認為無線電視應該有機會與新媒體平台結合,因為這樣的普及率與機上盒的鋪裝,都可以省下很多經費,普及率的速度就快,也不管什麼樣的採用模式。中信電信已經鋪了七十萬個客戶,但監理上把它視為開放平台,而要成為有商業模式,還有根本的問題。這樣的開放平台,中華電信能做的只有上架與下架這件事情,依據監理機關給我們的指導,你的責任就是幫這些業者傳送,但商業模式很困難。
數位化頻道就是把自主權回歸客戶,把訂閱節目的權力回到使用者的手中。這意味著客戶是從一個一個累積起來。唯有優質的節目與內容,客戶才會願意訂閱。就消費者的角度,這是對的,這才叫做content is king,而不是kiddnaped king。但是,2013年才會全面數位化,也就是類比550元的模式還是壟斷市場,這些頻道要一個一個累積客戶,要經過多少時間,才能去把商業模式平衡?設計開放平台的立意是很好,可是執行就有商業上的困難。這些content的業者也在思考要多少年、多少用戶才能平衡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