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新聞局在研考會的評鑑,其他的項目不談,偏偏在數位化的項目裡,它永遠沒有辦法達成預算,很多原因是它的結構所造成的。今天公共電視必須概括承受,它的法律就如同張總監質疑的,哪一個法要公視來做?沒有。數位匯流的獎勵政策是放在新聞局,而NCC根本沒有什麼獎勵政策。NCC只做監理,只有棒子,沒有胡蘿蔔。棒子給多了,我想沒有人會喜歡NCC,就把NCC丟到國家高度,行政院也不用負責。
數位政策到底在哪裡?新聞局所構想的數位政策,是科技面的執行。科技面最高關於頻譜規劃,是放在兩個單位,一個是行政院的科技顧問室,這個幕僚單位是以交通大學為主的思考,像我們看到的新竹科學園區、生技園區,所有的園區大概都是從行政院的科技顧問室提出。提出之後就把基本的東西交給交通部的郵電司,做更高的頻譜規劃,交通部在通傳會尚未成立之時,是由電信總局擔任頻譜規劃的角色,與電波的監理。NCC成立之後,交通部仍保有頻譜規劃的角色。數位化的推動,通信執照的發放,技術層面是NCC在做,可是最高層的構思是交通部的郵電司,與行政院的科技顧問室。
政策規劃不當 數位內容空洞
另外我們也知道,新聞局做為獎勵發展的促動者角色,它把數位內容這塊交給經濟部,把台灣節目製作研發當成出口產品看待,所以放在經濟部。經濟部在數位內容的節目的實驗裡,前後大概燒了十億元以上。那有沒有成果?補助這麼多學校成立大眾傳播科系,數位內容是什麼?如果我們在十年前好好做的話,數位內容也不會是空的。
我舉一個例子,尤其是電視要接合到通傳匯流。因為數位化在技術整合後,遭遇最大的問題就是大家所講的 C,不管 C是content或是comsumer。現在無線電視數位化,有百分之十五的的觀眾,而真正擁有機上盒,透過無線電視收到其他主頻以外的副頻節目,大概只佔了不到一半。換句話說,在台灣人口裡,佔了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使用無線電視機上盒接收無線電視節目。這十五個頻道,從早上九點到下午四點,不管主頻還是副頻,百分之九十五都在播資訊型的節目。什麼叫資訊型的節目?照我們從內容研究的角度來看,就是節目廣告化,全部都是廣告,可是用談話方式傳遞商業資訊,這種節目只要電視開著都是,我也不認為觀眾會想看。
這呼應一個問題:當你用無線電視的機上盒,接收到副頻時,但觀眾沒有換電視,所以不管有多少頻道,其實還是看類比訊號的內容。何況是五個來賓坐在攝影棚,排排坐的談話性節目,有什麼需要高畫質?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數位化的內容是由誰來完成,無線電視現在擔不起技術容量。我們再講「有線電視數位化」,第一屆的NCC委員會在結束的前半年,出了有線電視數位化的說帖,也不敢說是NCC的政策。在說帖裡面,他們柔性地希望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發展數位化的技術,因為類比106個頻道基本上已到滿額,沒有頻道可再上架,所以上架費變得非常高。大家都知道像廣告購物頻道,在有限電視上架,基本上是一個月一千萬起跳。疑無疑問地,這不是公平的競爭。
NCC推政策 兼及市場平衡與公共利益
數位還有很多內容,據我們瞭解,有的MSO推得比較積極,而目前消費者的接受度並不好。謝律師認為,科技的形式可以決定消費,不需要去管,我也同意這樣的觀點。有線電視只要不去push,就是夕陽產業,很快就會死掉,我也不覺得需要對產業施加不確定的方向政策。在這樣情況下,目前數位大概可以提供25個頻道。這25個頻道上報給NCC的備查價格的確是pay channel,但我想沒有任何一個系統台敢收pay channel的費用,他們只要有訂戶就很高興了。
這25個頻道有12個是色情頻道,另外13個有70%是美國節目,另外30%可能有東南亞、歐洲、澳洲、紐西蘭的節目,沒有一個是本國自製的節目,我很難想像這樣的content如何維持數位化。講到這裡我有很多感慨,因為我的專長是傳播內容訓練的思維,反推到產業科技市場的介面,再到通傳匯流。現在看無線電波與有線電視數位化,在科技的本質就不同,在管制態度、區域涵蓋、觀眾需求也不同。這些區隔就決定如果要讓他們匯流,那在內容必須相同,而我們的政策工具落差也需要慢慢彌合。在我自己四年任期內,我都不相信我能做得到。我們在衛廣法修正案,才推出大家呼應的「製、播、傳分離」的政策,才走出去,就遭遇到社會的誤解,更不要說委員之間的意見都有局部分歧。
政府有沒有統一的窗口做數位化,恕我不客氣地說,沒有。NCC有沒有電視數位化的窗口在討論政策?沒有。這十幾年來,台灣贏得民主政治,也失去很多。就像謝律師所講,產業有沒有活躍性?可能在那部分,大部分交給產業去衝撞。不幸地,MOD從中華電信分出來;有線電視是個別區域型的系統台,然後被外資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蠶食,所以我們相信從廣播電視走向通信匯流的過程中,MOD的體質有問題,有線電視缺乏在地精神。政府的不作為,正好呼應產業的怠惰,造成今天很多問題治絲益棼。可是需不需要解決這個問題?第二屆NCC委員會有四個理念:獨立、負責、平衝、公共利益。我希望推動私有媒體如何實踐公共利益,正視私有媒體或產業在市場上公平競爭,為了市場平衡與保障國民最大利益。同時,NCC應該用獨立而負責的政策,完成公共利益的平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