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市場秩序 建構無線廣電平台生態

許傳陽/淡江大學大傳系助理教

一、交通部與NCC在傳播資源整體規劃管理上,如何合作以促進我國數位視訊產業之發達與良性競爭?具體議題包括:

(1) 實踐製作、播送、傳輸三者水平整合的管制時程為何?

意見:以政府與業者的協商為主,另外也應注意傳輸科技的應用與發展,以利硬體供應商的投入。在數位電視的硬體供應商方面包括有終端設備、系統設備、相關基礎產業及軟體設計業等。在我國進行水平整合之管制時程的進度時,如何導入系統與終端之硬體供應商,似乎也是重要的議題之一。

(2) 如何促興無線數位廣播電視的共同傳輸公司成立?

意見:無線電視台是國家的文化資源之一,無線電視台的共同傳輸公司的建立旨在引導科技的應用與發展,數位電視科技有其匯流(convergence) 的特質,共同公司的建立主要是建立訊號傳輸的平台,以利訊號的流通(streaming),無線電視數位傳輸平台的建立,實應以開發資訊服務(information service)相關商務為主,以利科技潛力的開發與利用並達成新型視訊節目的發展,在建立此一平台公司的作為上,民間業者與政府主管當局應審慎研究,並且合作。

(3) 如何保障公共廣播電視集團未來有充足數位頻率,以作為無線數位平台先端服務的引領者?

意見:公共廣電集團的建立,對於我國廣電產業的興革相當重要,在保障充足的數位頻率上的作為有如下的方法:

   一、公廣集團的預算應增加,以利節目之製作與開發;

   二、可結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業務,作為先端服務的發展,如東南亞新移民的視訊節目之規劃;

   三、海外媒體業務之發展,以保障數位電視頻道的多元發展。

(4) 如何規劃第二梯次數位無線視訊單頻網市場,以利競爭平台出現?

意見:無線視訊平台的建立,在未來應注意國內產業的變遷,第二平的建立應以結合新產業型態為主,我國正朝知識型經濟發展,知識經濟論認為進入新經濟當主角的產業,所生產的、所賣的,都是知識或資訊,而不是具體的實物,新知識是轉化為成功的關鍵,若不好好利用,只是資訊罷了。新型經濟包括有旅遊服務,文化創意產業及生技醫療事業等,新興產業如何結合無線視訊單頻網之建構,應是思考平台競爭之策略之一。

(5) 如何實踐衛星頻道公平授權市場秩序,讓跨平台流通生態暢行,確保觀眾有選擇與業者有競爭?

意見:在思考公平授權的議題之前,比較重要的一點是我國衛星電視的產製環境是偏離其生產區位甚多的,大量的罐頭節目充斥其間,重建一個具有生產區位特質的衛星電視產業,供應高品質的電視頻道,以利消費者在衛視頻道市場中,進行有效的選擇,應是讓頻道能跨平台流動之前提。

二、在現有電視市場生態下,國家政策對於催生數位無線廣電平台應該扮演何種主導角色?可能的手段為何?具體政策工具是否包括下列:

(1) 修訂相關法規以規範市場秩序──例如落實授權無歧視條款,讓其他平台可以取得頻道內容(目前已納入NCC版衛廣法修正案中)。

意見:媒體內容的傳播,應是自由而不得設限的, 平台業者能在市場中購買頻道,才有可能產生平台之競爭,以增加市場之效率。

(2) 促進中華電信公司與數位無線視訊事業整合──例如中華電信可就現有傳輸設施作價投資數位無線傳輸平台。

意見:中華電信與無線視訊事業整合,將使新數位視訊平台成為新的電視產業,但手機電視的發展,仍有待觀察。企業集團的文化基金會為了建立企業的社會責任印象(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部份,而與新視訊平台合作,也值得觀察。

(3) 擴大電信普及基金範圍,建構全國數位視訊網路──無線廣電業者也應負擔普及基金。

意見:無線廣播電視台應負擔普及基金,在數位匯流的時代中,手機也可能是電視,看電視也會看到電視廣告,而且手機電視也發展出相關的下載收費服務,因此無線廣電業者應負擔普及基金,以利全國數位視訊網路的鋪設及新媒體業務的拓展。

(4) 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擴充數位時代經營規模。

意見:公共電視集團應擴充其經營規模,特別是在內容多元上的產製上,以確保廣電媒體的在地性,不只是影像之創作,也應包括網路內容的發展,如大學的公民記者團體,也應成為公廣集團的一部門。

(5) 立法要求商營媒體擔負公共責任,提撥一定營業額成立影視基金,厚植數位內容生產與創新之基礎。

意見:過去依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三家無線電視台應提撥一定比例之資金,作為廣電基金,以利數位內容之創作,另外,此一基金也可補助地方藝術工坊,以利優良影像產業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