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個字很快切入討論的主題,這個字眼叫做entropy(能趨疲)。因為談的是數位政策,所以我從科技環保的角度來看,在環保裡我們有reuse, reduce, recycle 。其實數位政策也有很多東西,像我們李委員、宗明兄談的,就是思考怎麼去讓我們的訊息更精準,用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能量,我想這就是一段環保的概念。為了使我們在座各位也分享到什麼叫做能趨疲,我就很快的來講。
能趨疲有兩個極端,一個是能趨疲的極大化,是不好的,反之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就是我們推動一個公共政策的時候,為達成業績而不擇任何手段,這是能趨疲的極大化。我們馬上會看到效果,但其實會禍害子孫。我們今天談數位政策,經常講到寬頻要如何數位化,而錢能夠解決的事情都很簡單,但錢與科技不能解決的事情在哪裡呢?如果我們能夠思考傳播人權,可能就是另一個思維,是能趨疲的極小化,也就是環保的概念。
如果能趨疲極大化,就會亂、趨向毀滅、不斷競爭,耗費很多資源卻做很少事情,但看起來就好像是政績。我覺得在公共政策,特別是科技政策上,能趨疲極大化的數位政策,就是加速規格化、無限寡佔,惡性競爭,最後是惡性結束,這都是不負責任的態度。在一九九三年,柯林頓政府提出NII(編註: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國家資訊通信基礎建設),可是後來NII變成Non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徒有基礎建設,但沒有內容。我們談數位內容、數位建設,到最後我們看到數位建設的結果得到一個新3G:game, girl, gamble。因為商業內容只有這種3G才行得通。問題是,我們今天開大門走大路,弄了一個好的infrastrture,但內容充斥了煽色腥,這樣的政策我覺得不推也罷,因此我們不應強調業績式的政績。
剛才宗明兄提到「必載」,我也在想是不是還要必載,現在數位科技提供通路這麼多,我們還要必載嗎?必載造成三輸。無線電視業者覺得:「我幹嘛必載。」,有線電視業者說:「我為什麼要必載你。」接收的民眾則感覺必載沒有意義。我今天下午要參加一個會議,就是上游內容有節目內容沒有授權,而必載授權了,這是不對的,而這個問題我們要去面對。
推動數位政策 菁英思考有盲點
另外,民國八十四年,我們提出黨政軍三退,退到我去當台視董事長。台視官股退掉後採取民營化,但民營化的結果是什麼?我覺得還有一些內容的問題,像是公共政策的問題。像我們現在有七家公營廣播電台,它們也黨政軍,是不是也應該退,但是退掉之後,這些內容誰來做呢?沒有人會做。商業電台不可能做,所以你真的要退嗎?所以數位政策發展過程中也要考慮這點。我覺得這也是人權的一部分。
寬頻到府則是數位政策的指標,然而前不久我參加一個座談會,紀效正專門委員特別提到反對Fiber to the Home,讓我好奇他為什麼會反對。他說,Fiber to the building是對的,但要to the Home耗費資源太大,大到投資與報酬完全不符。如果推動數位政策,資源效率我們要不要考慮?2001年到2003年我在推動「共星共碟」,其中有很多想法,包括要讓偏遠地區人民收到內容。那時有兩件事情發生了,第一件是「共星共碟」推到最後變成「共星個碟」,這是我非常慚愧的地方。第二個是,那時網路已經慢慢出現了。那時到一般偏遠地區的時候,台灣有種「不是階級」的人,他根本不稀罕網路、寬頻,因為對他沒有用。全世界各國都一樣,沒有定義2M、8M、10M才叫做寬頻,而是看這個國家的個人需要。你需要2M,就是寬頻了。數位政策推動中,有些舊思維真的是我們必須去考慮的。
對於數位落差,當政策推動數位過程中,這塊是很重要的。我們要讓想表達的人可以表達出來。在表達過程中,就會牽涉到我們整體政策怎麼推動。通常來說我們高科技就會有高成本,但我們知道闢這條路是要給車開,不是要觀賞用的,所以資訊還是很重要的。但是在推動數位過程中,會發生一個不可避免的事實,就是「替代」與「襲奪」的問題,這來自政治傳播,就是你爭我奪,而且你的損失就是我的獲得,最好是把你殺掉。另一個字眼在台灣還不流行,叫做ground zero,就是我把你完全替代碾平以後,我豎起標在那裡,表示我贏了。這就是我們數位政策的迷思,就是要完全替代,但是很多人不太可能有新科技的近用,因為太貴、太複雜、太遙遠。
傳媒新科技充斥 稀釋影響力
去年我做了一個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民眾最常用的媒體是網路與電視。網路正在摧毀傳統報紙、電視,我覺得不無可能,但之後會產生什麼情況?是不是每天躲在書房裡,拿著小營幕的人才有權利,在客廳裡的老人家、沒辦法使用新科技的人,他的人權又在哪裡?當我們決定科技如何面對時,可能會有一個內在的bias。當我們掌握科技權力的人,掌握了很多價值觀,也就掌握很多知覺感受,這種感受其實是偏頗的。
這個偏頗來自於三個因素,一個是關鍵因素,有關科技的因素、一個是經濟因素,有關商業因素,第三個是分眾化因素,要個體化。所以剛才李委員說得對,broadcast可能會變成 narrocast(窄播)、客製化、個人化。 當我們這種personal commuication的服務來了,它會產生一個情景,就是傳媒雜交,像是IPTV、MOD、VOIP、VOD、Mobile TV,這些都是科技雜交的結果,但你可能去替代嗎?在網路情景中,會帶來很多好處,也會帶來很多疑慮。譬如數位落差、或是過度替代與襲奪的問題。
對不當內容、隱私權、誹謗、網路成癮、次文化、電腦病毒、安全審查、數位落差,我們數位政策有沒有注意?除了基礎建設達到目標,但是內容亂,亂中有序嗎?在微收視的時代,電視就買國外的內容,在八點檔播放韓劇,你又能怎麼樣?新聞裡面充斥公關、商業新聞又如何?因為我要活下去,我有很多理由。而很多理由其實都是政府做球的。在多頻道的過程中,我們就買很多國外頻道,因此台灣不是媒體中心,而是最大的媒體「消費」中心。回過頭來,我們都充斥外來的訊息,而本土的訊息又是那麼浮濫的情況下,我們該怎樣注重媒體素養。
其實當我們路寬以後,車子也多了,誰來掌握秩序是未來我們該去注意的。我們有一些雙向互動的問題一定會產生,因為貼身的服務出現。在多元科技的通路,現在哪一個媒體敢說自己最有影響力? 現在大家都很有影響力,可是影響力都不大,因為都稀釋掉了。不賺錢就不要去做嘛,可是文化、政治、商業、宗教各方面擁有權力人士仍喜歡做。我們宗教頻道有多少?在全世界看不到這麼多宗教頻道在有線頻道裡,我們台灣宗教頻道特多。不變的定律是什麼?就是媒體要有個自己的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