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98年6月4日
主持人:黃肇松(中央通訊社董事長)
與談人:汪威江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李 淳(台灣通訊學會秘書長)
    黃金益(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
    賴祥蔚(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副教授)
    魏 玓 (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副教授)
    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黃肇松(中央通訊社董事長):

  在座幾位,有實務界、學術界,以及政府代表,將探討商業廣播媒體透過取之於公共、用之於公共利益的idea,負起更大的社會公共責任。這個概念是因為商營廣播電視設立,依法須經許可發展,原因是廣播電視的頻道是公共財,為全民所有。它們所傳播的東西,帶到每個家庭的living room,影響很大。不像報紙、雜誌還有選擇,廣電媒體沒有,所以相形之下,廣電媒體的公共責任就更大了。

  廣電媒體的公共責任各國立法不一,在中華民國是透過各種形式收費,希望拿來改進、加強廣電媒體的社會責任,同時在理想上也照顧弱勢族群,發展更好的廣電媒體品質,培養其競爭力。雖然行之有年,但因為情況演變,無線電視據說是不繳錢了,廣電基金一些因素而停止了。目前只剩有線電視繳交的費用,數目也不小,也留在中央、地方、公共電視基金所使用。它仍不是最好的使用,如何真正要達取之於特許權利,用之於公共利益的目標,就是要借諸在座各位專家與政府代表的意見,提供社會大眾與政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