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裡先做一點簡單的補充,特別是剛才魏玓老師提到,基金的機制要成功的外部條件,接下來我就提出一些「內部條件」。我想到有四個部份,牽涉到產、官、學、研的心態與思維。
首先,影視產業,或者說通訊傳播產業,事實上有幾個特性,事實上是沒有辦法完全支持需要的通訊傳播服務與內容。不管服務與內容,事實上都沒有辦法完全由市場機制來提供。在這樣的條件之下,事實上就需要公共資金的投入,不管公共資金是來自於直接政府的補助津貼,或是間接的優惠,像電波特許。像這樣的公共資金,也是急待建立,而且產官學都需要重新調整心態的部份。
公共資金既然對通訊服務產業非常重要,長期以來政府雖然不是完全沒有提撥公共資金,但政府對於提供公共資金給予通訊傳播產業,仍非常猶疑,或是非常不確定。像公共電視,政府好像就只能給九億,而且經費要逐年減少,甚至常有要公視自負盈虧的想法。政府給公共資金時,是採取一種退縮、保守,不敢有大格局與願景的作法。
反過來說,通訊傳播業者,特別是新聞界的心態也需要調整。既然公共資金是建全通訊傳播與新聞產業的資金來源,所以要面對它、接受它。我們的業者在公開時,對於接收公共資金這件事,事實上是抗拒的。很多自由派的新聞工作者,一提到政府干預或給錢,他們就非常抗拒,認為新聞產業會受到很大影響,不能獨立發展。首先就公共資金來講,除了政府要給得大方有格局之外,拿錢的這方也要更坦然地接受,只要做的事與公共服務相關,公共資金是必要亦是正當。
今天我們談商業媒體的公共責任,為了影視基金成立,不管這個基金的規模大小,大概無法寄望完全由業者出錢。一定比例的公共資金投入,才可長可久。因此給錢與拿錢這兩個角色之間的心態調整,以及相應的配套機制,都非常重要。
媒體具公共責任 業者共攤發展成本
第二個條件是,業者必須重新認識到,它能夠經營這樣的行業,有公共的責任與特權以外,產業的健全發展大家都有共同責任。因為科技與市場的匯流,市場之間的區隔已沒有那麼大了。既然大家對產業發展都有責任,有些事情可能是市場沒有辦法供應的,做為一個產業就必須去供應,即便各別業者的利基或專長不同。電信普及基金的觀念也是如此,如果你沒有能力或意願去提供市場需要的普及服務,那就要共同承擔,讓有能力的人提供,其中造成的虧損,大家必須一起承擔。公共服務內容、優質節目、人才培訓、產業調查等,都是共業,都是建全發展所需要的東西。
所以這種責任,已經是進入產業的重要基本條件門檻,不能因為我虧損,就不用出錢。我們不能讓業者覺得經營這個產業門檻很低,只要準備幾千萬,就可以從事這個行業,壓低製作成本,購買國外節目,收視率很低、賺的錢很少也沒關係,因為我還是能夠獲利。像這樣把整個產業規模往下down,這是我覺是過去這幾年台灣非常嚴重的問題。這些業者根本就不qualified,沒有資格在市場上,因為它們沒有承擔足夠的責任,或是我們責成它承擔責任的話,它可能已經被淘汰了。連基本責任都承擔不起,它還想進來?還想獲利?這是台灣產業不健全的部份。
透過基金共同責任,事實上是墊高成本,也就是提高經營門檻,讓各有競爭力,而且有資格、能力承擔責任的人,能夠分享大餅。現在是很多沒有能力的人,也來吃這個大餅的一小塊。它志向不高,只要吃一小塊就好,因為它不需要承擔共同成本,我覺得這需要矯正。如果這個基金要成功,應該是產業相關業者都必須負擔一定經費,當然不同業者因為規模大小、性質不同,分擔的權重與比例也有所不同。隨著產業競爭,像廣告經費流向,可以彈性動態調整。但是它要成功,就是大家都要出錢。誰可以用這筆錢?不是只有公共電視,而是大家都可以來用,就看什麼事誰最適合來做,就可以拿到。
我們不太可能要求基金很大,責成某些人出很多錢,出錢的人卻沒有機會使用,就變成剛才魏老師所說的「剝皮」。應該是良性的分工,拿到錢來做的,應是最適合來做的業者,不管是公共電視或是商業電視,不同的業者會有不同的優勢。不管未來是一個統整不同產業的基金,或是分立的幾個基金,我認為要有上述條件。
報業與無線台 面臨險峻經營困境
我們通訊產業,包括新聞產業都面臨很大的危機,而且已經面臨困境。在國外行之有年,一些促成產業良性發展的制度,現在仍然在籌謀接下來面對的危機。台灣特別險峻的是,報業與無線電視。無線電視這麼快就面臨危機,除了台灣長期政策不當,無線電視本身也是不長進。全世界表現最遭糕的無線電視可能就在台灣,當然其他國家也有危機,只是還沒有那麼險峻。報業與無線電視要怎麼救?怎麼超過疏困的格局?不要只侷限NCC是通訊傳播,而排除報業,或是廣義的新聞業。如果報業不存在,事實上通訊傳播已經缺少優質的內容,而且民主政治的運作也會發生很大的危險。
以最資本主義的國家,他們現在也嚴肅地在思考,如何健全與拯救報業。有些政治人物還是非常短視,在台灣也不在少數。有位國會議員說,如果通用汽車倒掉了,有什麼好擔心的,我們就買別的車,同樣的道理,如果紐約時報消失了,有什麼關係,反正我們還是一樣會有新聞。這樣的講法大有問題,因為通用汽車可能真的沒有那麼重要,雖然它影響很多就業機會;紐約時報如果沒有了,對於美國民主政治的發展,可能就很難被替代了,因為沒有辦法進口新聞替代。
現在各位也看到美國政府已經在救通用汽車,也用公共資金收購通用汽車百分之六十的股份,不過對於報業疏困仍然沒有大動作。更該救的紐約時報或是其他報業,現在還缺乏有效政策,相對上可能不是那麼需要救的產業,反而被優先救了。事實上台灣的新聞業需要被拯救,並且不只是拯救,而是健全發展。
因為影視基金所以很容易排除新聞業,我認為如果是通訊傳播大基金夠大的話,是可以把新聞業納進來。當然要怎麼運作,還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回歸到一個前提,新聞業因為科技與各種條件變化,沒有辦法完全透過市場機制自救,這時公共的資金或整個產業,包括電視產業也有責任去救他。如果報業都垮了,新聞台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報呢?報業幫它承擔新聞採訪的成本,所以要回歸到整體來考慮。
基金「先徵後返」 對業者有誘因
其實基金設計規模大小、補助對象、誰來出錢,很多先進剛才都有提到。既然大家都要來出錢,所以不只是取得特許執照的業者,而是significant的player都有責任。像一類、二類電信業者、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直播衛星業者,或是規模較大的非線性內容經營者,可能都需要考慮承擔責任。
剛才魏老師也提到像德國、西班牙、韓國、法國,加拿大,都有類似的基金,亦開始向電信業者徵收。比重與徵收對象可以調整,就看錢往哪裡流動。媒體襲奪資源之後,必須回饋給相關產業。內容很重要,今天有線電視或是電信產業看起來很蓬勃,但這些平台要播什麼?內容誰來生產?製作與播映發行的成本,都必須納入基金考量。
商業媒體必須承擔的公共責任,不限於自己承擔,國外也有這方面的討論,包括大陸也有「先徵後返」的制度。既然有責任就要把錢繳出來,如果達成了義務,資金是可以退回的。美國在九○年代末期,也曾很嚴肅地討論商業媒體應該有play or pay(編註:播送或投資)的義務,如果沒有辦法播映足夠的公共服務內容,就必須付錢;如果播得夠多,就可以不用付,甚至可以拿錢。但這在美國沒有實現,不過這也是一種機制,讓願意多做的人得到錢,這些quota就像空汙費一樣,是tradable。
不管是市場機制或準市場機制,我們搭配設計之後,就可以讓基金可大可久,再配合基金治理與積效評估,它的效益就會慢慢展現出來。基金的存在與健全,至少將挽救台灣產業空洞化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