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

  第一,我很慎重地建議,公視集團趕快成立「公視法研修與組織審核研議小組」,然後積極地與社會對話,走出來談這個問題,這會有聲音的。這是你們的責任,不要再依賴新聞局,不要再躲在幕後,少數幾個人把條文拿來修一修,就當作是公廣集團的版本。將來又有新聞局的版本,你們要怎麼辦?縫縫補補,看不到整體的策略,大問題都沒有處理:與國會之間的關係是什麼?財務保障的制度面是什麼?內部的機制,或是我們談的其他問題,都不處理的,比起媒改社的版本差了這麼多,這不是你們應該要有的態度。

  我鼓勵你們要有非常突破性的主張,大開大闔。內部的困難讓你們陷溺在旋渦裡,最有力量讓你們超拔出來的,就是外部的正當性。有好的願景,社會覺得支持你們,力量絕對在你們這裡,這種外部的正當性,就是激勵你們向上提升的力量。我主持過很恐怖的新聞處,從副處長以下,七職等以上,百分之百是「軍、警、特」轉任的,他們都稱自己叫「軍聞處」,因為他們就從新聞處控制媒體的時代,服務二、三十年下來的。不用外部的正當性,不用高雄價值的行銷,不用願景去凝聚、改造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永遠陷溺在那裡。

  你到底提出什麼樣的願景,讓社會支持你們,回過頭來,你就有辦法領導內部。因為大家都有榮譽感,都有相同價值的時候,內部的問題就變成小事。我認為內部的問題不是阻礙你們前進的理由,因為你們根本沒有去創造正當性,所以你們要用研修小組不斷營造社會支持力量。你要知道,上個會期,你講的董事變成最多二十一個,我們民進黨替你們擋了幾個月?在表決之前,我們擋了很久,可是你們沒有利用時間去創造出空間,沒有聲音嘛。國民黨看鋒頭過了,三兩下表決就過了。所以我想工作很困難,但也一點都不困難。

  一個電視新聞播一天,說立法委員自肥,立法委員摸摸鼻子就縮回去了,立法委員最怕社會攻擊。公廣集團發展創造價值,立法委員還敢擋你們嗎?沒有人敢擋你們的,可是現在的立法委員是大喇喇地罵:拿政府的錢,當然不可以批評政府呀;政府委託當然要政府審查預算才能播呀。現在的立法委員是這樣,而我覺得你們沒有跟他們「拔河」。

  至於財務的保障,制度上真的可以大開大闔,像剛才劉教授(劉幼俐)談NHK,它的社長是需要去國會報告,接受國會議員質詢的,可是我們可以combine BBC的傳播法。BBC的預算是只要向國會報告,而不用向國會審議的。雖然國會對董事會有同意權,可是卻保障預算幾十億或百億,將來就是向國會報告而已,自己去弄ombudsman system。國會對你們的監督是一種對話,而不是干預約束。任何大開大闔的制度,你們的研修小組就去發明、整合,社會將很歡喜,你們會有支持的力量,這是我的建議。

  另外,對於處境的理解也很重要。其實政治是這樣,它非常的庸俗不堪。怎麼說?因為有個嚴凱泰是好朋友,所以就給他一個法律,去修貨物稅條例,一輛車可以便宜五萬塊的貨物稅,等於給他產業百億的favor,是這樣耶。考試院來了一個關中,就改變了與人事行政局雙頭馬車。過去把考試院壓抑,讓人事行政局主導,所以考試院院長多半是退除役官兵;但現在關中是實力人物,就沒有什麼雙頭馬車了,歷史的問題也不理它了,要通過「國家文官學院」。當文官全部都由考試院來訓練的時候,任用機關又是行政部門的時候,其實亂掉了。因為關中是愛將嘛。

  我認為你們的處境是,法律修過了,新的董事會要成立,但不知道新來的董事長是誰。如果金溥聰來,你們要兩百億就有兩百億。真的呀!這時候你們內部要趕快成立研修小組,否則當你們歡迎他來的時候,他只解決財務問題,其他公視法的理想就停頓了嘛。為什麼?「修法只修財務,其他的制度?算了吧,現狀就不錯,會弄得很好。」這樣就沒有自主性,那個主導的力量在哪裡?就是政治力嘛。如果你們都不動,主導的力量就是政治力,政治力給assign你們這些錢,你們就為政治力服務。

  如果未來的董事會得到正式支持,策略應是畢其功於一役,去創造可長可遠的制度,包括媒改社,這是我們共同的責任。今天你們的決策階層沒有人來哦!開玩笑,你(鍾裕淵)可以列席董事會報告嗎?轉達今天大家的討論嗎?你沒有嘛。

鍾裕淵:可以。

管碧玲:

  可以是不是?可是這像找個科長上電視回答問題,找個常任文官、經營階層的人出來面對社會,決策者躲在後面,這樣對社會是沒有交代的,這不是你們的責任。你們就是好好地在董事會的要求之下,好好做自己的工作,可是現在卻需要面對社會,好像還要挨我罵一樣,這絕對不是你(鍾裕淵)應該承受的,對不對?

  在這個時候,如果新的董事會真的是「得寵」的董事會,而不只是「分贓」的董事會,就好好來搞。如果政治力希望新的董事會為它服務,那就是我們(公視)的責任,要讓它帶動下次修法修什麼。如果我們今天在這裡都談得這麼理想,可是沒有任何力量去抗衡可能的政治力主導,我們又只好跟社會謝罪,表示好歹也是做了很多研究,真的充滿理想。

  剛才劉教授(劉幼俐)說得很動人:「看新聞就看公視」;或是剛才副總你說的:「台灣新導演的搖籃,就是在公視。」這兩者只要有一者,公視敢喊出來,只要有一個成功,你要五百億一年都有。你要全民繳費,我們都替你背書。現在公視做很多紀錄片呀,什麼弱勢啦、族群啦,做很多,但就是沒有那個角色出來。錢多錢少不是問題,我認為核心價值的願景才是問題。

  很遺憾的是,即使民進黨執政,這些領導人也沒有帶這種東西出來。當然民進黨執政也沒有辦法控制什麼公視董事會。政黨輪替了,各個不同政黨也執政過了,但是我們公廣集團也已經十一年了,但是還沒有樹立社會的愛戴,我覺得蠻可惜的。經營階層就是幾個人而已嘛,這些人如果都有我們共同的理想,事情就一定做得出來,政府一定會給你金錢。我相信馬總統也好、劉院長也好,在他們的支持之下,台灣公共廣電可以邁入一個新紀元,成為他的政績,他會半夜把錢捧到你的門口。一定的啦,這是超越政黨的。雖然他們還是很希望公視支持,但在拔河之中,我們是有能力拉到一個中間的位置。

劉昌德:

  剛才劉老師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台灣的電視不缺量,缺質。這也是我們對電視產業目前最主要的看法,在這方面我們對於公視有最多的期待,因為我們沒有別的可以期待了。相對的,我們給公視非常大的壓力,我想鍾副總剛才也講到很多困難,我們也瞭解。外界期待的是「資優的好學生」,能夠表現得更好。剛才吳委員提到,讓鍾副總感到壓力的「慎選幹才」,我想這也不是批評,而是激勵,希望公視做得更好,我想這是社會普遍的想法與期待。

  媒改社過去長期以來,在討論公廣運動時,我們參考BBC、NHK等制度,除了這兩個國家之外,其實還有很多國家的經驗是值得參考。其實我們不應該只是看這兩個國家,去照抄他們的制度。台灣有太多自己現存的問題必須面對。這也是我們媒改社參考各國之後的想法,因為有些東西沒辦法完全照抄,要因應台灣地方的特色,或是現在面臨的問題與習慣。無論參考哪個國家制度,我們期待公視的董事會或執行委員會,必須權責相符。對於公共電視有這麼多期待,我們也要給予更多的資源,這是很多學者的一致看法。你不可能在沒有資源的情況下,要求他們表現得好。無論按照邏輯,或是看其他國家的制度,在給更多資源這件事情上,我們是有共識的。

  我贊成要先整合資源,怎樣利用執行委員會,讓執行長去整合它的資源,但在整合資源的同時,我們一定要擴大基礎,不然這麼少的資源,再怎麼整合,只是把椅子併在一起,但椅子只有三張,你要怎麼併?這樣沒有辦法擴大基礎。整合資源的同時,一定要給它更大的財務基礎。我們也希望公視能做出一定口碑,這樣才能要到更多資源。這有點像套套邏輯:你不給它資源,它做不出口碑呀。

  台灣公視可能是紀錄片、劇情片導演的搖籃,可是它畢竟只是搖籃,哪一個導演是在公共電視成名的?他們都是於培育階段在公視,為什麼成名作沒有辦法在公視,是因為公視的資源不夠呀。一旦有了足夠的資源,才能做出口碑,這也是現在最重要的問題。至於其他部份,在監理部份,都是在擴大資源之後,才能要求更高的作法。在這樣的基礎上去談公廣法的設計,會比較合理。如果他都沒有資源,而我們給了這麼多管理機制,似乎是用卡車司機的執照在管一個小客車司機,這是不合理的。

  接下來有一些比較細節的問題,像剛才提到收視率的問題,可能公視沒有辦法做到像NHK或BBC這樣子,我覺得這是事實。不管是新聞或其他類型的節目,都沒有辦法達到像BBC與NHK這樣的水準,但這也回到資源的問題。在沒有資源的情況下,不可能要求做到這樣的水準。

  第二,我們在談收視率,也不能忽略台灣整體電視媒體環境。我記得2007年去日本參加研討論的時候,我也與NHK的朋友談到這樣的問題。他問我台灣收視率最好的節目是什麼?我現在有點忘記了,談的大概是民視的本土劇。他問我收視率多少,我就摸摸頭說,最好的大概是百分之五到七左右吧。他說,這種收視率在日本早就下台一鞠躬了,不管在商營或NHK,不可能是這樣的收視率。他不瞭解為什麼會有這麼低的收視率。那時我去日本報告的是王建民的轉播,我說王建民的轉播是公視史上最好的。他問我多少,我說平均大概百分之一左右。他說,這樣怎麼會叫做好呢?這樣叫做根本沒有人在收看。根本來講,這是台灣環境的問題,這是台灣泛濫頻道的結果。

  如果我們希望全民能夠支持公視,很難在現在的電視環境下,讓它得到足夠的社會支持,我想不只是公視,連民視都做不到。就算民視收視率最好,它也不可能獲得社會支持讓政府給予支援,或課徵收視費。我認為,現在公視的問題,不是只有公視的問題,而是要回到傳媒基本法,或是思考商營電視台怎麼與公廣做配合,包含台灣的商營電視的數量做合理有效的管制。我想劉老師應該最瞭解這樣的狀況,一定要對它有管制。台灣現在非常泛濫、獲利甚多的有線電視台系統,以及頻道業者,能夠課徵影視基金,發展影視產業,同時資助公共電視台。我們現在看到公共電視的問題,絕對不是公視自己內部的問題,已經是整個電視環境的問題。對於商業電視台,怎麼進行有效管理,與公廣體制做有效而合理的雙元結合,才能有效解決問題。

  簡單地說,我們還是要給公廣集團更多的資源,它也要整合自己旗下的資源,接受內部與外部的監督。第二,公廣的問題不是只在公廣本身,一定與台灣整個電視環境有關係,我們希望在談公廣問題的同時,我們要與商營體制做最好的連結,怎麼讓商營體制與公廣體制一同發展。向商營業者收取一定的影視基金,是其中非常有效的連結。

陳世敏:

  謝謝劉教授的發言。廣播電視本身與一般的產業不一樣,因為它與社會的關係太密切了,就像水、電、瓦斯一樣,不能在自由市場放任,所以公權力當然可以介入。包括劉教授剛才談的公共電視問題,也有商業媒體的問題,都應該在傳播基本法裡,想辦法解決。

陳耀祥:

  我很贊同管委員剛才講的,公共媒體本身的定位與核心價值要確立,我認為它是人民的媒體,它必須要向人民說,它在十一年以來做了什麼事情。取得外部的正當性以後,大家支持公視會比較說得下去,包括國會議員也是一樣。台灣整個媒體環境很特殊,從商業電視台來看,它已經長大成人了,在生存與發展競爭當中,可是公共電視就像一個小孩一樣,連長成大人都還沒有,卻要求它背負大人的責任。在討論公視議題時,我很贊成從台灣整個媒體環境去思考這個問題,也連結到傳媒基本法的問題。

  我們現在有一部通訊傳播基本法,需不需要傳媒基本法?基本法要規範什麼?通常我們有一個社會現象,法律才會做規範嘛。台灣整個環境裡,有公、私二元的廣播電視體系,當然公共廣播好像沒有,現在是國營。我覺得這兩個東西要分開規範。商業電視台我認為是產業管制的問題,它是生存競爭的市場;可是公共電視台來講,我個人認為它是文化現象,它的角色與商業電視台是不一樣的。當然兩者之間有競爭關係,但也各司其職。這樣才能論證,我們為什麼要開徵公課,支持公共電視。

  德國發生一個問題,以前都是開徵廣播電視規費,公共電視拿去後,民營電視台也要分一杯羹,民營電視台認為錢為什麼都是公共電視台拿去,這是不正當的補貼、競爭上的歧視,因此德國的商業電視台一狀告到歐盟去。不是只有德國,包括西班牙、法國這些歐陸國家,有些類似我們直接預算捐款的方式。你要說服民眾公共電視的角色與商業電視是不一樣的,這時候才能正當化,為什麼要課徵規費支持公共電視。商業電視台才會服氣,為什麼國家要把錢給公共電視,而不是給我。公視說自己有法定任務,有原住民文化、客家文化、兒童節目,我商業電視難道沒有兒童頻道嗎?三立也可以說做了「發現大台灣」之類的本土文化節目,難道沒有本土文化嗎?

  所以我覺得,公共電視要強化論述,簡單來講是說帖。為什麼公視需要強化財務保障?為什麼公視與商業電視台不一樣?為什麼在法律規範上還是要區別?這樣才有辦法說服國會,說服人民。就像很多國民黨立委說,拿了國家的錢,為什麼政府不能去管你。因此公視要先把定位搞清楚,價值在哪裡,這時候才有辦法去說服。

  從這個角度來講,以德國例子又與BBC、NHK不太一樣,因為它公共廣播電視集團很大,所以財務是多元、混合型的財務。除了規費、收視費以外,他們還開放部份廣告。除了黃金時段以外,在晚上八點以前,公共電視可以播一天二十分鐘的廣告,廣播我記得可以到九十分鐘。它還是允許公廣集團有補充性的財務來源,但是它只是補充性,在黃金時段,全國性的例假日裡,是不可以廣告的。為什麼?因為這部份的財源要留給商業電視台,而公共電視主要財源來自規費、收視費。從時段、節目種類、播出時間的限制,也都是可以思考的部份。在非營利性不會被動搖的情況下,可以思考有沒有其他補充性財源。

  另外一點,剛才說原、客、宏為什麼會出現問題,是在立法院的立法品質出了問題,而這些東西為什麼公務員會把它當作標案來做?如果法律直接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這些公務員就是依法行政,照表操課。你的法律定的不清楚,他們當然怕有事情,就只能照《政府採購法》招標。所以如果法律定得很清楚,像這樣有文化任務的情況下,明文排除《政府採購法》,他們才敢全部交由公視處理。

  最後一個是組織的部份,媒改社的版本也提到執行長的角色。我舉一個實際的案例,我覺得必須要更謹慎地思考。行政法人文化中心就出現一個問題,因為修法不夠週延,到底是董事長制?還是總監制?董事長與執行長的關係,有沒有搞清楚,這個集團到底是以誰為主?這要好好處理,否則重蹈覆轍,與文化中心一樣,變成董事長與總監內鬥,這個事情就麻煩了。不管叫執行長也好,還是總監也好,我覺得決策執行上,誰負最後責任,在法律上要好好釐清,免得出現問題。

劉幼琍:

  因為今天的論壇題目是「在競爭全球化中打造數位電視產業—探討公共媒體角色與法令研修」,所以接下來我想多強調數位的部份。我能不能請教公視的副總,公視法在2007年5月的版本,提到文化藝術與兒少頻道,現在我們到底有沒有該頻道的proposal?我們現在有沒有針對文化藝術或兒少頻道的營運計畫書?

鍾裕淵:曾經提出來過。

劉幼琍:已經有了?謝謝。再來是公視傳輸平台的計畫已經暫時停止了?

鍾裕淵:對。

劉幼琍:

  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我覺得當前最重要的就是,尋求共識的研修小組不是只有公共電視,既然大家有心成立公廣集團,相關議題應該是大家平等的修法,沒有誰在誰之上。沒有公視在華視之上,或是在原住民頻道之上,大家必須思考台灣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公廣集團,所以是一個平行的修法,大家一起來參與小組討論。

  我們長久以來談到組織定位、財源、預算,但我們都沒有觸及到數位化的問題,我覺得要同時進行。公共電視既然有文化藝術頻道的營運計畫書,也有兒少頻道的營運計畫書,那是不是早一點與大家多互動,坐下來與華視及相關頻道坐下來好好互動,公廣集團如果有九個頻道,夠不夠?還要不要爭取數位無線電視第二梯次的頻道?我覺得我們要務實,現在做的這些數位頻道要不要調整?要,就要拿出營運計畫書,評估人力,還需要多少預算?要寫得很清楚,讓社會大眾能夠接受,我們為什麼要這個預算。我覺得這個部份要清楚,不然為什麼要給錢?這是當務之急。大家對於數位電視第二梯次的期待是什麼?國外先進的電視媒體都要轉向HDTV,怎樣過渡,在頻道的質與量的看法如何,要重新要去檢驗。

  還有公視執行的傳輸平台計畫,就我所知,已經停止了。有預算卻停止,那公共電視與新聞局的想法是什麼?社會各界的期待是什麼?如果傳輸平台建好,其他無線電視台要來用嗎?如果沒有要來用,大家自己還是要做垂直的經營,這就很麻煩。公視的預算只有到現在,卻又擱置,未來硬體要不斷地增加,對公視又是很大的負擔。我對公視內容、品質的期待,要高過於技術的部份。

  對於第二梯次無線電視頻譜,公視則要有它自己的想法。交通部也有自己的版本,NCC也有自己的考慮,所以公視要拿出你們的想法,與相關主管機關多互動。同時展望未來,打造數位電視產業。不管是公視的版本,或是媒改社的版本,都有提到電信這塊。我們看到英國也有學者指出,BBC有部份有unfair competition的嫌疑。如果BBC拿了民眾繳交電視機執照稅的預算,卻進入到新的產業,與民營公司競爭,這時候就有不公平競爭的疑慮產生。其實我覺得公視還沒有面對這樣的問題,但公視法的版本說要做電信的業務。我認為不管BBC或是NHK也好,它要讓其內容在所有的平台上能被看到。這是must carry的部份,要在PC、IPTV、有線電視,都能讓民眾access,倒不是說去跟民間的業者競爭電信業務,上電信平台提供內容與提供電信服務是不一樣的。

  總而言之,我覺得公共電視以現有的人力,結合華視、原民、客家、宏觀,大家坐下來,趕快面對迫切的數位電視頻道怎麼做,還有對於新媒體的展望。之前公共電視也非常努力,在行動電視試播這塊,做得很好,也不能放掉。過去向公視高層請教對話的時候,我知道公視迫於經費,不能想太遠,但現在正在發生國際之間的數位轉換,公視如何扮演火車頭的角色,我想這是大家對公視的期望。

王菲菲:

  我是公共電視執行秘書王菲菲。為什麼希望爭取到發言的機會,是希望針對剛才管委員提到公視法修法,為什麼公視到現在都還沒有任何訊息傳出,或是是否成立研修小組,乃至於集團規劃的進行,我必須要在這裡補充做一些說明。

  今天非常感謝大家提供的意見,我自己在後面做了紀錄,我會把這些意見都帶回我們的董事會。基本上,今天有個很重要的主題,是針對公共電視法的各版本之間的比較。我要跟在場的諸位報告,公視目前在第四屆的董事會三年任期的第二年,董事會在今年六月時曾做出決議,是將修法工作賦委,所以蘇芊玲、陳炳宏以及盧非易三位老師擔任修法小組成員。

  這三位其實都有被徵詢過是否能在今天到這裡列席報告,但因為時間的關係,沒有辦法出席。鄭董事長也希望跟大家報告,但是也因為家裡臨時有急事,無法出席。不過我可以跟大家補充說明報告的是,修法小組的工作從六月開始,到現在已經告一段落。在他們修法過程中,特別針對民國94年12月推出的公視法版本,以及2007年第三屆董事會所通過的重要原則之版本,也就是大家手上都有的兩個版本。還有第四屆董事會在去年通過的版本,而各位手上並沒有這個版本,那是一個修法策略的考盧與安排,只動主要的兩個條文。

  當時的考量是希望能夠直接解決公股處理修例、公共電視法,乃至於其他法律之間的相關競合問題,尤其剛剛鍾執行副總曾經提到原、客、宏三個頻道在經費處理的問題,這個問題從去年開始,就成為公視嚴重的困擾。也因此,去年為什麼希望主修二十八條,然後調整第七條的文字,做出第四屆的第一個小版本,主要的原因是在這裡。如果整個修法行動需要的能量很大,所需要跨越的時間很長、跨越的主管機關很多的時候,它會成為阻力而不是助力。

  公共電視從去年碰到非常多的實際問題,所以去年在上半年會通過這樣希望爭取主修二十八條,而不動其他條文,是有這樣的背景考量。這樣的想法並沒有在去年付諸行動。大家後來看到各種發展,相信各位也瞭然於心,但是董事會並沒有認為修法不重要,董事會也沒有不處理其他集團規劃整合的問題。事實上,就我剛才所說的,六月份的修法小組就針對新聞局版本、公視2007年版本、乃至於媒改社在今年四月的版本,五月的修正版,全部並列,逐條討論。

  我可以跟各位報告的是,三位老師非常地辛苦,協助的幕僚同仁也非常辛苦,在這個討論過程中,以逐條的方式。除了剛才劉幼俐教授說的必載問題,您提到「怎麼可以拿公共資源與商業競爭」,這樣的事情。如果公廣集團未來頻道是完全拿公共經費,是否還要用要求必載這樣的原則?當未來公廣集團,能夠有更為多元的經費來源,或是更有彈性的經營模式出現之後,這些頻道是否要適用必載之原則?

  所以,類似這樣的問題,在修法小組的會議裡頭,都去處理討論了。像陳老師提到的經費規劃,這是一定沒有問題,一定會去處理。您提到財務相關議題,修法小組也都處理到了。修法小組在八月份的董事會,就會提出他們的修法版本,讓所有的董監事共同針對建議的新版本做出討論,這是必須要跟大家說明的。當然,在進行的修法工作,沒有對外界說明,是公視基金會需要加強的地方。

  老師們剛才也說過了,公視是不是做了一些事,但為什麼其他人都不知道。比如像修法、集團規劃,都是在進行。集團規劃在這半年來也是沒有停過,這件事與公視法的修法,兩者其實是互為表裡的。集團規劃中,華視要如何定位,將牽動公視法修法,像公共化無線電視專章之設計、在組織部份的設計,以及在經費部份的設計,所以是兩者合一的。集團規劃也在下個月的董事會裡,會做出賦委的動作,以及提案討論。

劉幼琍:

  我要釐清,剛才講must carry,我是贊成的,這個沒有competition的問題。用了民眾的錢,當然要通通必載。我說的問題是,用子公司、分公司去成立新媒體公司,再向其他公司的像電信業競爭,我的意思是這樣。  

鍾裕淵:

  我首先回應必載的問題,因為有無線五台,大家對必載有不同的見解,為什麼呢?因為大家都財務困難,無線台倒是希望必載與收視費能雙軌並行,這是如意算盤啦。通常必載是拿不到錢的,所以希望雙軌並行。公視在電視學會變得立場很尷尬,支持也不是,不支持也不是。

  剛才提到數位化環境下,公視的策略發展,乃至於修法是否相關,當然我們也在思考這樣的問題。公視與華視目前是六個頻道,是正在經營中的「一單」(第一單頻網)。華視三個,我們三個。公視的三個頻道是主頻,加上老師剛才提到的行動電視。但是你講的行動電話與我講的可能不太一樣,我講的是DEMO;還有一個是客家,擠進了無線數位。華視加上教育文化與生活資訊頻道。第七個是我們的HD試播。目前「二單」NCC是開放標售,就看其他商業台有沒有興趣經營這塊。我們當時有提出兒少、文化、新聞、國際,用各種不同的proposal。但到底公廣集團是要引領社會的期待?還是去回應社會的期待?

  公共電視集團規模到底要多大?大,就牽涉到預算。剛才菲菲已經提過,我們在這次修法並不想修到這麼精細,為什麼?每個人都有不同意見。你修,別人也修,說不定修得更壞,把獨立自主的條文都修掉也不一定。各位不要不相信,像這次審98年度預算時,就要動主決議,主決議在台灣是具有法律效率。在主決議上就說節目要送審,而主管機關有更大的責任。公視法修得更往後退,並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所謂的獨立自主,第一個財務,第二個人事。這兩樣沒有,即便是個人,薪水全部交給太太,你也就沒什麼自主了。

  所以我們著重在財務上面,不一定由新聞局,而是由單一的單位,統一做捐贈動作,最好能夠定額。我老實說,並不是哭窮,而是要舉出一個大家可以理解的數字,如果照目前各台再加上公視,大家認為預算應該夠,但是我很坦承的講,光是用國內電視經營的情境,跟無線的其他四台相比,即便是在經營最慘淡的時候,它們的經營規模也有十六、七億,而公視只有九億,像原住民、客家也是綜合台的形式,但只有三億,一定搞得面黃飢瘦,營養不良嘛。如果大家都營養不良,為什麼要去經營呢?那個目的值得大家去思考。在這個問題上,我一直是有理說不清,因為大家都覺得你有很多錢。

陳世敏:

  我覺得今天的討論,應該是非常有用處,一方面各位都是這方面的專家學者,長時間關心公視發展的問題;二方面我們也有管委員這樣的民意代表,表達立法院的見解,也提出未來公視在修法之前,應該做的努力與堅持。非常感謝大家提供意見,我們論壇不做結論,但是所有的發言都會刊登在卓新獎基金會的網站上,各位如果對於討論有意猶未盡之處,需要再用文字來表達,我們也都會幫各位刊登上去。(記者宋小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