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攝影中心主任黃子明任職攝影記者長達25年,一路秉持對「真實性」與「可信度」的追求。邁入影像益發強勢的數位時代,當《蘋果日報》徹底落實「有圖有真相」的觀念,第一線的攝影記者究竟該如何看待自身的專業?而新聞攝影的專業究竟是什麼?是否需要重新定義?
盼擬定新聞圖像使用專業準則 與讀者建立互信關係
今年二月,黃子明協同一群關心新聞攝影專業倫理的同業和學者共同推動「新聞圖像使用原則」,他表示,此一從業社群自律機制之制訂實已醞釀多年,然而因為國內並沒有一個比較具有組織性或行動力較強的專業組織來推動這件事,遂決定邀集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共同發起。「其實現在台灣媒體的運作已經面臨一個新的環境,進入全新的世代,但是我們對於自己內部運作上所面臨的問題並沒有一套比較嚴謹的規範讓整體作業得以在一條軌道上順利進行。」
「新聞圖像使用原則」的擬定另一方面也是有鑑於2009年11月30日《自由時報》擇以不同時、地之新聞照片,以合成的方式構成圖像所引發的社會爭議,加上過去《蘋果日報》使用新聞照片的方式及倫理屢次引起討論,促使「新聞圖像使用原則」得以加速推展。黃子明特別聲明,此一原則之制訂並非特別針對上述事件,包括《中國時報》、《聯合報》等新聞攝影從業人員也有感於內部規範之不足,故希望建立一套專業標準。
黃子明指出,美國攝影記者協會(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NPPA)也有類似的作法,國外很多專業組織同業也盼望在其專業領域當中能夠建立運作的制度和規範,「新聞圖像使用原則」的起草也是參考國外的作法,內容重點大致未偏離目前國際上普遍採用的規則。「其中涉及我們跟讀者之間的關係,以及媒體內部如何落實專業分工的問題。」黃子明認為媒體有義務對讀者說明某些素材是如何操作,再者,提出的資訊如何建立讀者對媒體的信心,其中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據黃子明觀察,過去媒體沒有意識到新聞照片的使用原則,任意修改、去背、疊圖,「現在讀者接觸資訊的管道愈來愈多,所認知的很多媒體問題往往超越我們本身,這部分我們有責任跟讀者之間建立一套比較嚴謹的互信關係。」
實際上,新聞圖像使用原則能否落實必須仰賴媒體攝影單位、圖片編輯、文字記者等相關工作人員共同討論。黃子明表示,台灣報社多半新聞照片的修圖是由美術編輯負責,但國外報社則多是交由印製部門處理,針對圖像設定一些印刷條件而做的修圖,至於美術編輯則是在版面構成上擁有一定程度的主導權。黃子明指出,「美術編輯的專業長久以來其實是被忽略的,且一直被要求去做並非其專業的事情,所以他們對於新聞圖像使用原則所談到的問題,觀念是很模糊的,到底一張照片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去背、不可以去背、能否做影像處理、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他們的觀念其實還是很模糊。」
當今無論報紙、雜誌或網路平台,使用圖像的形式愈來愈多元,包括使用一些設計性的插圖表現較為抽象性的新聞議題,攝影記者的工作無可避免地會面臨較以往更為複雜的環境。「比如說今天要談人權議題,人權怎麼去拍照?要談二代健保的財務問題,又該怎麼去拍照?」黃子明認為這些議題很難用具體的照片去表現,在國外,設計性圖像(Photo Illustration)的製作是攝影記者工作技能的一部分,但在台灣絕大部分的攝影記者並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圖說:保二代健保複雜的財務問題,要如何用美編圖片表達?)
捕捉剎那,用鏡照見證台灣民主運動歷程
1984年,黃子明退伍後,曾擔任禮品美術設計,隨後於《突破》、《管理》雜誌創刊之際加入其工作團隊,擔任攝影記者。1988年報禁開放,黃子明有感於自身對於新聞攝影、採訪工作的喜好,遂於中時晚報籌備期進入該組織;1990年代中期,中時報系攝影部門合併,黃子明一度同時負責早晚報的新聞攝影。1999年,當時中國時報總編輯陳國祥希望建立中時圖片編輯制度,黃子明轉而擔任圖片編輯,負責篩選、組織攝影部門每日生產的照片以及外電發出的照片,「圖片編輯考慮的問題很多元,包括新聞性、訊息性、視覺性,甚至要考慮法律上的問題。」
黃子明曾拍攝一系列海上旅館的大陸漁工生活情況,追蹤記錄長達五、六年。此系列專題拍攝計畫乃源於1990年代初期某次採訪經驗,那一回,報導大陸偷渡客潛返事件,因船翻覆,造成多人喪生。當時大陸漁工尚未開放,很多人非法或越界打魚,抑或到台灣漁船工作,政府也因而著手建立潛返的標準作業程序。從該起事件後,黃子明持續關注此議題,他意識到大陸漁工議題反映出的是台灣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的改變,因此有其觀察記錄的價值。「不過做這個題目其實有很多麻煩,那時台灣海防管制非常嚴,必須透過很多關係和途徑去洽談或申請。」
(圖說:海上旅館的大陸漁工上廁所)
黃子明當時搭乘的「海龍一號」是一艘足可容納上百人的海上旅館,內部空間窄仄,塞滿了大陸漁工,據船上管理人員指出,高達七成漁工皆患有皮膚病,足見衛生環境之惡劣。黃子明主要拍攝的是漁工在海上船屋工作的情況,在他拍攝的照片中,可見一位暫居海上旅館的大陸漁工攀附在船的圍欄,脫褲如廁,「這種照片比較能夠凸顯他們生活環境的問題,而且某種程度對整體海域生態也有影響。」
(圖說:1989年,詹益樺在總統府前自焚,民眾上前搶救)
另一張由黃子明拍攝的照片見證了1989年民進黨基層黨工、同時也是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詹益樺,引火自焚的歷史性時刻。1989年,鄭南榕為捍衛言論自由、主張台灣獨立自焚而死。5月19日鄭南榕喪禮舉行當天,詹益樺帶著預藏的汽油在總統府前引火自焚,現場引發一陣騷動。「這個活動本來是在追逝鄭南榕,沒想到詹益樺在蛇籠前突然點火自焚,這個時間我們剛好都在現場,我算是靠得相當近。」黃子明追憶道。當天詹益樺自焚現場,黃子明站在鐵絲網前,後面的人一直推擠,一方面必須頂住後方來者,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自己被鐵絲網刺傷。
涉足遊行示威等社運現場,場面難免混亂,且隨時可能有突發狀況,攝影記者如何堅守崗位、適當取景以拍下重要的一刻,並非易事。黃子明表示,「攝影者在這種場合裡面拍照時可能會面臨一些比較大的麻煩,比如示威者有時會攻擊攝影者,因為若拍了見報,警方會據此抓人。」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攝影記者需要運用很多技巧去處理,像是盡量避免直接拍攝示威者因抗爭而意外損害公物的行為。
羅伯特•卡帕:如果你的照片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靠的不夠近
(圖說:1997年,保釣人士登陸釣魚台)
在黃子明的新聞工作生涯中,印象最深刻的莫過於保釣人士登陸釣魚台事件。黃子明娓娓道來採訪始末:1996年,台灣媒體相繼報導日本青年社在釣魚台設置燈塔,宣示主權,但由於釣魚台海域受到日方管轄,台灣一直沒有媒體深入現場進行第一手新聞採訪。中央社前任總編輯賴秀如當時為香港《明報》駐台記者,致電黃子明,表示《明報》有意派她前往釣魚台採訪,問他有無意願參與。當天下午,黃子明就載著賴秀如,趨車前往北海岸,詢問有無漁船願意載他們前往,因他們不具船員證,僅能搭海釣船出海,但海釣船基本上不敢前去釣魚台,恐被日方扣船或強行驅逐。
後來,黃子明好不容易找到一艘願意冒險載他們去釣魚台的船,當晚,他們就搭船出海,清晨四點多即抵達釣魚台外二十海哩,天色朦朧中,只見遠方兩個光點,意味著兩艘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船已經準備趨近,「我看到以後就跟船長說,快點全速前進!」他們加足馬力往前衝,沒想到在十八海哩處就被攔住了,儘管可見釣魚台就在前方……。
雙方歷經漫長交涉,仍然無法順利通行,日方掛出以中文書寫的警示標語:「這是日本領海,請你們立即離開!」黃子明拍下此一畫面,回台後隨即發稿,當時中時晚報在頭版、三版都做了這條新聞,文字、攝影皆由黃子明親自處理,此為台灣媒體首次發佈的釣魚台現場實況報導。這條新聞隔日也在《明報》上刊登,引起很大的波瀾。1997年,港台保釣人士相互串連,規模壯大,台灣有高達三十幾艘海釣魚和漁船一同前往釣魚台,日本則動員五、六十艘船,只見海域上佈滿上百船隻,相當可觀。
「那一天事實上拍到這個畫面的媒體很少,因為絕大部分的漁船都在十八海哩就被攔住了,但我們的船因為知道日本保安廳佈防的動線,所以繞道而行。」黃子明說,這次之所以能夠近距離地拍到這個畫面,正是因為過去他們曾試圖闖關的經驗使然,「這種現場經驗會有助於媒體工作者排除現場的障礙」。
「題材的挖掘或事前準備工作幾乎都是我獨立完成,報社那時候並沒有給我們太多的協助跟資源。」黃子明表示,就算當時報社不允許他以公務身份前往,他仍舊會以個人身份前往採訪,「我還是會很想去處理這個新聞,因為我覺得這必然是一個會引起很大迴響和爭議的新聞。」從黃子明的分享中,我們聽見了新聞工作者的專業信念及堅定意志。
(圖說:1994年黑道治國--張榮味在警方面前迎接他所綁票的雲林縣議會議員)
(圖說:老立委王子蘭開會打盹)
(圖說:1988年,淡水線最後一班列車(一般攝影記者會拍火車頭,但黃子明特意取景火車尾,營造一種「一去不復返」的氛圍))
(以上照片由黃子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