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雖然始於2009年11月《自由時報》的一張「總統車隊」示意照片引起爭議,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台灣新聞媒體的影像問題並非這幾年才發生,而是早已存在的事實。「總統車隊」示意照片的事件僅是一個發難開端,促使幾個新聞專業組織積極地面對這個實存又容易被忽略的問題。

  毫無疑問的,人們普遍會認為這是個專業度的問題,也就是新聞媒體處理新聞影像的方式不夠專業。這種說法的預設是,新聞攝影是一種專業,或者,新聞是一種專業。這樣的質疑或許會起爭議,但卻也是我們試圖解決諸多新聞媒體問題時必須先行思考的層次,新聞(還)是一種專業嗎?新聞的專業又是什麼?

  新聞是不是一門專業,在網路新聞、全民新聞(例如公共電視的公民新聞)逐漸普遍化以後,新聞專業已經面臨了一定程度的挑戰,這些挑戰具體呈現在: 媒體逐漸採用網路影像(訊息)作為新聞資料來源、媒體直接向大眾徵稿,由媒體編審後發佈、以及媒體提供平台給大眾發稿等現象。在此情況下,媒體從業者朝向更多元的技術發展,例如平面媒體兼拍動態影像,是不是就是一種專業精進的表現,事實上是有待商榷的。

  我們一方面可以說,新聞攝影的專業在平面與電子媒體界線逐漸模糊的情勢下,新聞媒體需要培養更專業的職能以因應科技改變的趨勢;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忽略,科技普及以後,大眾化的媒介已經不再是某些傳統的傳播理論所述,是由一群擁有技術專業的工作者所掌握。其中「技術專業」當然也包含了新聞採訪的專業知識,我所意指的即是,當今新聞內容已經愈漸孛離學理上對新聞採訪專業的要求。

  McLeod 和 Hawley對於一個職業若要成為一種專業,提出了八個判準:

  1.提供獨特而重要的服務
  2.強調智能技術
  3.經由長期專業訓練來獲得以研究為基礎的系統知識
  4.被賦予廣泛的自主權
  5.專業人員必須在判斷與行為上,接受廣泛的個人責任
  6.以服務為目的,非個人經濟利益
  7.發展全面性的自治組織
  8.有專屬具體的價值觀規範

  國內學者羅文輝在進行新聞專業研究時,也整理出一種專業類屬必須具備「專業知識」、「專業自主」、「專業承諾」及「專業責任」四個面向。

  透過學者的研究來審視我們的新聞媒體,專業與否的問題恐怕就不是那麼肯定了,讓我們嘗試以羅文輝提出的四個面相進行檢驗:

專業知識

  當今台灣的新聞中,很難看出什麼專業知識具存其中。新聞充斥著欠缺查證的網路流言、電視與報紙互相抄襲追逐。再者,電視台早在多年前自行興辦記者訓練班,這代表學校所訓練的新聞人材已經與業界所需一定程度的脫鉤了。一個專業所需具備的專業知識是抽象化、系統化的知識體系,但是業界已經開始對大學的知識體系表示否定,專業知識對於新聞而言是不是那麼重要,值得討論。

專業自主

  國內新聞媒體從業人員自主性喪失殆盡,已經是個不願面對的事實;從置入性行銷(或稱「業配」)日趨嚴重與內容八卦化現象不難看出。除非記者們聲明他們在學校所接受的教育訓練就是要幫助公司報導置入性行銷新聞、追逐腥羶色,否則我會相信這些做為都不是記者們進入這個行業所欲追求的目標。即便引用P. Bourdieu 所稱的「歐迪瑪成效評估效用」(Audimat),所代表的也是記者們並非在自主意識下接受這種市場掛帥的新聞價值取向。再者我們也必須問,樂於揭露各界醜聞的新聞記者,能不能揭露自己老闆的醜聞(如果有的話)?

專業承諾

  國內媒體組織缺乏健全的制度,導致新一代的新聞從業人員無法在媒體長期服務,對於記者而言,新聞越來越是一個工作(job),而不是一個志業(carrer)。媒體機構(資方)對記者毫無承諾可言,在前無願景、後無退路(沒有第二專長)的情況下,專業承諾自然無法建立。

專業責任

  我們經常看到記者們追著官員、犯嫌要求道歉,但是幾乎沒有看過錯誤報導的記者向閱聽眾道歉,國內的記者從來不需要對閱聽眾負起專業責任。若是把職業換為一個律師、醫師、會計師,顯而易見的,這些專業人員皆需對他們的服務對象負責。那麼,記者的服務對象是誰?是資方嗎?

  討論至此,新聞記者是不是一種專業?應該已經足以讓大家深思討論了。除此之外,我們還必須思考另一個問題,即是所謂「新聞專業」是屬於何人?是新聞媒體機構?還是新聞從業者?它們的差別在於:

  ˙專業屬於媒體機構所有,則入行門檻由媒體機構決定、專業責任由媒體機構承擔、專業判斷由媒體機構掌握,從業人員僅為提供勞動服務者。

  ˙專業屬於從業人員所有:則入行門檻由專業組織決定、專業責任由從業人員承擔、專業判斷由專業人員掌握,媒體機構承擔的是行政責任。

  必須聲明的是,這樣的討論並非樂見新聞專業的淪喪,而是希望產、官、學界正視這個問題,它並不全然是商業化所導致,更可能是科技性的、社會性的問題。提出這樣的質疑與討論,目的在於重新建立一個更符合現實與社會期待的新聞專業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