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論壇第四場
電視新聞自律所需要的配套措施
議程
當「媒体是社會亂源」這個說法,從一句打趣的俏皮話,漸漸變成對實況的描述時,身為專業媒體工作者,心情當然是無比沉重的。自由而負責任的新聞媒體是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白血球,對專業者來說,新聞自由是一定要拼命維護的,但為了堅持新聞專業自主屏除一切外力制約或干犯的同時,如何拉起新聞倫理的準繩,對專業之優劣良瓢進行判斷與規約,必須有一機制的設計與建立。否則新聞專業與專業工作者所握之「第四權」,失去正當性與社會尊敬只是遲早,甚至是正在發生的事。新聞自律要從理論落到實踐,必須講究機制的建立,透過同業組織的自我管理與約束,是一條非走不可的路。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協辦單位:中央社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新聞委員會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
國科會「建置新聞倫理與勞動權資料庫」數位典藏推廣計畫
日期:6月10日(四)下午2:00~4:30
地點:月涵堂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10號二樓會議室)
主持人: 陳世敏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依照姓氏筆劃排序):
何吉森 NCC內容管理處處長
張錦華 台大新聞系教授
陳依玫 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代表
林淑卿 電視學會新聞委員會主委
楊偉中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代表
討論提綱:
1.目前電視新聞節目最大的專業倫理憂患,來自置入性行銷的氾濫,學界已提出許多呼籲,要求業界自制,業界也有不少自我反省的聲音,如何讓此類反省與呼籲能進一步發揮實效?
2.由於新聞性節目的考量不同於一般性節目,NCC是否應針對新聞性節目設立不同於一般節目的委員會議,讓委員會的討論與決議更符合專業精神?
3.同業團體目前對新聞性節目有哪些自律機制?還有哪些可以強化之處?
4.目前NCC對新聞節目違規的處分機制是由NCC召集委員會審議後,交由業務處會法規會裁罰,結果經常被業者及輿論抱怨。但如果不這麼做,還可以有什麼替代思考?
5.從如何讓同業自律與社會他律產生有機鏈結的角度,如果以公共基金(依法課徵)支持一個常設性專業法人團體(例如過去的新聞評議會、廣電基金),組成委員會接受民眾申訴或官方業務單位送件,會同學界、業界、NGO代表共同審酌,是否會更為各方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