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本次公布之98年1、2月傳播內容監理報告,主要內容包含視聽眾申訴及違規傳播內容核處2大部分。在視聽眾申訴部分,民眾陳情共318件,申訴部分佔245件,其中廣播11件、電視196件、網路38件。其中對新聞報導內容表達不滿的申訴案均分別超過30件,其申訴內容包括:軍公教18%優惠存款內容不實、缺乏國際相關新聞、各類新聞比例呈現未見均衡、為特定商品置入性行銷、新聞標題不當或與報導內容不符、司法案件報導方式、新聞內容未經查證、過多負面新聞、篡改引用自國外之新聞資料,以及受虐兒童新聞之報導方式等。

  在傳播內容核處部分,廣播電台共被核處15件,核處金額262,500元,其中違規類型屬於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區分13件、廣告超秒1件、廣告未經主管機關核准1件。電視台共被核處19件,核處金額共計6,295,000元,其中節目與廣告未區分8件、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9件、妨害公序良俗及妨害兒少年身心健康各1件。

  NCC表示,經參酌英國OFCOM定期公布視聽眾申訴資料之監理精神,傳播內容申訴網站,並按月依該網站之申訴數據,定期公布統計資料,每半年於該會月刊《NCC News》刊載視聽眾申訴研析報告希望透過定期公開資料,發揮視聽眾監督力量,進而促使媒體提升內容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