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在2010年影音內容所帶來的廣告量,將從2007年的十億四千萬,增加到六十億四千萬[註1],伴隨著行動通訊或平板電腦(iPad)的來臨,各個相關產業,都急忙解決頻寬問題和系統問題,當然這個時候google釋出的雲端運算服務策略(YouTube),開始奏效,以拆帳方式讓還來不及擁有足夠頻寬和平台的媒體,毫無保留的上傳珍貴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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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早期,以廣播的方式來傾聽觀眾的意見,是電視台常用的技倆,也可以提高觀眾的參與度和收視率;但在網路被大量使用之後,更可以快速得到觀眾回饋(資訊),以及提高青少年的電視參與度[註2]。網路能提供即時參與和即時回饋資訊,是傳統電視台所欠缺的主動傳播功能。但現在的台灣電視台已很擅長這樣的做法,諸如跑馬燈顯示網友的意見、節目投票問答活動、或是美食節目提供更詳細的店家資訊。

  2010年電視台在網路上的應用,僅止於此,再者就是販售連帶鏡面的新聞內容給各大平台或入口網站。既使是所謂的網路電視台,他們也只不過把電視台播放的內容,一陳不變的搬到網站上來傳輸,過程還是充滿傳統媒體的思維,並沒有從網路的思維來設想。

當媒體遇上網路

  網路的思維,最為基本的,是隨身、隨選、互動、連結、資訊豐富、社群結合、社群意見、Web 2.0、創意、使用者掌握主控權等等。在新的網路情境中,媒體只是內容提供者,而內容必須是整合的,開放的、可被連結的,或者是視覺圖像化的。很多人提及多媒體平台(multi-platform)直接聯想到背包記者(backpack journalist),其實這只個比較容易達到的出發點,一個多媒體的平台,適用於任何提供內容的媒體或個人,節目內容可以被觀看者自行安排,任何時間,任何平台,或是適合我的任何資訊,網路可以讓節目內容傳送到更多人[註3]、更多族群。

  網路和傳統媒體,勢必因為影音的共同基因而被連結、相互匯流,只是該怎麼結合?還是一個世代的交替?甚至最後會不會改變「電視」的意義?

  我最喜歡的一個作家,New York Times的專欄作家David Pogue,他在一篇專欄〈電視的未來已經來臨(幾乎)〉中提到[註5],民眾不需要每天晚上準時守在電視機前,透過一台有著蘋果血統的漂亮機上盒(set-up-box),花四到五塊美金就可以租一部電影來看;不用買TiVo,只要一塊美金就可以看一齣電視劇;更不用說可以上網或當電腦使用。如果你是蘋果迷,你的iPhone、iPad、iPod,都可以與你的「電視機」串流,不管你人在哪裡,你要的內容都可以跟到哪裡。

  Pogue認為,電視的未來一定會到來,只是身為消費者還不需要急著跟上這新科技的腳步。消費者可以等所有的服務到位,再去選擇是否讓你的電視機改頭換面,成為一個影音內容服務的顯示器。

格式化你的腦袋

  但是對於媒體來說,網路一旦上了電視,不再是一對一的強迫服務,所有的作業流程和思維,就得重新格式化,面對這波時代變革。

  我說的是格式化,歸零。

  把你已經建立在腦袋裡的所有類比概念,留下靈魂,轉化成0與1的元素,在0與1的組合中,變成出不同的內容與呈現方式。那麼,sot(Sound on Tape)還會存在嗎?一定要做成sot嗎?如果是sound歸sound,bite歸bite,文稿歸文稿,標題歸標題,再加上網路的思維:連結、資料、圖像、蒐尋、標籤、社群、應用服務、公民新聞等等,太多太多的資訊讓媒體能夠豐富你的網路內容,甚至可以不用一毛錢。

  所以在數位、網路時代,媒體得把媒體的心態拿掉,應該轉變成內容提供和服務提供者,讓媒體的產品陳列在平台上,就像一間賣該媒體內容的超巿,消費者可以這樣買,也可以那樣買,不同套餐,不同組合餐,不變的是獨特媒體味道,這個味道是要吸引屬於你族群的消費者。

註釋:
註1:Simpson, W. & Greenfield, H. (2009). IPTV and Internet video: expanding the reach of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Burlington, MA: Focal Press.
註2:Nightingale, V., & Dwyer, T. (Eds.). (2007). New media world: Challenges for convergence. New York: Oxford.
註3:Nightingale, V., & Dwyer, T. (Eds.). (2007). New media world: Challenges for convergence (pp.29).  New York: Oxford.
註4:David Pogue專欄
註5:見http://pogue.blogs.nytimes.com/?ref=personal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