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仍然有許多新聞工作者因為勇於挑戰極權統治箝制新聞報導或揭發跨國犯罪集團而面對著死亡的威脅,亟待國際社會發聲籲請主要國家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逼迫一些極權政府停止以死亡威脅作為新聞檢查 (censorship)的手段,以達到保護記者生命安全的目標。
根據國際新聞安全協會 (International News Safety Institute)的統計,在過去 10 年裡,幾近 1000 名記者在執行任務中,慘遭殺害,而在這些案子中,竟然沒有任何一名加害者被繩之以法。
事實上,全世界最動蕩不安的時候和地區往往就是記者最重要的採訪時機與地區,可是他們在那個時候到那個地區去採訪總是冒著最大的危險;以敘利亞來說,自去年三月以來,已有 84名新聞工作人員遭到囚禁。今年初以來,在墨西哥和巴基斯坦各有 11名新聞工作人員被殺害,在宏都拉斯也有8 人遇難,就迫害新聞工作人員的罪行來說,這三個國家的臭名分列第一、第二和第五。
五年多前,聯合國通過安全理事會第1738號決議文時,全球各國為之歡呼,認為在各國承諾下,記者的言論自由已獲得了充分保障,生命安全也得到了保護,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許多新聞工作人員仍在生命威脅之下從事採訪。
一位聯合國專家解釋說,問題出在第 1738號決議文所界定該受保護的新聞工作人員只是在戰亂地區執行採訪的新聞工作人員,而前述那些蒙受牢獄之災或被殺害的新聞工作人員,都不是發生在軍事衝突的地區,並不適用第 1738號決議文。
另一個問題是那些受難的新聞工作人員幾乎都不是較有名氣的美國記者,大多數都是一些已被極權政府視為 “不良分子” 的地方記者,他們也不是為一些大媒體工作,多數是替俄羅斯、墨西哥的一些小報採訪,所以他們的不幸遭遇通常並沒有引起國際社會的注意。
再者,即使像聯合國這樣的國際組織要在墨西哥執行保護記者的工作時,也只能在墨西哥政府充許的範圍下進行,並不能有效達成目標。
保護記者委員會(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前執行長 古柏 (Ann Cooper) 指出,目前並無有效方法很快讓新聞工作人員在全世界各地獲得安全保障,即使在一個國家內也很難做到,因為多國犯罪集團通常與極權政府屬共犯結構,記者敢挑戰那些集團等同跟當地政府作對,就會受到殺害。
她認為,保護記者是一項長期又艱苦的工作,首先就是要擴大解釋第 1738號決議文,並且依據決議文強硬要求像墨西哥那些國家尊重新聞自由,加強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其次是國際社會必須大聲疾呼,揭露一些迫害新聞工作人員的事實,要求那些國家立刻停止迫害新聞工作人員,而更重要的是長期監審那些迫害新聞工作人員的政府,隨時對受迫害的新聞工作人員伸以援手。
聯合國相關機構、支持新聞工作人員團體和一些政府部門人員已於今春在維也納舉行了一場有關新聞工作人員保護的國際會議,會中決議,國際社會不但要關注在戰亂地區採訪的新聞工作人員安危,同時也應該維護在一些腐敗政權管制下地區從事採訪的新聞工作人員生命安全。
他們深信,必須更積極地要求全世界各國尊重及履行第 1738 號決議文,新聞工作人員才能獲得安全,否則仍將有一些新聞工作人員因為膽敢挑戰當地政府或揭發罪行而被推進牢獄、槍殺或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