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平面、電子等媒體都大做了「速成雞」的新聞,大致是北京的肯德基、麥當勞用的雞料理食材,竟然是四十二天即養成、宰殺的速成雞;記者們訪問了主張動物權的人士,放大他們的看法,因為這些人與記者的直覺契合;接著譴責這些速食店不人道,「雞的壽命竟才四十二天」。
雞該活多久?相信年輕記者沒什麼概念,可能聽家人說過炖湯要用老母雞,因這個「老」字,會以為雞總該有半年多才長得足,因而認為四十二天即熟成的雞一定是餵了生長激素、荷爾蒙之類的藥物,或者根本就是轉基因的雞隻;讓雞只活四十多天,當然不人道。
這樣的批評對不對,牽涉個人的主觀,無意置評;但批評之前應該經過查證,瞭解雞隻養成的現況;畜牧業的育種、飼養科技都得先瞭解,確認自己的認知無誤後,再來評論。
肉雞飼養現況確實讓人吃驚。大陸自美國引進艾維因白羽肉雞後,與在地雞種雜交,育出抗病性強、飼料換肉率高的幾個白羽肉雞新品系,最快的一個品系,竟然三十七天就有四斤重,即能出欄供貨;更厲害的是,同欄的雞經標準飼育、抗病程序,竟然數千、上萬雞隻的重量幾乎在同一水準。
不止雞如此,全聚德、東來順等烤鴨店的食材也是三、四十天就有三斤半重的水準,飼育效率之高,讓人驚詫。
瞭解這些後,會覺得媒體對「速成雞」的批評好像不太站得住腳,甚至是文不對題。似乎可以批評的應是動物權、生命權、雞該活多久的哲學層次;上帝創造了雞這個物種,設定熟成需四個月,繁殖甚至要六個月才有能力,人類有無權力「剝奪」雞命到只剩四十多天?
這類的討論相信不會出現在媒體上,因為這樣的切入、討論顯然太離世了,媒體甚至會覺得荒誕。問題是知道「速成」的批評不成立後,還是持續這樣的批評。這就是媒體的嚴重問題,不注重記者的教育訓練,不去要求「查證」的基本動作落實,甚至允許將錯就錯…。
什麼情況是對動物不人道?這是個實例。約莫三十年前,台北市西門町有一家全台最高檔的北平烤鴨店,烤出的鴨子皮脆肉嫩,達官貴人在此設宴款客被認為是既有誠意〈訂席很難〉,又有排場;我僅有一次用餐經驗,一方面嫌貴,另一原因是見識到餐廳超不人道的養鴨。
皮脆肉嫩,讓我好奇鴨子怎麼養的。走到廚房旁,看到四、五十公尺的長型鴨籠,裡面恐怕有成千上萬隻鴨。鴨子不停的快速移動,因為鴨籠下方是個土炕,鴨籠溫度估計在攝氏四十度以上,太熱了,想找個涼一點的地方;鴨籠周邊、籠子裡都有飼料槽,看來鴨子胃口不錯,不停地進食,進食告一段落接著就大量喝水;之後,仍是快速移動、進食、喝水的循環;師傅宣稱兩個月就可以宰了上桌,保證又肥又嫩。
向別家烤鴨店打探,知道不人道的速成飼養關鍵,一是高溫環境,二是讓鴨喝鹽水;於是,熱→不停跑步→累→餓→進食→喝水→渴→再進食→喝水……,終其一生幾乎不曾闔過眼。烤鴨店師傅的驕傲,建立在不人道的基礎。
速成雞的話題對普羅百姓只是小事,但對新聞這行業就不能當作小事,等閒視之;得當大事看的原因,是暴露出媒體不查證,不求真相的嚴重問題;這件事發生在速食業,頂多一段時間不吃肯德基、麥當勞,若是發生在有較大或長遠影響的事物,恐怕發現錯誤後已無法善後。
記者、媒體能獲得「無冕王」的美譽,是多少前輩記者秉春秋筆,對人負責,對事負責的累積,千萬不可忘記「筆下有責任」的期勉;前輩的令譽,絕不可因後輩放縱直覺,疏於查證,一次次的不在乎、無所謂而葬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