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記者鍥而不舍地探尋真相後,終於可以證明,艾布蘭森 (Jill Abramson)於今年5月被解除職務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她不滿薪水比前任主編少並且發出怨言,這位《紐約時報》」第一位女性總編輯的遭遇,正說明,在美國新聞圈內,女性高階主管所獲薪資報酬的確比一般男性主管少。

 

  儘管紐時發行人沙茲伯格 (Arthur Sulzberger Jr.)一再否認換掉艾布蘭森並非因為她抱怨薪水比前任男性總編輯凱勒 (Bill Keller)少,強調是基於編輯部門的管理問題,可是許多記者卻不認同這樣的說法,而且深信美國新聞界仍普遍歧視女性工作人員,支付給她們的薪水比男性員工少。

 

  他們很關切這個頗有爭議性的問題,因而探究了雙方的說辭,設法打破這種不等的做法。

 

  「紐約客」雜誌 (New Yorker)資深作家歐利塔 (Ken Auletta) 曾撰文指出,艾布蘭森在被更換之前,的確曾發出不平之鳴,甚且聘請了一位律師,替她向紐時要求加薪,而根據這位律師的說法,凱勒於 2010 年在任最後一年的本薪是 55萬 9000 元,而艾布蘭森於 2013年,乃至今年離職前的本薪僅為 50 萬3000 元。

 

  紐時發言人莫非提醒關心這件事的新聞同業說,談到薪水,其實包含了獎金、紅利、配股及未來的升遷等其他長期的誘因;這位發言人早先在書面聲明中,並不否認凱勒的薪水比艾布蘭森高,表示那是因為凱勒在紐時工作的期間較長,享有的年金制度比較優渥,而最近幾年來,像其他媒體一樣,紐時受到收益緊縮的影響,不得不削減年金計畫。

 

  這樣的說法其實是表示,單從本薪,並不能看出艾布蘭森的年薪比凱勒少。

 

  紐時財經記者莫晶笙 (Gretchen Morgenson) 在她的報導中指出,在大多數的企業中,一位高階主管的薪資包括了本薪,以及額外現金、股票等紅利。

 

  一般而言,紅利是依據一位主管的薪水而定,假如說,這位主管的本薪是 50 萬元,公司允諾給的紅利是 50%,這位主管的每年紅利就是25 萬元,至於應給這位主管多少百分比的紅利則由董事會決定;但一家公司每年可分配的紅利,不管現金或股票,同時也是按照該公司的業績決定。

 

  一位主管所獲分配紅利中,有 25%或 50% 是根據主管的工作表現而定,其他75%或 50% 則必須視公司營運績效而定。

 

  依照莫晶笙報導中的數字,紐時 2010年 4月 4日的股票開盤價位是12.65元,到當年年底,收盤價為9.8 元,跌了 23%。而到了 2013 年該決定艾布蘭森紅利那一年的1月2日,紐時股票開盤價為 8.79 元,到年底增值為15.87元,股價上升了 81%。

 

  歐利塔據此推論說,如果凱勒與艾布蘭森的紅利都是按個人薪資的75% 及公司業績的 50% 計算,艾布蘭森 2013年應得紅利為  37 萬8000元,加上本薪 50萬 5000元,她應得年薪是 88萬 3000元,而凱勒  2010年應拿紅利 21萬元,加上本薪 55萬9000元,實際應得 76萬9000元。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凱勒的實際年薪比艾布森高,唯一能解釋的就是,紐時對他個人的評價比較高,而非因為紐時在凱勒任內業績有多麼亮麗的表現。

 

  這正是歐利塔等人關切的焦點,因為也涉及他們本身的權益;尤其是女性的新聞業人員,她們於 2011 年夏天眼見艾布蘭森被拔擢為紐時第一位女總編輯時,感到非常振奮,咸「信有為者亦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