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界漏新聞時的常用的緩頰辭「哪有吃燒餅不掉芝麻的!」意思大家都懂,偶而漏個小新聞確實不是什麼大了不起的事;不過這話也有警惕的意思,「萬一掉了燒餅只吃到芝麻,那問題就嚴重了。」這句話也可引伸到對新聞基調的掌握,如果偏離主調,陷入枝微末節的鬥嘴,同樣也是「舔了芝麻、掉了燒餅」;可這情形愈發嚴重,愈複雜的新聞愈是糟糕,一時三刻恐沒得解。

 

  以眼前兩大新聞:餿水油、氣爆案的應對比較,立即可感受到掉了燒餅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問題軸線愈是複雜的新聞愈沒輒。糟糕的是,政府都是看報紙查案、補破網,報紙忽略掉了,他們也順勢忽略;可預見的局面,是人民的身家性命威脅增加。誰能提醒媒體注意燒餅掉了?

 

  氣爆案確實高難度,氣爆加上豪雨的複合式災害防救災本就難,新聞軸線更是複雜,至少有非法追查、行政疏失、法規老舊、科學門檻、理賠重建等幾大支,混攪其中的外部因素還有藍綠、選舉、政治、官箴等多項,更是讓軸線交錯,跑線的記者常會跟著民意反應走,錯失了「宜居城市」、「居住安全」的才是最重要的主調。

 

  再看餿水油案,基調是維護人民飲食安全的大事,但軸線相較清晰的多,查辦非法、問題油流向是兩大支,雖也夾雜官僚怠惰、不做為等旁支,至多另有中港台三地新興合夥生意等,新聞的發展都止於合法、非法,頂多及於落後於適時的行政管理,但主、從大致明確,記者不會因譴責市府不作為,忘了去追餿水油的來龍去脈。

 

  兩則新聞相較,輕易得以比較出媒體潛質已經落後太多的事實。前面說過,氣爆案媒體的軸線應是關心如何打造宜居城市,確保居住安全;就不拐彎抹角地說,禍首是丙烯洩漏,怎麼查都只是4×7的28平方公分的管線鏽蝕,為什麼最後爆炸區域會擴及4平方公里那麼大?這是誰闖的禍?難到媒體不關心、不好奇?還是根本沒察覺?

 

  28平方公分的丙烯管漏氣,若完全不處理,頂多是丙烯氣化後濃度條件恰當時的一柱擎天烈焰;濃度過或不及,甚至連火花都不會冒出,為什麼會擴及4平方公里?必須把原因找出來,才能進一步談如何防範;如果媒體不去追原因,永遠談不上防患再次發生,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很遺憾,媒體果真視而不見,甚至未警覺這才是重點。

 

  很遺憾、很糟糕,原因很可能是咱們打火兄弟訓練有問題,看到火,管他什麼火,灑水就是了,完全沒去想若是因油起火,噴水不但滅不了,反而加速擴散。高雄氣爆正是如此,丙烯是石油裂解的產品,屬廣義的油類,不溶於水,又比空氣重,必然會以狂沖3小時大量的水為載體四處流竄,使得爆炸範圍擴大到4平方公里。

 

  這是個要命的錯誤,但隔天高市府消防局長在記者會上還強力辯稱「打火弟兄第一時間沖水應對是正確的」,如果局長大人畏罪卸責,那還是小事;若他真的不知道,以為凡是火都可噴水來救,那就極其嚴重,因為「消防隊員不知如何正確滅火」。一個附帶插曲,經濟部某次長被問到氣爆案噴水正確嗎?次長回說「正確」;這很可怕,分管石化產業的經濟部次長竟然不知道廣義的油品起火時不能以水滅火,一定有反效果,竟然認同消防員的錯誤作為。

 

  消防員不會滅火,這是何等恐怖、影響居住安全的大事?若因消防員錯誤滅火擴大災害規模,是否應追究下令噴水的消防官員行政疏失?過失殺人等罪?媒體沒去追查,法官不懂此一領域,看報紙決定偵察重點的結果,這麼重大的事就此湮滅,因而犧牲的是居住安全的亡羊補牢機會,下次再有火災,消防員還是提油滅火。

 

  隨著新聞進度媒體是得隨時轉移重點、焦點,但可變焦絕不可失焦。氣爆案之後的發展,媒體花很大的力氣去追陳菊氣爆當時在幹什麼,查出當晚陳市長叫了按摩師到官邸,陳菊最終承認「有找按摩師,但沒按摩」,市長關鍵時刻想的是抒壓解勞,這是她官德不佳,該關心;但請問,值得媒體當成氣爆案的絕大重點嗎?她按不按摩,管市民居住安全什麼事?

 

  該檢討的應是媒體,經營環境不佳,因而忽略在職訓練,人力素質每下愈況,碰上較複雜的新聞,失焦成為常態,怎麼應對這個局面?治本之道,媒體經營者都知道,太花錢,難度很高;退而求治標之道,趕緊成立類似顧問團的編組,關鍵時機讓年輕的跑線記者有求教的對象,在瀕臨失焦之際抓到浮木,守住媒體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