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者為吳典蓉
這幾年來新媒體的現象還在持續發酵中,但何謂新媒體,顯然還沒有一個完整精確的定義或共識,卓越基金會指定的講題是「網路新媒體的生存之道」,要談生存之道前,可能要談談何謂新媒體。
新媒體通常是網路的,但新聞網站卻未必就是新媒體,新媒體和傳統媒體之間,本質的差異究竟為何?新媒體是否改寫了新聞最古典的定義?
台灣媒體亂象由來已久,新聞早就八卦化和瑣細化,但這個現象惡化則和新媒體現象幾乎是同時出現的,例如,被批評得很厲害的,以即時新聞來衝流量;現在所謂的「即時新聞」操作,並不只是快速的將新聞發出來而已,因此犯的錯也不只是片斷零碎而已,現在的狀況是,只要任何可能投讀者胃口所好的(這當然要打個大大的問號),就能被視為是一種「內容」,就可能會被包裝成新聞發出來。
即時新聞改寫了新聞的定義
因此,所謂「即時新聞」,該詬病的不見得是「即時」,而是是否是新聞,隨便看一下,就可以發現很多不是新聞的「新聞」,例如,「正妹空姐 給旅客這個驚喜」、「這種男廁 讓男人大呼上完「心靈受創」、「孝親費佔薪水八成?網友遭遇引熱議」。
這些內容在過去都不可能成為新聞,但現在為了衝流量,都被包裝成新聞,而且最後更本末倒置,改寫了新聞的定義,我常舉一個同事跑新聞的例子,2008年扁案爆發,前總統陳水扁被收押,我這個同事那時每天到土城去守,觀察那些人來會面,後來發現每天有人送虱目魚給阿扁吃,他那時的主管就要他去問虱目魚是誰煮的,這個指令讓他本能的為難,覺得太八卦了,因此後來跟主管說他問不出來;後來記者們在土城看守所太無聊了,忽然來了一隻貓,於是媒體記者就開始照顧那隻貓,後來管理員受不了將貓送走,又引起一陣騷動。
談這一大段,其實是要談新聞定義如何被改寫這個演化過程,最古典的新聞定義,當然是聚焦在陳水扁案,後來變得八卦娛樂化,因此就有誰煮虱目魚的問題,而如果這件事是最近發生,新聞頭尾置換,配角變主角,很可能遺失的貓才會成為主新聞,這在過去是無法想像的。
都是讀者的錯?
所以我們生存在即時新聞的魔幻世界中,這個世界和我們真實生活那個世界的難題,爭議幾乎都不相關;然後,我們將一切都怪到讀者、或是網路上的讀者,因為讀者品味差,媒體只好「餵」他們這些不是新聞的新聞。
真的是這樣嗎?我談談風傳媒這兩年來的經驗。
我想,界定「新媒體」之前,要先界定一下何謂「媒體」。像沃草算不算媒體、國際特赦組織也有記者的報導,這樣有角度、單一議題的,算不算媒體?其實我傾向認為,只要有記者進行採訪報導的,就算是媒體;這是網路時代的特性。可以說,所謂的新媒體應該是一個生態圈。這個生態圈中,記者、讀者、消息來源不但有密切互動,而且角色可以互換,因此,當記者或經營媒體比以前容易,但也比以前困難。
新舊媒體都要接受進步讀者的挑戰
前面說了那麼多網路的負面,但網路世界也有很多的優點,一個優點是:網路世界降低了組織的成本,因此,在網路世界中,並不像以前那樣,記者是記者,讀者是讀者,或是編輯台和讀者老死不相往來。我心目中的新媒體,必須常常接受進步讀者的挑戰。
例如,我們一般的常識是,公眾人物的緋聞在網路上受歡迎,點閱率高;這當然是如此,但也會引來強烈批評,過去讀者可能只能狗吠火車,但現在的讀者可以在網路發動扺制,至少在臉書取消按讚;我舉個例子,洪慈庸有男朋友的事,幾本上這是她個人的私生活,無關公共事務,我們原則上不處理這樣的新聞,但是有一次洪慈庸回應了,我們處理了一則,就引起一些讀者強烈的批評。
再如,有關死刑爭議,我們一般都會認為,使用愈強烈的字眼,例如動輒「惡魔」、「冷血殺人魔」等這樣的用語,會吸引很高的點閱率,也許吧!?但引來的批判也很強烈。台灣社會某種程度已形成一種「進步社群」,對於為了流量而搞民粹的作法加以監督。
談這些,並不是說新媒體的編輯台必須屈服於網路上、不管進步或不進步的壓力,我認為,即使是新媒體,我們仍要服膺將近90年前張季鸞創辦大公辦時的「不黨、不賣、不私、不盲」四不原則;但是有了網路上的進步力量,可以讓大家更有信心,去做對的事;當然,如果進步力量要求的是錯的事,新媒體一樣是不能屈從的。
比較悲哀的是,我今天認為足以作為新媒體樂觀理由的,不是媒體的自律,而是靠著時代的進步。但無論如何,這個時代並沒有如我們想的那麼不可為,大家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