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委員:李蝶菲、林福岳、侯志欽、黃雅琴、蔡致中(依姓氏筆劃排序)
開會時間:九月一日
開會地點:中山公民會館三樓多功能會議室

第一次評審會

本屆廣播類參賽作品件數:共35件。即時新聞暨新聞節目獎:8件;深度報導獎:27件.

經評審老師們互相推舉,由林福岳老師擔任本屆廣播組評審召集人。

評審方式決議為:
1. 每一位評審老師都需聽過每一件作品,並依10級分評分,7分為評審認可進入複審門檻分數,當參賽作品差異不大時,可接受小數點(點5)評分做更細緻的區別

2.「即時新聞暨新聞節目獎」與「深度報導獎」各選3-5件入選,至少三件。

「即時新聞暨新聞節目獎」評分比例如下:
–  即時性40%、
–  新聞價值(新聞性)20%、
–  新聞結構20%、
–  新聞技巧(採訪技巧、播報技巧、可聽性)20%。

「深度報導獎」評分比例如下:
–  即時性30%、
–  新聞價值(新聞性)30%、
–  新聞結構20%、
–  新聞技巧(聲音表現、製作技巧、可聽性)20%

3. 評審結果回傳秘書處後,經統計,排序,於第二次評審會議前將評分結果交評審老師們,做為第二次評審會議入選作品討論參考。第二次評審會議將討論選出"即時新聞獎暨新聞節目獎"及"深入報導獎"入選作品,作為第三次評審會議得獎作品討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