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的獨立自由的媒體人/瞿海源
資深是新聞志業終身成就獎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終身從事新聞工作者甚多,但成就不一定受到肯定。終身從事新聞工作所有傑出貢獻而又具重大影響力者,才是得獎的充分條件。「2012新聞志業終身成就獎」獎勵要點的「評選準則」第一項就是「對新聞事業有特殊貢獻或開創性之影響」。在今年被推薦為新聞志業終身成就獎的一共有十三位,從事新聞工作年資平均37年,最長的有六十年。其中也有幾位對台灣在新聞事業有貢獻或有重要影響,然而有「特殊」貢獻或「開創性」影響者就極少。
對台灣新聞事業有重大貢獻與影響力也不是獲得新聞志業終身成就獎的充分條件。在長期威權戒嚴體制下,新聞事業經常成為威權統制的工具,新聞工作者,尤其是有強大影響力的新聞工作者則成為威權政權的維護者乃至宣傳者。在維護戒嚴威權統治時,這些有重大影響力的新聞從業人員,有意無意間就違背乃至嚴重傷害了新聞自由和新聞倫理。
中國作家莫言獲得諾貝爾獎,引發一些莫言太親近中共政權的批評,究其寫作內容,卻也對既有政權和社會有很強的批判,那些對莫言的微詞就沒什麼影響了。相對來說,在台灣,夠資深又有重大影響力的新聞工作者,在長達四十年的戒嚴時期工作,要不做威權政權的維護者也就極不容易。但也還是有些新聞工作者在體制內盡力,在報導新聞和從事新聞評論上對當局提出批判,甚至對民主化有貢獻者。對於這些新聞工作者終身成就是否值得肯定,乃至在折功補過後可否獲得終身成就獎,可能在未來是可以慎重考慮的。
新聞志業終身成就獎是很重要的獎項,但如何界定新聞志業?如何界定「終身成就」?依獎勵要點是以「以新聞為主業之獨立自由工作者,其新聞專業工作資歷需達二十五年(含二十五年)以上」。
新聞志業的界定是以新聞為「主業」的「獨立自由工作者」,原先獎勵要點的「獎勵對象」是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廣播、電視、網路新媒體、其他傳播服務形式機構之新聞從業人員,這裡又再強調「獨立自由」的新聞工作者,實在是很有意義,也極為重要。可是台灣的新聞工作者是「獨立」是「自由」的嗎?在戒嚴報禁時期,乃至在當前商業利益宰制下,有獨立自由的新聞工作者嗎?
終身以從事新聞專業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而不是以終其一生來界定。於是在新聞事業工作超過二十五年,即使最後已離開新聞界者,也還是獎勵對象。最先,評審委員對這一點不是沒有爭議。最後,以獎勵要點的意旨為準。
本屆評審委員會大體上是根據以上的條件來評審來做出最後的決定,這個決定就是將2012新聞志業終身成就獎頒發給吳豐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