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官學齊聚對NCC組織權能建言 商討數位時代下的改革之路

特約記者宋思彤採訪報導
2006年,行政院正式廢除新聞局,將業務重新規劃後,設立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來管理廣電媒體與電信頻譜。之所以採取「獨立機關」形式設立,是為了充分保障言論自由,避免政府干預。但許多學者與政治人物認為,NCC已經淪為政黨打手,不僅許多立委不同意NCC新委員人選,NCC目前也僅剩三位委員,已進入實質停擺狀態。
從原先旨在保障言論自由的良善立意,到如今被外界視為「執政黨打手」,不禁令人好奇:NCC究竟如何走到這一步?
「NCC組織權能建言」論壇由洪貞玲(右三)主持、王維菁(中間)發表研究成果,並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回應人。(圖/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提供)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舉辦「通訊傳播治理的未來」講座,探討媒體素養、NCC組織建能及電視新聞頻道監管等議題,從台灣媒體的各項角度切入,發表各項研究結果並進行與談,期望能夠藉由公共論壇,促進更優質的媒體環境。
第二場活動則以「NCC組織權能建言」作為核心,邀集傳播界學者專家、業界代表,以及前NCC委員與會。由媒觀董事長暨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洪貞玲主持,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暨前NCC委員王維菁發表研究成果,並由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副執行長周韻采、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理事長廖紫岑、凱擘大寬頻董事長王鴻紳,以及元智資訊傳播系助理教授葉志良擔任回應人。
王維菁進一步歸納了NCC的六大挑戰,包括:尋租現象、獨立性僵局、人事設置問題、監管力度過大、業務衝撞矛盾,以及在網路平台的角色衝突。
政治力干預與尋租理論
NCC創立初衷是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有效監管商業媒體,然而近年卻引發極大爭議與失衡現象,王維菁以政治經濟學中的「師」(rent-seeking)來解釋。尋租是「尋求經濟租金」的簡稱,通常是為了在社會中獲得、維持壟斷地位,並藉此得到利潤,所進行的一系列「非生產性」的行為。
王維菁指出,NCC的改革必須朝向法規與政策的現代化。(圖/特約記者宋思彤攝)
「在媒體市場中,也能看到這種尋租的現象。」王維菁指出,台灣新聞頻道市場密度全球第一,過度飽和導致業者難以透過內容生產獲利,轉而利用政治影響力換取經濟利益,例如:政府標案或土地變更,進而形成了「政媒共生」的現象,「這不僅削弱了NCC的公正性,使商業媒體淪為管制俘虜,還導致市場競爭不公、公共資源濫用與監督功能受損」。
周韻采身為NCC草創時期的籌備委員,她表示:「當初我們以美國的FCC作為樣板,期待可以實現電信跟傳播的匯流治理,但現在已經證明,美國的模式未必適用台灣」,並以鏡電視審照案與中天撤照案為例,批評NCC的公信力,早因政商勾結與意識形態干預而蕩然無存。
周韻采認為NCC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應該要打掉重練。(圖/特約記者宋思彤攝)
王鴻紳也指出,NCC雖從《釋字》613號後確立了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到近年來有許多委員的提名爭議,包括台經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原先內定主委,卻被介入撤換,都突顯出了政治力干預的困境。葉志良則建議,必須強化NCC自主性,重新定位角色,同時參考FCC的五年制度,避免政黨輪替的干擾。
因此,不論是商業媒體或是NCC,都在政治力的影響之下,淪為尋租與被尋租的對象、也成為了卡在意識形態之中進退兩難的角色。
人事尷尬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然而,今年經過兩次修法,原先未規定的委員任期限制,改為僅限連任一次且不得延任。
但王維菁認為,這樣的改動反而不利於專業延續及人才培養。她建議,應該可以適度再修改法規,「把原本的連任一次改成『兩次』,這樣既可以避免獨攬大權、也能對於傳播人才的培力有所幫助。」
此外,NCC委員的提名流程是由行政院主導。換句話說,如果是完全執政的狀態,委員的同質性就會太高;但如果朝小野大就會陷入僵局,像是近期的NCC新任委員,就是因為朝野僵持無法產生,進而造成部分業務停擺。
王鴻紳指出,NCC停擺造成有線電視業者陷入兩難局面。(圖/特約記者宋思彤攝)
葉志良則從歷史脈絡切入,剖析NCC是先天不足加上後天失調。他指出,「獨立機關」的概念雖於2005年立法成型,但隨後的釋字613號又賦予行政院人事權,「究竟有沒有真正獨立,形成了模糊地帶。」王鴻紳也舉例,近期NickJr.(小尼克)、購物台的頻道使用執照即將到期,卻因為只剩三名委員無法換照,恐將陷入無照狀態,更讓系統業者陷入了「無照播出、擅自下架」都會被開罰的窘境。
周韻采則建議,既然委員提名狀況難解,或許可以借鏡公共電視董事會的模式。現行的《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提名名單確定後,立法院就會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投票,每一位董事都必須至少獲得2/3以上委員同意,才能夠就任。她認為這樣的模式,可以避免政黨色彩過於鮮明的人物當選,也可以避免意識形態壟斷。
監理業務繁雜
NCC最初為因應廣電媒體與電信業務的數位匯流而設立,但近年學者發現,兩者交集與匯流不如預期,「電信監理」是否仍由NCC負責,引發廣泛討論。此外,NCC的角色定位還面臨了諸多問題,包括:雖是獨立機關,但需要與行政院共同協力推動政策;網路媒體興起,但卻因為法規限制而無法管理。
王維菁分析,NCC目前在「監管」這個角色的力道過強,在工作業務上相當矛盾。此外,電視媒體的界線被淡化之後,也產生了事權分散、單位分工不明的現象,它建議,電信監理不需要額外設置獨立機關,可以回歸行政機關處理即可。
葉志良認為NCC應該要重新確立「獨立機關」的角色定位。(圖/特約記者宋思彤攝)
周韻采指出,數位發展部成立之後,NCC對傳統電信監理業務遭到掏空,目前也僅剩廣電與頻率核發的職能,更是難以應對數位平台、甚至是AI的挑戰。葉志良認為,電信與廣電未真正匯流,NCC的職權過多、預算卻有限,也難以承擔重任。此外,《廣電三法》僵化,也讓法規無法延伸至網路平台,使得境外業者去擠壓國內產業,造成本土業者更難生存。
打掉?修法?下一步怎麼走?
NCC組織內部的種種問題,已經宛如壓力鍋一次炸開,波及到的不僅是內部員工,還有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從過往的限制重重到如今的無所適從——也讓人想問,NCC與相關法規的下一步到底該怎麼走?
周韻采認為,NCC成立將近20年,前述種種事證也證明了:這場「獨立機關實驗」已經澈底失敗,應該要「打掉重練」,並參考韓國的KCSC模式,設立一個專注於內容監管的獨立機構。
廖紫岑則建議,應該先鬆綁有線電視法規,引入三位數頻道編碼、將頻道轉為平台概念,並對大型跨國網路公司加強監管,同時杜絕盜版機上盒。她也呼籲,應該要制定「匯流新法」或回歸《電信管理法》,實現公平競爭環境,讓有線寬頻業者跳脫傳統廣電思維,轉型數位平台角色。
NCC目前審查日常營運事項需120至180天,曠日費時。王鴻紳希望能夠縮短審查時程,並強化問責機制。他強調,NCC或許需要改組,但更需要先回應業界的需求,提升決策效率,才能重建信任並推動產業發展。
廖紫岑建議,NCC應該對有線電視適度鬆綁,並對非法內容加嚴取締。(圖/特約記者宋思彤攝)
本場論壇討論了NCC在獨立性、公信力與數位適應上的多重危機。從王維菁的「尋租」分析,到周韻采的「打掉重練」呼聲,再到業界的轉型需求與學界的歷史反思,與會者一致認為:改革勢在必行,但究竟是局部調整結構與法規,還是要澈底重組?或許,答案或許取決於公民社會的參與及政治環境的演變。
正如王維菁所言:「愛的對立面是冷漠」。若NCC持續被社會漠視,其功能恐將名存實亡。因此,論壇不僅是診斷問題的平台,更是喚起關注的起點。未來,NCC能否擺脫「政媒共生」的俘虜身份,捍衛獨立性與公正性,並在數位時代重獲信任,值得持續觀察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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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蔡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