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十四屆卓越新聞獎|報獎平台

2025年06月09日 | 卓新獎, 新聞獎

一、報獎流程

  1. 卓新獎採網路報獎,請上卓新獎官網,找到參賽獎項的報名表單,填寫參賽人及參賽作品資料,連同參賽代表人身份證明圖檔,以及機構參賽證明一併上傳。
  2. 表單填完提交後,三日內會收到作品編號及作品上傳網址的通知信。
  3. 依信中指示,修改參賽作品檔名(作品編號+作品名稱),將檔案上傳後即完成報獎程序。
  4. 機構參賽證明下載連結。(請將連結另存新檔使用)

二、線上報名表單需填寫資料項目

  • 基本資料:參賽事務聯絡人、參賽代表人
  • 參賽作品:作品名稱、發表媒體、發表日期、作品網址、參賽團隊/所有參賽人(上限五人)
  • 主題說明:作品主題說明、網路媒體參賽作品網址
  • 經費說明:經費來源、贊助單位
  • AI使用說明:作品若有使用人工智慧技術,請詳述使用範圍

三、參賽作品檔案命名規則

  • 為方便評審老師審閱參賽作品,請將參賽作品以「收件編號+作品名稱+審閱順序」為檔名。
  • 例如:
    11001一銀ATM被駭系列獨家報導之1
    11001一銀ATM被駭系列獨家報導之2
    11001一銀ATM被駭系列獨家報導之3

四、參賽人身份證明文件

  • 只需上傳參賽代表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即可。
  • 證件可為身份證、駕照、健保卡,請擇一上傳正反面圖檔。
  • 如為外籍人士,請上傳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五、參賽作品規格

  • 平面及網路(文字)類
    1. 網路作品:連結網址、報名時作品截圖
    2. 紙本作品:PDF檔案或黏貼於A4紙張並裝訂成冊
    3. 十篇為上限
  • 新聞攝影類
    1. 刊印本PDF檔、參賽作品JPEG檔
    2. 照片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圖像品質設定為high/8、圖像dpi設定為72dpi
    3. 單張作品以已刊印者為限,可為系列新聞攝影獎參賽作品的其中一張
    4. 系列獎項作品上限12張且至少有一張已於所屬媒體,專業新聞網站刊印
  • 廣播及網路(音頻)類
    1. 參賽作品MP3檔
    2. Podcast作品請加上連結網址
    3. 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 電視及網路(影音)類
    1. 參賽作品MP4檔、解析度:1920 × 1080,長寬比:16:9
    2. 網路作品請提供作品連結網址
    3. 總長度不得超過2小時
    4. 新聞節目獎,指定日期為2025年4月15日(二)
  • 不分媒體類別
    1. 數位作品:作品連結網址、報名時作品截圖(新聞敘事創新獎不需作品截圖),影音及文字篇數以十篇為上限
    2. 紙本作品:PDF檔,篇數與平面及網路(文字)類規定相同,以十篇為上限
    3. 聲音作品,MP3檔
    4. 影音作品,MP4檔
    5. 聲音與影音作品篇幅、長度與前述廣播類、電視類規定同

六、報名表單連結(8月1日0:00開放)

報名表連結:將於8月1日前公布

報名表填寫小提醒:

◎ 突發新聞獎

  1. 獎勵對非預期事件或可預期事件中的突發狀況的即時報導。
  2. 限事發72小時內刊出或播出的作品參賽,請填寫事件發生時間及報導起訖時間(起訖都要在72小時內)。
  3. 填寫主題說明時,可概述事件內容並說明突發性。
  4. 受雇境內媒體之記者填寫報名表時,請上傳機構參賽證明,該證明由編輯部主管簽名或用印即可,不需要公司大章。
  5. 個別記者如果已經用個人名義報獎,只能再列名多人作品一件。

◎ 新聞攝影獎

  1. 限個人參賽,參賽人可同時報名單張及系列新聞攝影獎。
  2. 單張新聞攝影獎之參賽照片,可為系列新聞攝影獎參賽作品中的其中一張。
  3. 單張新聞攝影獎參賽作品須於媒體發表刊印,系列新聞攝影獎作品至少要有一張曾於媒體發表刊印。

◎ Podcast新聞節目獎

  1. 本獎獎勵Podcast新聞節目,請檢送同一製作團隊製播的兩集代表性節目參賽。報名時,請填寫節目名稱及兩集作品主題名稱,兩集作品可為同一事件/議題或不同事件/議題。
  2. 自2025年第二十四屆起,本獎項不再開放本國一般人士(非記者)製播之作品參賽。

◎ 短篇深度報導獎

  1. 短篇深度報導獎長度為20分鐘以內,包含20分鐘。
  2. 報名時,請填寫作品時間長度。

◎ 長篇深度報導獎

  1. 深度報導長度超過20分鐘者可報名此獎。
  2. 報名時,請填寫作品時間長度。
  3. 已報名短篇深度報導獎之作品,不可作為長篇深度報導的一部份再次參賽。

◎ 新聞節目獎

  1. 本獎指定作品日期為:2025年4月15日(二),非於當天播出的雜誌型節目,請檢送當週播出之作品參賽。
  2. 自選作品由參賽者自行決定,報名時,請填寫播出日期。
  3. 新聞節目獎參賽作品內容可與電視類其他獎項參賽作品部分重疊,但不得超過5分鐘。
  4. 「所屬機構」請填寫公司全名,如中華電視;「發表媒體」請寫平台名稱,如華視資訊台。